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瑪斯-勃拉司福太太把莫爾斯華斯夫人的《鴿鍾》移到倒數第三層書架空位中。莫爾斯畢斯夫人的作品都集中到這裏。杜本絲抽出《錦織房間》,深思般地拿在手上。她也許讀過《四個風吹的農場》,但都無法像《鴿鍾》和《錦織房間》那樣記得清清楚楚。她的手指不停地翻動書頁……楊美很快就會回來。

工作進展得很順利,不錯,前確很順利,隻要不停下來看以前喜愛的書就行。這實在很快樂,但也花掉很多時間。湯美傍晚回來,問起工作的進度,她說:“唉,已經整理好了。”可是,她必須動用種種機智與技巧,阻止湯美走上二樓查看書架整理的情形。一切都很花時間。搬進新家,往往要花費許多時間,甚至比想象的還多。而且事實上也有許多事讓人焦躁不安。例如電工到家裏來,常在地板上占據了好大的地方,而且高高興興造了許多陷講,心在不焉的主婦行走時,往往一腳踩空,而在千鈞一發之際,被在地板下模來摸去,看不見的電工扶住。

“有時,”杜本絲說,“我真希望我們沒有離開巴爾敦。”

“想想那餐廳的屋頂。”湯美說,“想想那屋頂間,想想車庫的情形。車子差點都被搞壞了。”

“請人修理,不就行啦?”杜本絲說。

“不。”湯美說。“那破房子必須徹底改建,不然就搬走。這新房子總有一天會住得很舒服。這點,我深信不疑。總之,房子可以讓我們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說做我們想做的事,”杜本絲說,“是指我們彼此都想找個地方加以獨占?”

“不錯。”湯美說,“各人可以有比較大的空間。超過這個限度,我就難以同意。”

這時,杜本經想,我們在這房子裏還有事要做?也就是說。除了定居之外。還有什麼事要做嗎?說到定居,最好簡單化,否則就麻煩了。當然,一部分是導因於這些書。

“如果我現在是一個普通的小孩子,”杜本絲說,“我就不能像小時候那樣容易識字了。近來的孩子,到了四五歲,甚至到六歲都還不識字,即使到了十歲、十一歲,也有許多孩子不能識字,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那麼容易識字。誰都能看書啊。我、隔壁的馬丁、馬路那頭的珍尼佛-西莉爾,還有溫尼佛雷德。大家都能看書。雖然拚字拚得不好,但是想看的都能看。我不知道我們如何學會的。我想大概問過人。招牌啊,卡特肝髒藥啊。火車開近倫敦時。我常把田裏的廣告一一讀出來,真是興奮極了。我常想那是什麼廣告。哎喲,不行,我必須想想現在的工作。”

她換了幾本書。先讀《鏡國裏的愛麗絲》,再看夏洛特-楊格的《曆史的內幕》,過了四十五分鍾,可是,她的手還沒有離開厚厚的破舊的《雛菊的花環》。

“這本必須再看一遍。”杜本絲說,“以前看過。可是已經過了好多年。啊,讀來真是心裏怦怦亂跳。諾曼人也會讓人接受堅信禮?真奇怪。還有,艾塞爾——是什麼地方?是柯克斯威爾或其他什麼地方吧——還有什麼像佛洛拉這樣的一介平民。我不知道那時候每個人都是‘一介平民’。被人認為是一介平民,多麼可憐。我們現在又是什麼?全都是一介平民嗎?”

“太太,你說什麼?”

“沒有,沒說什麼。”杜本絲轉回頭望了一下出現在門口的忠仆阿勃特。

“我以為有什麼事情。你按鈴了,是不是?”

“沒有。爬上椅子取書,碰到了鈴子。”

“要我拿什麼下來嗎?”

“好,那就麻煩你了。這些椅子好像都要垮了,有的椅腳搖搖晃晃,有的有點兒滑溜。”

“拿哪一本?”

“上麵第三層架子還沒有好好查過,上麵的兩層查過了,我實在不知道第三層有什麼書。”

阿勃特爬上椅子,把一本本書上的塵埃撣掉,再送給杜本絲。杜本絲專心一意地接過來。

“哇,好極了!每本都棒極了。想不到我忘了這麼多書。哎呀。這是《護身符》!這是《薩瑪雅德》!這是《新尋寶記》。啊,全是我喜愛的。不,這些不要放回書架去,阿勃特。我要先看一看,先看一兩本。啊,那是什麼?讓我看看。是《紅色的帽章》,不錯,是曆史讀物,一定非常有趣。啊,還有《在長袍下》。斯坦萊-韋曼的可真不少,的確很多。當然,這些都是十歲十一歲時讀過的。哎喲,真沒想到,又遇見《森達城的俘虜》了。回憶引起巨大的快樂,杜本絲舒-口氣。“《森達城的俘虜》,是通往浪漫小說的第一步。佛拉維亞公主的羅曼史。魯利塔尼亞國主。魯道爾夫-拉森迪爾這個名字,一上床,誰都會夢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