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的傳媒公司往往也通過這種方式籌集資金。與西方大多數傳媒公司不同,中國傳媒具有“黨和政府耳目喉舌”的功能,在現有政策下,無論平麵媒體還是廣播電視都不允許完全、直接地改製上市。因此,傳媒業如果想通過上市方式進行融資,就必須進行相應的工作流程、財務管理創新,其核心是將媒體的內容業務與經營性業務進行剝離,以經營性業務為核心成立一個實體以上市融資。這種編輯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操作模式,既可以保證媒體信息產品的喉舌功能,又可充分利用外部資金加速發展,逐步實現市場化經營。
事實上,目前以湖南廣播電影電視集團(資本市場叫“電廣傳媒”)、《成都商報》(資本市場叫“博瑞傳播”)為代表的傳媒都是以這一模式為基礎來操作的。但另一方麵,因為政策因素,即便是采取編輯權與經營權相分離的操作方式,在一定時期內上市融資的大門不會向中國大多數傳媒組織敞開。
股權融資的另一種形式是從各類資本處吸收投資。隨著中國傳媒業市場化步伐的加快,一些業外資本紛紛通過與媒體進行股權合作、參與經營的方式介入傳媒業。在目前政策背景下,這一模式較具可操作性。200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關於深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改革的若幹意見》(又稱中辦發17號文),隨後中央宣傳部、國家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文《(關於深化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改革的若幹意見)的通知》,這兩則文件明確規定媒體可以開辟安全有效的融資渠道,報業、出版、廣電集團的經營部門經批準可以股份公司形式吸收國有大型企事業單位的資金。發行集團、電影集團可以進一步吸收非國有資本和境外資本。
這種融資方式確實得到了中國傳媒業界的普遍認同,例如2001年《人民日報》和北大青鳥集團合作,後者出資5000萬元,雙方共同創辦了麵向北京地區的都市報《京華時報》(詳細的案例介紹參閱專題實例22)。但在目前的管理製度下,業外資金承擔著巨大的政策風險。根據國家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和新聞出版署聯合批複的國管財字(1999)219號文件精神,目前我國傳媒資產均屬國有資產,注入媒體的外部資金隻能按照借貸關係,即按債權債務關係處理,不適用“誰投資誰所有”的企業資產認定。這就意味著係統外資金投資媒體僅能獲得一定期限的經營權與收益權,而無法獲得相應的實際控製權和產權,其投資行為不受現行法規保護,從而意味著較大的潛在風險。巨大政策風險致使許多投資者不敢輕易介入傳媒領域,並且導致了已經進入傳媒業的許多投資方的短期行為。1998年,《中國經營報》
發生了產權糾紛。管理部門對該事件的複函中,認定目前沒有個人或集體出資創辦或者擁有刊物的規定。若有個人或集體自籌啟動資金的,不能認定為對報刊的投資,應該按照債權債務關係處理。由此,當初以個人資金投入的王彥被解除社長職務,並拿著累計投資的本息共計幾千元錢黯然離開。
第三,債務融資。指通過舉債籌措資金,資金供給者作為債權人享有到期收回本息的融資方式。相對於股權融資,債務融資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短期性。籌集到的資金具有使用上的時間性,需到期償還。2)負擔性。
需要支付一定的債務利息,從而給借貸方造成一定的經濟壓力。
債務融資可分為兩種類型:借貸融資和發行債券。借貸融資是最常見的融資形式,信譽高的傳媒組織可以直接向商業銀行進行各種融資,以擔保、財產抵押、票據質押等方式進行融資。相對於借貸融資,發行債券的融資成本低於貸款利率,而且期限較長,是大項目融資的理想選擇,但發行債券往往受到發行規模的製約。在目前的管理政策背景下,因為我國傳媒在公眾中具有良好口碑,發行債券不失為一條可取之路。
第四,租賃融資。傳媒組織通過定期支付費用從外部獲得某項資產的使用權。租賃方保留該項資產的所有權,當租用方不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用時,租賃方有權收回該項資產。傳媒組織在經營生產過程中,需要使用某項重大的項目設備,而自身一時無法籌措所需全部資金;或者花大量資金購入後,該設備使用不多;或者此類設備的升級換代加快從而導致機會成本過高。在上述情況下,傳媒組織完全可以考慮采用租賃融資方式達到目的。
承租方花錢少,卻能享受最新設備的使用,降低自己生產成本,不承擔設備折舊、保管等風險。例如,當重大新聞事件發生時,電視台可以采用租賃方式獲得飛機的使用權,從而以最快的速度進行全過程報道。再如,中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股份公司向中央電視台及其關聯單位提供專業廣播級影視製作設備租賃及相關服務。
3.3.2財務資源評估
了解傳媒組織的戰略能力,不可避免地要進行財務資源評估,即了解傳媒組織的財務能力和財務狀況,並作為組織整體戰略布局的一個重要部分加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