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懂了。作為一個代表,我要把報告中說的農民的事講給農民,要把農民的煩心事講給您聽。”
“好!我最想知道的是農民的煩心事。”總理說。
“我講出來供您參考,不是要求您。”顧雙燕略顯羞澀的話語,引來全場笑聲。
“你是人民代表,有要求我的權利。”溫總理認真地對她說。
雖然隻是短短13個字的一句話,卻清晰地表明了溫家寶總理的權力觀,一個誠懇、虛心聽取意見的公仆形象展現在公眾麵前。“有要求我的權力”,說明總理非常清楚自己的權力是誰給的,人民代表意味著什麼;也非常清楚自己與人民代表之間的關係以及應該怎樣處理這一關係。溫總理沒有把自己把在“為民做主”的位置,而認為自己隻是受命於人民的一個“大管家”。
2009年3月12日,某媒體報道了某市市長的一句招商口號:“房地產商來我市投資,賺了算他們的,賠了算我們的!”同樣是一句話,隻有21個字,但與溫總理截然不同,這位市長展示的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傲慢形象。人們不禁要問:“我們”的含義是什麼?是指市政府官員,還是全市老百姓?市長為什麼對房地產商如此偏愛?賠的錢由誰來補?不會是你們個人掏腰包,肯定是財政補,也就是納稅人掏腰包吧?
世界上沒有隻賺不賠的買賣。房地產商投資賠了,賬記在百姓頭上,該市長的這聲“官方”承諾,大概很難契合民意,老百姓恐怕也不會讚同。並且,財政的錢不是市長可以隨意支配的“私房錢”,也不是市政府隨便支派的“小金庫”,政府掌管的財政錢如何花,遵從的應是民意指向,程序上應得到市人大的批準。“房地產商投資賠了算我們的”,作為民眾的“我們”肯定會說不!這位市長的承諾,實際上是對民意的一種強勢威脅。
這位市長恐怕覺得很委屈,做這種公開的宣示,可能確是出於振興當地經濟的好心,但由此表露出的“權力觀”卻是絕對錯誤的。他以為市長如同私企業“大老板”,自己是一市之主,於是就大包大攬地“拍板”了。事實上,他根本沒弄清自己真正的主人是誰,更沒弄清民意是什麼。
那麼,公務員究竟應當怎樣行使權力呢?答案隻有一個:按法規製度辦事。因為這些權力從根本上說是人民賦予的,黨和國家把你放在這個位置上,就是讓你用來履行職責、為人民服務的。所以,必須秉公用權,不能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明朝一位叫萬鋼的大臣曾說:“畏法度者最快樂。”一個公務員如果自恃有權,心裏“無所畏”,做事“無所懼”,也就離犯錯誤不遠了。反之,如果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多一點對民主與監督的“畏懼”,就會更好地行使手中的權力,這對於公務員自身的發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幹幹淨淨為國家和人民工作”——樹立正確的金錢觀
金錢觀是指一個人對金錢的根本看法和態度,它與人生觀緊密相連。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有更多機會接觸公共財產,也有更多機會以權謀私,隻有樹立正確的金錢觀,才能在非法利益麵前不動心,從而做到“清正廉潔,幹幹淨淨為國家和人民工作”。
金錢,作為貨幣的通稱,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能與各種商品交換,因而也是財富的象征。誰擁有的金錢多,誰占有、支配的財富就多。於是,金錢就成為人們追逐的對象,金錢拜物教即拜金主義由此產生。
小說《茶花女》中有一句名言:“金錢是好仆人、壞主人。”是做金錢的主人,還是做金錢的奴隸,這反映了兩種不同的金錢觀。拜金主義者信奉“金錢至上”與“金錢萬能”的觀念,把金錢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並過分誇大其作用,鼓吹“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就是幸福”,最終成為金錢的奴隸。而馬克思主義科學地揭示了金錢的本質和曆史作用,認為金錢作為物質財富,是人類創造的,並為人類服務,人類應當是金錢的主人。
曾有人說過:“雖然金錢是帶不進墳墓的,但金錢能把人帶進墳墓。”古今中外,死在錢眼兒裏的人實在不在少數。這些人或殺人越貨,謀財害命;或走私販毒,牟取暴利;或製假售假,損人利己;或貪汙受賄,以權謀私等。他們都是為錢不擇手段,為錢鋌而走險,為錢傷天害理,為錢不顧一切,最終被金錢帶入墳墓,當了金錢的陪葬品,實在可悲可歎。有一則關於金錢的寓言,對這類人的心態進行了極為形象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