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創業第十一步:創業期納稅管理(4)(2 / 2)

對跨國投資者,還必須考慮有關國家因同時實行稅收居民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管轄權而導致對同一項所得的雙重征稅的雙邊稅收協定的有關收抵免的具體規定。

二、投資行業的選擇

同投資地點的選擇相類似,投資者在進行投資時,投資國有關行業性稅收優惠及不同行業的稅製差別不容忽視。例如,我國現行稅製關於所得稅在不同行業之間稅收負擔的差別較大。稅負最輕的如對港口碼頭建設的投資,稅率為15%,而且從獲利年度起5年免稅,5年減半征稅。稅負較輕的如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資,稅率為15%,從獲利年度起免征所得稅2年,減半征稅3年。而沒有稅收優惠的其他行業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33%,並且沒有減免稅期。目前世界各國都普遍實行行業性稅收傾斜政策,隻有處於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國家,其稅收優惠的行業重點有所差別。這一點經理人在選擇投資行業時一定要加以考慮。

三、投資方式的選擇

從投資對象的不同和投資者對被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是否實際參與控製與管理的不同,投資可分為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直接投資一般是對經營資產的投資,即通過購買經營資本物,興辦企業,掌握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控製權,從而獲取經營利潤。間接投資者指對股票或債券等金融資產的投資。這裏投資者關注的重點在於投資收益的大小和投資風險的高低,至於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則不被十分關注。

一般來講,進行直接投資應考慮的稅製因素比間接投資要多。由於直接投資者通常要涉及企業所麵臨的各種流轉稅、收益稅、財產稅和行業稅等,而間接投資一般僅涉及所收到股息或利息的所得稅及股票、債券資本增益而產生的資本利息等。

法人投資者在進行直接投資前還麵臨著收購現在虧損企業或興建新企業的選擇,其中也存在一個稅務籌劃問題。如果《稅法》允許投資法人與被收購企業可以合並報表集中納稅,則其整體稅負同樣有所減輕。這就要求投資者依照稅法的有關具體規定,結合自身狀況綜合決策。

間接投資依據具體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股票投資、債券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的投資,上述各項又可以依據證券的具體品種作進一步劃分。比如債券投資,又可細為國庫券投資、金融債券投資,它所收益的稅收待遇又有所差別。例如,我國稅法規定,企業獲取的股息收入須按有關規定進行計稅,而國庫券利息收入則可在計算納稅所得時予以扣除。也就是說,股息收入必須計繳企業所得稅,而國庫券利息收入則可以免稅。這樣,投資者在進行間接投資時,除要考慮投資風險和收益等因素外,還必須考慮相關的稅收規定,以便全麵權衡和合理決策。

200.怎樣對企業所得稅進行節稅

一、企業所得稅的計算

根據《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15日內預繳: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應納企業所得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款=應納稅所得額×33%

根據《細則》規定:企業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納稅期限的實際數預繳,按實際數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的l/2或l/4或者按稅務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預繳所得稅。據此,預繳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月(季)預繳所得稅款=月(季)應納稅所得額×33%

或:

月(季)預繳所得稅稅額=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33%

企業應納的企業所得稅,都應在月(季)預繳的基礎上,於年度終了後,在規定的期限內彙算清繳,多退少補。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所得稅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3%

彙算應補(退)所得稅稅額=全年應納所得稅稅額一各月(季)預繳所得稅稅額合計納稅人不能提供完整的、準確的收入及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33%

二、企業節稅基本步驟

1.策劃確定收入額,並盡可能將某些項目的收入排除在外。

2.策劃確定成本、費用、損失額,並盡可能將某些項目的成本、費用和損失包括在內。

3.正確計算並確定企業利潤總額,並盡可能縮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