正文 第二章(1 / 3)

3)城市人文生態理念的形成

20世紀50年代,希臘建築師道薩迪亞斯(C.A.Doxiadis)開創了“人類聚居學”理論,強調人與環境之間關係的重要性,提出應將人類聚居作為整體,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和技術等多個側麵係統地加以研究。道氏提出人類聚居是一個綜合體,由自然、人、社會、建築、支撐網絡5個要素構成,他還根據規模將人類聚居分成15級層次單位,這些單位的互動關聯構成了人類聚居係統,要想解決各層次的問題,首先必須對係統進行研究。他強調指出,人類聚居學以研究人的需要為基點,應當盡可能地保存現有聚居中所具有的地方文化和傳統價值吳良鏞。人居環境科學導論[M]。北京: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

1954年,現代建築師會議第10小組(Team10)提出“人際結合”觀點,明確指出應按照人類的特性去研究居住問題,以適應生活和社會發展的需要。1965年,亞曆山大(C.Alexander)在《城市並非樹形》中提出城市的居住生活是相互重疊的“半網絡結構”,城市的複雜環境反映了人類不同層次的複雜需要。1966年,美國建築師文丘裏(RobertVenturi)發表《建築的複雜性和矛盾性》,呼喚對城市深層文化價值的認識,關注生態環境和人類體驗,提倡人性、文化、多元價值的回歸文丘裏的城市規劃思想和實踐被認為是後現代主義城市規劃誕生的標誌。隨後,林奇(KevinLynch)、雅各布(JaneJacobs)等對居住空間的研究進一步揭示了居民的心理、行為與居住環境之間緊密的關聯,城市規劃思想中以人為本的人文關懷思想逐漸得到重視。

4)從傳統社區到現代社會的發展理論

隨著社區理論不斷介入到住宅區規劃領域,西方國家用了半個多世紀的時間,在理論上基本完成了從“住區規劃”到“社區規劃”的演變。眾多的規劃工作者加入到社會工作中,使社區規劃在實踐層麵上逐漸豐富起來,為社區規劃理論與實踐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1887年,德國學者騰尼斯(FerdinandTnnies)在專著《社區與社會》中提出了社區理論。騰尼斯認為,“社會”以個體性的目的、利益為基礎,社會成員之間合作的主要紐帶是契約、交易和計算關係;而“社區”則以認同的意願、價值觀念為基礎,社區成員之間合作的主要紐帶是血緣、鄰裏和朋友關係,傳統、習慣或鄉規民俗成為控製社區成員行為的主要因素。

韋伯(MaxWeber)和騰尼斯一樣,也對歐洲從傳統社區向現代社會轉變的過程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韋伯區分了兩類人類行為,一類稱之為理性行為,以功效和回報量為基礎;另一類則是傳統社區行為,以價值觀、感情和傳統為基礎。韋伯對人類行為的分類也是一種理想類型,通過將這種理想類型同人類的現實行為相對照,他認為傳統社區之所以向現代社會轉變,原因在於理性(Rationalization)程度的不斷提高。如在法律上,由傳統社區中的感召領袖所進行的富有人情味的審判,轉變為不講情麵的現代化的法律體係。

20世紀50年代,帕森斯(TalcottParsons)和貝克(KenBaker)等人,對傳統的類型學理論進行了重要的修正。根據傳統類型學理論所持的進化論觀點,發展總是有秩序地、漸進式地推進,是由傳統社區向現代社會的發展。帕森斯等則認為現實社會中的社會、社區和人際關係等,遠非傳統社區和現代社會的兩種理論類型所能概括,而是在多變量影響下組合構成的複雜、綜合的產物。

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西方國家為代表的城市居住空間研究與城市社會、經濟空間研究逐步融合,標誌著對居住的功能、空間的形態和意義等根本問題的重新審視。與早期“新協和村”、“法郎基”、”田園城市”等脫離社會現實的烏托邦式空想不同,當代的社區運動既關注社會改良,又著眼於物質空間形態的建設;既關注社會研究又關注空間規劃,從而形成了20世紀末與社會環境高度結合的新的思路,開辟了社會、空間、人文綜合發展的新時代。其中最為重要的理念體現在:越來越強化對人的關注,強調人的參與和改善人的居住感受。居住問題的內涵擴展至居民意識和交往,環境心理和場所感知,住房政策,社會保障,以及從社區層麵展開的社區規劃、居民參與、鄰裏的可持續發展等。這對長期以來將居住空間作為機械的理性模型,以及片麵強調社會經濟增長而忽視居民主體發展的工業時代城市而言,無疑是一次重要的進步。

5)“新城市主義”的誕生

“新城市主義”是20世紀90年代初出現的城市設計運動,其誕生主要來自對現代主義城市規劃理論的反思,主張借鑒傳統城鎮的空間組織特色,塑造具有城鎮生活氛圍、緊湊的社區,取代郊區蔓延的發展模式。新城市主義的倡導者通過一係列設計實踐表明,對曆史和文化的繼承是延續城市生活凝聚力與特色的重要手段,提倡將曆史文化、地方建築傳統、鄰裏感、場所精神和生活氣息等傳統價值標準與現實生活環境結合起來。與此同時,麵對城市向郊區蔓延所導致的一係列問題,新城市主義提出了公共交通主導的發展單元模式,即以區域性交通站點為中心,以適宜的步行距離為半徑,在此範圍內建設中高密度住宅,適當提高居住密度和多種功能用地的混合度,以此提高空間的複合功能,削弱汽車在居住環境中的主導地位。

以卡爾索普(PeterCalthorpe)、杜安尼(AndresDuany)和普拉特讚伯克(ElizabethPlaterZyberk)等為代表,新城市主義的實踐以美國海濱城、拉圭納韋斯特社區和肯特蘭鎮等一係列案例的建成而不斷擴大其影響。有關新城市主義的著作則以蓋茲(PeterKatz)的《新都市主義——社區建築》、卡爾索普的《下一代的美國都市:生態、社區和美國夢》等為代表。

新城市主義的社區規劃是在傳統基礎上的一次重要進步,它將住宅區規劃推向了前進,從關心技術層麵的設計手法,深入到城市社會的資源分配與合理使用等更深層麵,其表現形式也更注重社區居民的積極參與,與城市的曆史、環境進行有機整合,彌補了傳統住宅區規劃與城市社會學、曆史學的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