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清末“新政”時期傳播思想的論爭(3)(1 / 3)

自從鴉片戰爭打開清廷國門以後,西方資本主義列強在華享有“治外法權”,可以不受中國法律的製約。列強還在上海、漢口等地以租用土地為名,建立租界,攫取租界地區的行政司法大權,形成一個個“國中之國”。由於清廷的封建文化專製,中國報業基礎隻能設在清廷新聞法規無法發生作用的租界內。在清廷統治區內,洋人主辦的報刊也因有“治外法權”作為護身符而可以不受清廷法規管束。八國聯軍入侵以後,中國已淪為列強共管的半殖民地。1911年10月8日,兩廣總督張鳴岐就打著外國人旗號的革命報刊“究應若何辦理”,以及是否適用本國報律等問題打電報向民政部請示。民政部將電報谘送外務部商議辦法。外務部做出的答複:“報館既掛洋旗,則吾國報律不能適用。因吾國領事裁判權尚未收回故也。現在隻好電商該外國駐粵領事,請其秉公幹涉”

革命派與保皇派的報刊大論戰

1905年底,中國同盟會成立不久,資產階級革命派與資產階級改良派之間,展開了一場關於中國命運的大論戰。救亡圖存:改良還是革命?這場論戰,是在對方的報刊間進行的。同盟會在東京出版的《民報》,和改良派在橫濱出版的《新民叢報》,是論戰雙方的主要陣地,投入這場論戰的雙方國內外報刊先後有20多種。這是辛亥革命前夕,一場關係中國前途的政治大論戰,一次引導廣大革命群眾從保皇迷霧中醒悟過來的思想解放運動,它促進、推動了資產階級民族民主革命的蓬勃發展。

一、兩種思想的新聞戰

20世紀的第一年,清王朝的王侯卿相是在恐慌中度過的。先是義和團的勇士們進入北京,接著八國聯軍以守護使館為由,進犯北京,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慈禧太後不得不恬著老臉,寡廉鮮恥地承諾“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甘當列強在華的代理人,才得以用一部《辛醜條約》,繼續做中華帝國的統治者。晚清政府的腐敗無能,寄之無望,愛國的仁人誌士,毅然選擇了推翻封建統治的革命道路。

因維新變法而逃亡日本的康有為、梁啟超等人,此刻雖懷革新之誌,但仍認為中國國民愚昧無知,隻能以明君實行立憲,不可行民治。他們仍然幻想在根本不動搖封建統治的基礎上,通過自上而下的改良來發展資本主義。

1898年政變後,康有為逃亡日本,拒絕與孫中山合作;1899年在溫哥華創立保皇會,奔走呼號,以救光緒皇帝。他們攻擊革命不但不能挽救中國危亡,反而將招致天下大亂、亡國滅種的後果。1902年,康有為公開發表《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隻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與同學諸子梁啟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康梁一夥,已由維新派墮落為保皇派,成為阻礙革命的羈絆。

1901年8月,革命與保皇之爭,已初露端倪。章太炎在秦力山主編的《國民報》第4期上發表《正仇滿說》,批駁梁啟超發表於《清議報》上《積弱溯源論》一文中提出的所謂革命就是“仇視滿人”的謬論,向保皇派放出了第一槍。

1902年保皇派在廣州出版的《嶺南報》攻擊革命派策劃的廣州起義,革命派在香港出版的《中國日報》嚴詞痛斥,雙方筆戰逾月,這是兩派報刊之間的第一次直接交鋒。

1903年6月,章太炎在上海出版的《蘇報》上發表《康有為與覺羅君之關係》,黃世仲在香港出版的《中國日報》上發表《駁康有為政見書》,對康有為《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隻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所散布的“滿漢不分,君民同治”等謬論加以駁斥。

1903年12月和1904年1月,孫中山在美國《檀山新報》上發表《敬告同鄉書》和《駁保皇報》兩文,對保皇派《新中國報》散布的“保皇即革命”,予以揭露:指出革命與保皇,理不相容,勢不兩立;指出強權世界,講勢力不講仁義,若人心日醒,大舉革命,起而倒此殘腐清政府,則列國方欲敬我之不暇,尚何有窺伺瓜分之事哉?

以上這些論戰,是零星的、分散的,還沒有形成係統的全麵的辯駁。中國同盟會成立後,保皇派的報刊宣傳聲勢雖減,但並不甘心失敗,繼續在他們的機關報上大放厥詞,散布抵製革命的言論,欺罔世人,蠱惑讀者。種種跡象表明:保皇派的輿論宣傳已成為革命形勢發展的嚴重阻礙。一場摧毀保皇派的思想囹圄,擴大革命陣地的論戰,勢在必行。

二、大論戰的代表作

中國同盟會機關報《民報》,從創刊的第一天起,就主動向保皇派報刊發起進攻。孫中山的《民報·發刊詞》,為大論戰製定了總綱。創刊號上發表了朱執信寫的《論滿洲雖欲立憲而不能》、汪精衛的《民族的國民》、陳天華的《論中國宜改創民主政體》,對康有為、梁啟超的“盛誦夫君主立憲之美”的種種謬說,進行點名批判。康梁方麵,立即在《新民叢報》做出回應,並把在該報發表過的、闡明他們觀點的一些文章,輯成一部題為《中國存亡一大問題》的小冊子,加印1萬份,在社會上廣為散發。這是《民報》與《新民叢報》展開大論戰前的一次前哨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