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意義
一、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概念和特點
(一)城市基礎設施的概念
城市基礎設施中“基礎設施”一詞,英文“Infrastructure”詞義為“基礎”、“下部(底層)結構”、“永久性基地(設施)”。因此,有的學者將它翻譯為基礎結構,有的將它譯為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則是為了滿足城市物質生產和居民生活需要,向城市居民和各單位提供基本服務的公共物質設施以及相關的產業和部門,是整個國民經濟係統的基礎設施在城市地域內的延伸。1985年7月,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在北京召開的城市基礎設施討論會上下了定義:“城市基礎設施是既為物質生產,又為人民生活提供一般條件的公共設施,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城市基礎設施可以分廣義的概念和狹義的概念。這裏,我們研究的城市基礎設施通常也稱為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市政建設和公用事業兩類,即自來水、煤氣、公共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大橋、道路、地鐵等。
城市基礎設施中各類設施既相對獨立又密切關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既對城市基礎設施提出新的要求,又為城市基礎設施的發展開辟新的道路,而城市基礎設施的加強、發展、完善、配套,又會進一步推動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改善人民的生活條件和生活環境質量。
(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特征
城市基礎設施作為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條件,作為一項係統工程,一般具有以下五大特征。
一是基礎性。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是其他產業賴以運作的基礎條件;也是其他生產部門生產和再生產時所必需的投入品;其產品與服務的性能與價格會涉及其他部門的價格與營運。
二是共享性。城市基礎設施產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帶有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的性質,與其他產品不同,一般不是為特定對象(特定的企業或個人)服務,而是為許多企業與個人服務或享用,它所服務的對象往往是不確定的,甚至是隨機的,且在使用和服務過程中一般不能獨占,進行排他性消費,具有較明顯的共享性,而共享性程度將隨著項目性質不同而有所差異。
三是巨額性。城市基礎設施,其資本規模和工程投資往往是巨大的,投資資本沉澱性強,且投資回報率較低、周期長、資本流動性差,並具有不可分等特點。
四是超前性。由於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物質精神生活的基礎條件。其內容將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及時代的變遷而進化。因其投資額高、建設周期長、工程規模大等因素,一般需要超前建設,以適應城市的協調發展。
五是規劃性。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不同與一般產品和生產的服務供應,可以是分散的、小型的。它應該是整體的、完整的和超前的。城市基礎設施是為城市日常運行及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不同的經濟基礎結構和能源儲備結構將會選定不同的基礎設施建設,而且基礎設施應用又具有互為替代性,如:天然氣、人工煤氣、油及煤的互用性;隧道、高架、地鐵、大橋、公路的互補性。
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與經濟發展
城市基礎設施是實現城市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必要條件,對城市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作用。這種重要作用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麵。
第一,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從古今中外的城市發展曆史考察,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形成的重要條件。城市要賴以生存,必須維持城市居民生活,要有足夠的水源補給,不能想象在一個缺乏充足水源沒有供水設施的地方能形成某個城市。我國曆史上處於西北絲綢之路的樓蘭古城、印度北部的斯育等城市,由於自然條件惡化,水源枯竭,城市由盛到衰,最後成為廢墟,就是例證。城市要生存和發展,還必須具有便利的交通條件。湖北省襄樊市是曆史文化名城,焦柳鐵路與漢渝鐵路在此交彙而成為鐵路交通樞紐,又陸續修建漢江一、二、三橋,擴建航空港,完善水陸聯運碼頭,擴建自來水廠,新建排水係統,建設日供氣21萬立方米的煤氣工程,修建城市內、中、外環路,擴大城市公共綠地等,城市基礎設施有了長足的發展,城市建成區麵積由1978年的20平方公裏發展到1995年的50平方公裏,市區人口由31.9萬人發展到65萬人,市區工業總產值1995年達到100億元以上,已呈現出大城市的雛形。改革開放新時期出現的深圳、珠海等特區城市,僅用10餘年時間就從邊陲小鎮發展成為今天的現代化城市,並呈現繼續發展的良好勢頭,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在於城市開發初期進行的大規模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由此可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城市的形成和發展所起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