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2 / 3)

6)城市居住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生態、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是當今世界普遍關注的問題。自1992年在巴西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大會以來,包括戴裏(HermanE.Daly)、霍肯(PaulHawken)、洛文斯(AmoryLovinsL.HunterLovins)和布利克(FriedrichSchmidtBleek)等在內的一批思想先行者陸續推出了《超越增長》、《自然資本論》、《倍數十》等一批深入論述環境革命和生態文明的著作。這些著作的共同點是將21世紀定位為“環境世紀”,對200年來的工業文明進行徹底反思,提倡創造一個經濟、社會、環境共同進步,在人與自然和諧基礎上求得發展的新型社會。

1981年《華沙宣言》指出,建築業應進入環境健康時代,此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建築和城市規劃領域日益得到重視。居住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涵蓋綠色建築和生態城市等不同層麵的問題,旨在提高住宅區的環境性能,改善居住生活的環境質量,提高居住的舒適度。近年來的研究趨勢越來越清晰地表明:人作為聯結自然與人工環境的紐帶以及城市環境的建設者與使用者,必須通過對自身特點的認識和對群體行為的疏導實現與自然環境的協調,進而追求人、社會、經濟和自然的和諧共生。

當代中國城市居住問題研究

新中國成立以後到21世紀初,我國對城市居住形態的研究,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20世紀80年代以前,城市住房總體上處於極度短缺的狀態,居住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住房的規劃、設計及建築技術等專業性較強的領域。第二階段為20世紀80年代至20世紀末,城市住房商品化改革逐步推行,住房總量增長迅速。研究重點向住房政策、房地產經濟、居住文化等方麵轉移。同時,有關人居環境、行為心理、社區建設等方麵的研究也陸續展開,居住形態的跨學科特點受到關注1983年中國住宅問題研究會於北京成立,社會學家費孝通、經濟學家於光遠、建築學家戴念慈等擔任了顧問,標誌著城市住宅問題研究進入經濟、科技與社會相結合階段。第三階段始於21世紀初,在世界性環境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影響下,生態城市和綠色建築成為研究的焦點,拓展了人類居住與自然、社會和諧發展的深刻內涵2004年,國家住宅與居住環境中心發布了《健康住宅建設技術要點》和《“健康住宅”行動宣言》,倡導“建設健康、安全、舒適的環保型人居環境”。此後《中國生態住區技術評估手冊》、《綠色建築評價標準》等技術標準和文件相繼出台,標誌著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中國城市建設領域的影響開始逐步顯現。

1993年,在吳良鏞、周幹峙、林誌群等的倡導下,中國“人居環境科學”被正式提出,核心是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宜人居住環境。吳良鏞教授在《人類環境科學導論》中指出:人類聚居是一個係統化的整體,目的是認識和掌握人類聚居的客觀規律,創造符合人類理想的聚居環境。1999年,國際建協20屆建築師大會在北京召開,通過了由吳良鏞教授起草的《北京憲章》,強調21世紀的城市人居環境麵臨著前所未有的環境危機和文化危機,要正視和解決問題需要“整體思考,協調行動”。

然而不得不承認的是,迄今為止,中國城市規劃理念仍未擺脫功能主義的影響,空間規劃以物質環境為核心,功能分區的思想占據規劃方法的主導,單一功能的住宅區(特別是超大規模的近郊和城市邊緣住宅區)大行其道,而住區內部則依然主要延續20世紀中後期的鄰裏單位和小區規劃方法。盡管“以人為本”、“可持續發展”等世界性的經驗和共識已被人們所熟知並接受,但在實踐中卻尚未找到恰當的方式轉化為實際的行動。

當今世界性的城市居住問題研究中出現了學科綜合、交叉的大趨勢,居住形態作為城市的焦點問題,在社會、經濟、文化等多個層次和領域中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這對於長期以來住區規劃“見物不見人”,居住環境建設缺乏人文關懷等實際存在的問題具有重要的啟示。21世紀,中國的城市建設逐步融入了世界發展的主流,陳舊的城市規劃方法、住區規劃理念已被逐步納入社會轉型、經濟改革的洪流,而新世紀的居住問題也對城市管理和建設提出了新的挑戰。重視居住形態的主體性和綜合性,理解和把握居住形態演化的客觀規律與趨勢,重新審視居住形態塑造的工作方法是新的時代擺在人們麵前的現實問題。

城市居住形態學的研究意義與內容結構

研究意義

居住方式是社會的物質基礎[美]彼得·蓋茲(PeterKatz);張振虹譯。新都市主義——社區建築[M]。天津: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2003。居住空間不僅是居住生活的載體,也是城市社會中各種因素成長、組合、嬗變的場所。居住形態的變遷是係統內部差異與外部影響在競爭與協同作用下的複合表現,即內力與外力綜合作用的結果。城市居住形態學的研究目的,是揭示並合理引導居住形態演化的內生秩序和外部規律。從居住形態係統的內部環境看,居住生活的秩序源於生活自身,任何規劃、建築、經濟、技術手段都不能妄言創造“新的秩序”。我們能夠做的,是發現並尊重秩序,觀察並體驗秩序,順應並改良秩序。從居住形態係統的外部環境看,居住形態的演化,一方麵表現為各種力量的交互作用,另一方麵也反作用於社會、經濟等領域。從曆史的角度來看,城市居住形態的發展是由非平衡走向平衡、從無序走向有序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各個階段和局部相對獨立又保持著有機的聯係。從係統論的整體觀點來看,城市越發展,其開放性越增加,係統的變異越容易導致破陳出新的非平衡態,乃至出現階段性的混亂和迷失,並在積累了相應的經驗教訓、認識到更深層次的發展規律之後進行理性的重構。在走向新秩序和重新趨向平衡的過程中,係統形態的結構和功能將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