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1 / 3)

從還原論、體驗論到整體論

“把事物分解得越來越細和把分離的事物綜合起來,這是兩種態度、兩種方法論,它們需要辯證地統一起來。學科的交叉繁複,要求我們對傳統專業視野與職業範圍予以擴大。”吳良鏞。21世紀建築學的展望[J]。建築學報,1998(12):8與建築、城市相關的形態學研究總體上可分為兩大類別:第一類是基於還原論還原論(reductionism):還原論是主張把高級運動形式還原為低級運動形式的一種哲學觀點。它認為現實生活中的每一種現象都可看成是更低級、更基本的現象的集合體或組成物,因而可以用低級運動形式的規律代替高級運動形式的規律。還原論派生出來的方法論手段就是對研究對象不斷進行分析,恢複其最原始的狀態,化複雜為簡單。將千姿百態的空間形態歸納為可分解的空間模型。“分析”這一常見的研究手段是還原論被廣泛運用的最好佐證。在過去的幾百年間,科學已經習慣於像拆卸鍾表一樣將自然還原成一組基本的、獨立的零件,再通過對這些基本零件的研究來推知自然現象的性質。自然科學的進步以還原論方法為基礎取得了巨大成功,這直接影響到城市空間理論的研究領域:從古羅馬的《建築十書》,到傳統的建築形態論和當代的建築類型學,乃至借助社會、經濟和人類學研究手段的區位經濟學、人文生態學等,均以歸納和分類的手段為基礎認識空間的特征及其變化的規律。盡管高度概括和典型研究至今仍然是認識和把握空間的重要途徑,但空間形態的複雜性、多樣性和動態性決定了還原論必然在實踐中存在困境:①不可能窮舉空間構成的類型;②研究角度和研究者的價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會幹擾”分解—還原“過程中的客觀性和全麵性,從而難以獲取對係統原貌的完整認識和準確判斷。當代城市居住形態的研究,“有必要重新認識綜合的價值,將各方麵的碎片整合起來,從局部走向整體,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新的創造”馬丘比丘憲章.建築師,1980(4):256。

第二類研究以雅各布(JaneJacobs)為代表,從具體的生活體驗出發,理解並創造相應的空間模式。雅各布對個體空間與場所的認識與法國社會學家塞爾杜(MicheldeCerteau)MicheldeCerteau(1925—1986),法國社會學家,日常生活的積極倡導者,著有《日常生活實踐》(Linventionduquotidien)一書。關於城市的闡述有比較相近的地方,即摒棄宏觀而約略的研究姿態,以步行者和日常體驗為核心。部分批評家認為雅各布的研究帶有明顯女性體驗的思維慣性,但其捕捉到的鮮活、詳盡的生活畫麵卻引發了對社會功能的重新審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一大批學者和建築師中獲得了響應。包括林奇、亞曆山大、拉普卜特、文丘裏、科林·羅等在內的眾多建築師和研究者先後從“生活體驗”、“行為心理”和”空間認知“等角度探討空間形態問題,“人”、“建成環境”和“自然”從而緊密地聯係在一起。

本書的觀點是,城市居住形態作為一個複雜的係統,簡單的“還原”和純粹的“感性體驗”均不足以透徹了解其全貌。城市居住形態學的技術路線強調”整體”的視角,即將居住形態作為一個開放的複雜係統,運用係統學的觀點來研究居住形態問題。

首先,整體觀促使人們思考和諧的意義。

太空中拍攝的地球照片令每個地球人感受到莫名的震撼,使人們產生對自己從屬於一個共同整體的認同,對這個整體的每個部分所遭受的破壞,每個群體所經受的痛苦,都會感到切膚之痛。這是從還原論和個體體驗那裏得不到的感受。整體觀告訴我們,封閉社區盡管令局部的居民得到更好的保障,對城市整體的和諧發展而言卻可能頗具破壞性;而對區位、資源的競爭盡管可能導致短期內的矛盾甚至衝突,但對長期、持續的發展而言卻可能是至關重要的推動力。

其次,整體觀令人們關注協調地發展。

教育學上常用“木桶原理”來形象地說明全麵和諧發展的道理。由一塊塊豎板拚合而成的木桶,其容量取決於木板的整體質量。水隻能裝到其中最短的那塊木板那兒,再多,水就會從這塊短板那裏流出去。如果用這些木板來代表構成居住生活質量的要素,如安全、舒適、便捷、美觀、愉悅等,那麼綜合協調的重要性便一目了然了。

從還原論、體驗論到整體論,城市居住形態的研究不應該再流連於片段、局部的問題,而必須及時調整為整體、係統的科學發展觀。這是科學、哲學的發展趨勢,也是認識的重要進步。想要領略整體的居住形態圖景,並嚐試把握居住形態的演化特征和趨勢,就必須以係統論為核心,綜合還原論、體驗論的工作方法,以動態、綜合的角度認識居住形態的完整體係,並以活生生的居住者及其對居住生活的感知作為檢驗認知的工具。

形態學和係統學是城市居住形態學的兩大支柱

1)形態學

形態學(Morphology)一詞來源於希臘語Morphe(形)和Logos(邏輯),意指形式的構成邏輯。形態學研究始於生物研究方法,指生物及微生物的結構、尺寸、形狀和各組成部分的關係。18世紀末,德國偉大的哲學家兼詩人歌德(Goethe)在《植物的變化形態》一文中對植物各部分的原始特征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將生物形態學概括為對生物外形和內在結構關係的分析,通過對生物的結構特征、生長和變化,各組成部分的共性和差異等進行的研究,指出生物演化必須適應外界環境,因而具有趨同、漸變和突變的特點。

形態學此後被廣泛地應用於曆史學、人類學等領域,並在實踐中衍生出兩條重要思路:其一是從局部到整體的分析過程,認為複雜的整體由特定的簡單元素構成,從局部到整體的分析方法是指向客觀結論的科學途徑;其二是強調客觀事物的演變過程,事物的存在有其時間意義上的關聯,曆史的方法有助於理解研究對象包括過去、現在和未來在內的完整的序列關係段進,邱國潮。國外城市形態學概論[M]。

較早利用形態學對城市空間進行研究的是德國地理學家科爾(J.G.Kohl,1841),他在《人類交通居住地與地形的關係》J.G.Kohl.DerVerkehrunddieAnsiedlungenderMenscheninihrerAbhngigkeitvonderGestaltungderErdoberflche.1841一書中通過研究地形、環境及交通網絡的關係對各種聚落形態進行了分析。在該研究的基礎上,19世紀末,同為德國地理學家的徐律特(O.Schlüter,1899)在《城鎮平麵布局》(berdenGrundrissderStdte)中提出了人文地理學的理論。20世紀初,徐律特先後提出了“文化景觀形態學”(MorphologiederKulturlandschaft)和“地表痕跡”(DinglicheErfülungdeErdoberfchel)兩個專業概念。在他看來,城市形態是人類行為遺留於地表的痕跡,城市空間形態是由土地、聚落(包括人口)、交通線和地表建築等要素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

20世紀20年代,美國文化地理學家索爾(C.O.Sauer,1925)在《景觀形態學》(TheMorphologyofLandscape)中指出:“形態學方法是一個包括描述、分析和歸納等不同層次元素的研究過程。”而美國人文地理學家雷利(J.Leighly,1927)則在《瑞典梅勒達倫:城市形態學研究》(ThetownsofMlardaleninSweden:astudyinurbanmorphology)中第一次使用了“城市形態學”(urbanmorphology)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