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工業企業或商業企業,都需購進原材料或產品。有時,采購對象不同,企業負擔的流轉稅額也存在差異。比如,我國現行增值稅製依據企業經營規模和企業財務會計製度是否健全等標誌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二者的稅收待遇不同。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小規模納稅人則一般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隻能開具普通發票。這樣,當購買者為一般納稅人時,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得到抵扣。而當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貨物時,由於不能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在納稅時也得不到相應的抵扣,故增值稅負較前者為重。
再如商品貨物的銷售,內銷和出口流轉稅負不同。按照國際慣例,出口商品在國內產製、流轉等環節征收的流轉稅實行出口退稅製度,全部退給出口商。例如,我國稅法規定,對於某些出口商品的增值稅實行零稅率,也就是將出口商品在國內各環節已負擔的增值稅款在出口時全部退還給出口經銷商,其目的是為了鼓勵出口,增強本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而內銷產品則要負擔17%的價外稅。盡管出口商品的國際市場價格有可能低於其國內市場價,隻要其差幅達不到17%,對經理人來說出口較內銷更有利可圖。因此,對具備出口條件的商品,經營者應認真研究、稅收和彙率等各種因素,全麵比較商品內銷和出口的優劣,作出正確的銷售決策。
另外,對於享受限期減免所得稅優惠的新辦企業,獲利年度的確定也應作為企業稅務籌劃的一項內容。國家為鼓勵在一些特定地區或行業舉辦新企業,一般規定新辦企業獲利初期享受限期減免所得稅優惠。正常情況下,由於新企業產品初創,市場占有率相對較低、獲利初期的利潤水平也較低,因此,減免所得稅給企業帶來的利益也相對較小。為了充分享受所得稅限期減免的優惠,企業可以通過適當控製投產初期產量及增大廣告費用等方式,一方麵推遲獲利年度,另一方麵提高產品知名度,提高潛在的市場占有率,以提高獲利初期即減免稅期的利潤水平,從而獲取更大的節稅利益。
一、 經營價格選擇與轉讓定價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價格由生產商品的成本水平和社會平均利潤水平決定,並受市場供求關係的影響。也就是說,同類商業,對其所經營商品價格的製定具有法定的自主權,隻要買賣雙方都願意接受,某種商品交易價格可以高於或低於其市場標準價格。這樣,一些大型集團公司,尤其是跨國集團,可利用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對貨款利息、租金、服務費、貨物等製定其特殊的內部交易價格,以實現公司
經營的各種戰略目標,比如,避免或遞延公司所得稅,減輕關稅;減輕風險或在某些情況下有效地扼製對手的競爭;逃避外彙管製;應付有關國家的財政貨幣政策等等。關聯公司之間偏離市場標準價格的內部交易定價,一般被稱為轉讓定價(Transfer Pricing)或內部劃撥定價(Inter-pricing)。
以減輕集團公司整體稅負為目標的轉讓定價的基本作法是:在關聯公司之間進行的貨物、勞務、技術和資金等交易中,當賣方處於高稅區而買方處於低稅區時,其交易就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內部價格進行;而當賣方處於低稅區買方處於高稅區時,其交易就以高於市場價格的內部價格進行。
從項目來看,關聯公司的轉讓定價一般可為以下幾類。
1.貨物的轉讓定價
集團公司利用其關聯公司之間的原材料供應、產品銷售等貿易往來,通過采用“高進低出”或“低進高出”等內部作價辦法,將收入盡量轉移到低稅負公司,而把費用盡量轉移到高稅負公司,從而達到轉移利潤和減輕整體稅負的目的。
2.勞務的轉讓定價
關聯公司之間除了貨物貿易往來外,還會經常相互提供勞務。同貨物的轉讓定價相似,關聯公司之間可以利用勞務的內部作價方式來實現利潤的轉移和減輕總體稅負。
3.資金的轉讓定價
資金的價格表現為貸款或借款的利率。關聯公司之間可以通過其內部銀行發生借貸行為,這常常表現為母公司對子公司或總公司對分公司進行貸款。這樣,母公司或總公司可通過對稅率較高的(分)公司實行高利率貸款,而對稅率較低的子 (分)公司實行低利率貸款,使利潤從高稅率公司向低稅率公司轉移,以減輕整體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