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山西省各市縣書院(13)(2 / 3)

有《重修條山書院碑記》,秦恒柄撰文。

《條山書院新設膏火碑記》,劉養鋒撰文。

《條山書院膏火碑記》,周師撰文。

《增建條山書院膏火碑記》,陶汝霖撰文。

永濟市(原蒲州)

首陽書院院址原在蒲州府城西南隅明遠坊,元至正三年(1343)河中人王無矜與弟無伐,願以己所居宅及田設立書院,以祀孔子及二子。守官上奏於朝,尚書議曰:首陽山名山也,伯夷叔齊古賢人也,宜可以先賢故事立書院。距郡治東南有山曰首陽山者,伯夷叔齊兄弟讓國而逃,諫伐而死,孔子曰,伯夷叔齊餓於首陽之下,即謂此也。準辦並賜額“首陽書院”。北麵建夫子殿,東建講堂兩齋,庖廩12楹,其它未備。至正十年(1350)又於夫子殿西建屋,以祀伯夷叔齊,中建神門,外建櫺星門。聘老儒張鏞為書院山長,士子多人來學。元國子司業王士元為之記。書院至明初廢。宣德中知州改其處為倉場,舊跡就泯。弘治四年(1491)知州許鵬重新修建書院於宣化坊。“中為堂,曰‘崇德’,以施講校;後為堂,曰‘養正’,以藏圖籍;傍為左右廡,以為肄習之所;又後為祠堂三區,中以祀夷齊二賢,左祀名宦,右祀鄉賢;而總名則因其舊。”有生徒200人講誦其中,聘國子生王紳為之師。嘉靖中書院複廢(不知廢自嘉靖十六、十七年的兩次詔毀還是廢於地震,舊誌記載不詳。道光十三年(1833)知縣莫兆文抵任,考首陽山二賢祠旁有書院故址,於是捐廉添建齋舍10餘楹,重修齋舍20楹,使書院恢複,仍名為首陽書院。並捐集銀1000兩發商,歲生息銀120兩,又從契稅中每年撥給五百兩以作書院經費。訂立條規,延請名師執教,貧寒子弟可以免費學習。他死之後,鄉人為他建祠紀念,所以書院內有莫公祠一座。此後幾經修複,至民國四年(1915)改為永濟縣第四高等小學校。1938年日軍入侵時毀。

有《首陽書院記》,王士元撰文。

《重建首陽書院碑》,李東陽撰文。

《興複首陽書院碑記》,莫兆文撰文。

《複設首陽書院條規並敘》。

《吊書院故址》,王崇古撰文。

河中書院蒲州府府屬書院。蒲州府城東門外峨嵋南岡上,有泰山祠一座,明正德十二年(1517)蒲州同知呂經自吏科給事中謫官州同,將東嶽廟(泰山祠)改建為書院,“匾以河中,仍古郡也。”尚書韓邦奇記其曰:“得屋殿寢廊廡凡若幹間,以其中殿為重華殿,重華者即以祀舜;配食者即伯夷、叔齊、王通、薛宣凡四人;以東堂為名宦祠,漢黃霸而下凡四十三人;西堂為鄉賢祠,周段幹木而下凡四十七人;以旁殿為講堂五所,以露台為尊經閣,以餘屋居生徒。已而太守又盡取其舊屋而葺之,為坊牌四,為磚門一,有匾,為井二,有亭,檢閑田二百八畝為祀養,作新屋若幹間……”生徒入院肄業者將近百人。副使李夢陽作賦讚之。萬曆中河東道陳儒、知州胡大壯相繼重修。舊誌記載:明初時郡士多學於首陽書院,自河中書院立,而首陽廢。正德至萬曆間,郡人科第尤眾,半出河中,書院名聲極盛。清初漸廢。康熙三年(1664)總督白秉貴、守道陳秉直、知州侯康民各捐俸重修,共有大廳5間,鄉賢祠3間,八角亭、碑亭、井亭各1座,新建二門3間,後樓1座,南北講堂3間,號房14間,道院3間,道房6間,皆列置門廡,築以圍牆,又特建磚門1座,架以層樓。康熙十一年(1672)知州許嗣興重修。至雍正六年(1728)設府時,知府劉登庸將書院拆毀,撤其材修建知府官署,於是書院僅存基址,隻有侯康民及隆慶時二碑還立其處。

有《河中書院記》,韓邦奇撰文。

《河中書院賦》,李東陽撰文。

《重修河中書院記》,侯康民撰文。

來複書院清雍正中複州為府,知府劉登庸將河中書院拆撤,修建為府署,“未幾憲府知之,以檄下詰安得毀書院。劉惶窘懼劾,即詭言書院舊在城外,遠而不便,故移之城中,非敢毀且私侵木植也”。於是即在城內府署後,以所撤餘材建屋數楹,名為“來複書院”。實際是劉為了免責而建,故書院簡陋,湫如蕪如,殆不可居,最終未曾延先生舍弟子,書院有名而無實,旋即就廢。

河東書院清乾隆十九年(1754)河東分守道尹喬光烈命蒲州知府周景柱、永濟知縣張淑渠重建河東書院,地址在蒲州城,聘牛運震為山長。舊河中書院學田80餘畝,書院廢基38畝,來複書院廢基7畝4分,永樂書院學田62畝,社學田租38石,首陽書院生息銀300兩,全撥入書院以為脩脯膏火之資,不敷者太守及郡之屬六縣割廉俸增之。“當是時,黃河以東、中條以北,觀察所治三十五州邑知名之士鹹檄調來蒲,太原、平定諸生千裏聞風雲集,河外陝之大荔,皆觀察舊治諸生負笈渡河來學,書劍載道,衿帶盈門。廊舍牆廡之製,幾案床簣之屬,庖湢盥燎之器,縹帙槧削之具,悉張公先期供置,人至如歸,弦歌不輟。日省月課,蒸蒸鹹進。”乾隆中觀察葉佩蓀蒞臨蒲州,修葺書院,改講堂文明堂為慎五堂,延江南名士王元音主講。嘉慶二十五年(1820)知府周壽春重建,移址河中書院舊址。道光時知縣莫兆文、同治時知府江人鏡相繼捐廉修葺書院,延名師主講,其時肄業者至屋舍不能容。因河中書院舊額膏火不敷,將辦理河防餘銀5000兩,發六縣典商生息,又每年撥生息紋銀80兩,添設膏火。光緒五年(1879)欽差查辦山西賑務閻敬銘撥本銀2000兩,發六縣典商一分生息,每年得息銀200兩,餘40兩在支應局項下動用,以作山長束脩之資。光緒三十年(1904)改為高等小學堂。民國年間改稱永濟縣第一高等小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