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出納賬簿易犯錯誤(2 / 3)

現金日記賬與庫存現金的核對

出納人員在每天業務終了以後,應自行清查賬款是否相符。首先結出當天現金日記賬的賬麵餘額,再盤點庫存現金的實有數,看兩者是否完全相符。在實際工作中,凡是有當天來不及登記的現金收、付款憑證的,均應按“庫存現金實有數+未記賬的付款憑證金額-未記賬的收款憑證金額=現金日記賬賬存餘額”的公式進行核對。反複核對仍不相符的,即說明當日記賬或實際現金收、付有誤。在這種情況下,出納人員一方麵應向會計負責人報告,另一方麵應對當天辦理的收、付款業務逐筆回憶,爭取盡快找出差錯的原因。

企業領導和會計業務主管部門也可組織對本單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清查,清查完畢,要編製庫存現金查點報告表。其格式如下表所示:

庫存現金查點報告表

在日常的會計核算中,發生差錯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果發現錯誤:一是要確認錯誤的金額;二是要確認錯在借方還是貸方;三是根據產生差錯的具體情況,分析可能產生差錯的原因,采取相應的查找方法,便於縮短查找差錯的時間,減少查賬工作量。

查找錯誤的方法有很多,現將常用的幾種方法介紹如下。

順查法

順查法,亦稱正查法,是按照賬務處理的順序,從原始憑證、賬簿、編製會計報表全部過程進行查找的一種方法。即首先檢查記賬憑證是否正確,然後將記賬憑證、原始憑證同有關賬簿記錄一筆一筆地進行核對,最後檢查有關賬戶的發生額和餘額。

這種檢查方法,可以發現重記、漏記、錯記科目、錯記金額等。運用順查法查找時,查找範圍大,不易遺漏;但是,工作量大,需要的時間比較長。所以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是在采用其他方法查找不到錯誤的情況下采用這種方法。

逆查法

逆查法與順查法相反,是按照賬務處理的順序,從會計報表、賬簿、原始憑證的過程進行查找的一種方法。即先檢查各有關賬戶的餘額是否正確,然後將有關賬簿按照記錄的順序由後向前同有關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進行逐筆核對,最後檢查有關記賬憑證的填製是否正確。

逆查法的優缺點與順查法相同。不同的是,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對由於某種原因造成後期產生差錯的可能性較大而采用的。

抽查法

抽查法是對整個賬簿記賬記錄抽取其中某部分進行局部檢查的一種方法。當出現差錯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分段、重點查找。將某一部分賬簿記錄同有關的記賬憑證或原始憑證進行核對。還可以根據差錯發生的位數有針對性地查找。如果差錯是角、分,隻要查找元以下尾數即可;如果差錯是整數的千位、萬位,隻需查找千位、萬位數即可,其他的位數就不用逐項或逐筆地查找了。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範圍小,可以節省時間,減少工作量。

偶合法

偶合法是根據賬簿記錄差錯中經常遇見的規律,推測與差錯有關的記錄而進行查找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主要適用於漏記、重記、錯記的查找。

1.漏記的查找。

◆總賬一方漏記,在試算平衡時,借、貸雙方發生額不平衡,出現差錯,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會發現某一總賬所屬明細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合計數大於總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也出現一個差額,這兩個差額正好相等。而且在總賬與明細賬中有與這個差額相等的發生額,這說明總賬一方的借(或貸)漏記,借(或貸)方哪一方的數額小,漏記就在哪一方。

◆明細賬一方漏記,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可以發現。總賬已經試算平衡,但在進行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發現某一總賬借(或貸)方發生額大於其所屬各明細賬借(或貸)方發生額之和,說明明細賬一方可能漏記,可對該明細賬的有關憑證進行查對。

◆如果整張的記賬憑證漏記,則沒有明顯的錯誤特征,隻有通過順查法或逆查法逐筆查找。

2.重記的查找。

◆總賬一方重記。在試算平衡時,借、貸雙方發生額不平衡,出現差錯;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會發現某一總賬所屬明細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合計數小於該總賬的借(或貸)方發生額,也出現一個差額,這兩個差額正好相等,而且在總賬與明細賬中有與這個差額相等的發生額記錄,說明總賬借(或貸)方重記,借(或貸)方哪一方的數額大,重記就在哪一方。

◆如果明細賬一方重記,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可以發現。總賬已經試算平衡,與明細賬核對時,某一總賬借(或貸)方發生額小於其所屬明細賬借(或貸)方發生額之和,則可能是明細賬一方重記,可對與該明細賬有關的記賬憑證查對。

◆如果整張的記賬憑證重複記賬,則沒有明顯的錯誤特征,隻能用順查法或逆查法逐筆查找。

3.記反賬的查找。

◆記反賬是指在記賬時把發生額的方向弄錯,將借方發生額記入貸方,或者將貸方發生額記入借方。總賬一方記反賬,則在試算平衡時發現借、貸雙方發生不平衡,出現差額。這個差額是偶數,能被2整除,所得的商數則在賬簿上有記錄,如果借方大於貸方,則說明將貸方錯記為借方;反之,則說明將借方錯記為貸方。如果明細賬記反了,而總賬記錄正確,則總賬發生額試算是正確的,可用總賬與明細賬核對的方法查找。

4.錯記賬的查找。

在實際工作中,錯記賬是指把數字寫錯,常見的有兩種:

◆數字錯位,即應記的位數不是前移就是後移,即小記大或大記小。例如,把千位數變成了百位數(大變小),把1800記成180(大變小);或把百位數變成千位數(小變大),把3.43記成343(小變大)。

如果是大變小,在試算平衡或者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正確數字與錯誤數字的差額是一個正數,這個差額除以9後所得的商與賬上錯誤的數額正好相等。查賬時如果差額能夠除以9,所得商恰是賬上的數,可得知可能記錯了位。如果是小變大,在試算平衡或者總賬與明細賬核對時,正確數與錯誤數的差額是一個負數,這個差額除以9後所得商數再乘以10,得到的絕對數與賬上錯誤恰好相等。查賬時應遵循,差額負數除以9,商數乘以10的數賬上有,也是可能記錯了位。

◆錯記。錯記是在登記賬簿過程中的數字誤寫。對於錯記的查找,可根據由於錯記而形成的差數,分別確定查找方法,查找時不僅要查找發生額,同時也要查找餘額。一般情況下,同時錯記而形成的差數有以下幾種情況:

鄰數顛倒是指在登記賬簿時把相鄰的兩個數字互換了位置。如54錯記45,或把45錯記54。如果前大後小顛倒為後大前小,在試算平衡時,正確數與錯誤數的差額是一個正數,這個差額除以9後所得商數中的有效數字正好與相鄰顛倒兩數的差額相等,並且不大於9.可以根據這個特征在差值相同的兩個鄰數範圍內查找。如果前小後大顛倒為前大後小,在試算平衡或者總賬與明細賬核算時,正確數與錯誤數的差額是一負數,其他特征同上。在上述情況下,查賬時,差額能除以9,有效數字不過9,可能記賬數顛倒,根據差值確定查找。

隔位數字倒置,例如,625記成526,802記成208等,這種倒置所產生的差數的有效數字是三位以上,而且中間數字必然是9,差數以9除之所得的商數必須是兩位相同的數,如22,33…。商數中的1個數又正好是兩個隔位倒置數字之差。如802誤記208元,差數是594,以9除之則商數為66,兩個倒置數8與2的差也是6。於是可采用就近鄰位數字倒置差錯的查找方法去查找賬簿記錄中百位和個位兩數之差為6的數字,即600與006、701與107、802與208、903與309四組數,便可查到隔位數字倒置差錯。

采用上述方法時,要注意,正確選擇作為對比標準的基數;保證對比指標口徑的可比性;同時分析相對數和絕對數的變化,並計算其對總量的影響。

出納人員在日常填製會計憑證和登記賬簿過程中,可能出現一些差錯,切忌生搬硬套,要從具體的實際工作出發,靈活運用查找的方法,有時還需用幾種方法結合起來並用,通過反複核實,一定會得出正確的結果。

分不清本月合計與本年累計的錯誤

情景案例

王永畢業以後去某公司擔任財務人員,由於經驗不足,所以在做賬時不知道哪些賬戶要結出本月合計、哪些賬戶要結出本年合計。於是,對於所有賬戶既結計本月發生額合計數,又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合計數。

問題把脈

上述案例中,王永分不清楚哪些需要結出“本月合計”、“本年合計”。對於不同類型的賬戶在結賬時都有不同的規定。

要點解析

(1)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平時隻需結計本月發生額合計數,12月末既需結計本月發生額合計數也要結計本年發生額合計數。結賬時在最後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麵劃一條單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合計數,在摘要欄內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在下麵再畫一條通欄紅線。

(2)收入、支出、費用類等明細賬戶既要結計本月發生額合計數,又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合計數(每年的第一個月末,不需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合計數,第一個月隻有一筆業務的既不需結計本月合計數,也不需結計本年合計數)。結賬時,先在本月最後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麵劃一條通欄紅線,結出本月發生額合計數,在摘要欄注明“本月合計”字樣,再在“本月合計”行下結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合計數,登記在“本月合計”行下麵,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字樣。再在下麵劃一條通欄紅線。

(3)總賬賬戶和其餘的明細賬戶,平時隻需結出月末餘額,月末結賬時,在本月最後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之下劃一條紅色單線,不需結計本月發生額和本年累計發生額合計數。

年度終了賬簿更換錯誤

情景案例

張平是一家民營企業的出納,新公司於2009年11月1日成立。由於是私企,而且業務量不是很大,所以到年底以後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中每個科目就登記了幾行而已。張平覺得很浪費,2010年開始就沒有更換賬簿。他認為,對於賬簿的更換,應該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業務多,就應該更換,業務少,就不用換了。

問題把脈

張平這種做法不妥。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年度終了,要把各賬戶的餘額結轉到下一會計年度,並在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簿的第一行餘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餘額,並在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每年的會計資料都要歸檔保管,都是按年整理、保存的,如果一個賬簿中記載超過1年以上的記錄,則不利於今後的查賬等工作。一般來說,企業的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及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都應每年更換一次,但有些財產物資明細賬和債權債務明細賬,由於品種規格和往來單位較多,更換新賬簿時需重抄一遍,工作量很大,因此,可以跨年使用,不必每年更換一次。各種備查簿也可以連續使用。

要點解析

為了清晰地反映各個會計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每個會計年度開始,一般都要啟用新賬,並把上年度的會計賬簿歸檔保管。

在本會計年度終了時,將本年度的賬簿更換為次年度新賬簿。總分類賬簿和序時賬簿和絕大多數明細分類賬簿,應當每年度更換一次。個別核算財產物資采用的卡片式明細賬,可以跨年度使用。

賬簿更換的程序

(1)檢查本年度賬簿記錄在年終結賬是否全部結清,賬戶中借、貸方合計數是否已經平衡相等,應結轉下年的賬戶餘額是否已結轉下年。

(2)根據本年度有餘額賬戶的“結轉下年”數字直接記入新年度賬戶的第一行的餘額欄,在日期欄注明1月1日;在“借或貸”欄注明餘額方向。進行年度之間餘額的結轉時,不必填製記賬憑證。因此,新年度登記餘額行中的“憑證編號”欄、“借方”欄和“貸方”欄都空置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