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城市基礎設施中的國資公司典型案例研究(5)(1 / 3)

——實行建設和運營分開,做大建設和相關產業。原有的地鐵總公司是集交通建設、運營和行使部分行業管理職能於一身綜合公司,改革的目的是要軌道交通建設職能從地鐵總公司中分離出來,移交給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通過強化建設有限公司的功能,充實各類專業管理人員力量,並吸納相關企業和有實力的企業集團參與投資,實現專業化運作,做大做強軌道交通建設公司。

——培育建設單位的總承包機製。近期,通過政府的政策扶持和項目扶持,如明確上海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是接受政府或項目法人委托,承擔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的規劃、勘探、設計、建設、決算,對項目的全過程進行管理等,培育公司成為實施“交鑰匙”式的工程總承包公司。組建總承包公司和實施總承包機製的探索,將進一步為建立完善“項目管理製”提供條件,因此,意義深遠而重大。

——吸納多元投資,壯大“建設方”資本實力。根據做大做強軌道交通建設產業的需要,要對上海軌道交通建設有限公司進行股東調整和增加注冊資本,增強公司實力。同時,在國有體係之內和體係之外,今後還要培育多個“建設方公司”,形成有效競爭,做大做強相關行業。

——按照現代企業製度要求,規範公司(建設方)運作。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在新的體製框架下,公司可以進一步理順和規範公司的治理結構和業務流程,如建立股東會、董事、監事會等公司組織機構,設立內部組織機構,形成合理的競爭機製、用工機製、分配機製等等。

2.煤氣製氣公司

上海煤氣改革方案中,為引進競爭機製,將製氣和銷售分開(製氣公司的功能定位類似於“建設方”,故作為類比案例)。在製氣環節方麵,成立製氣集團,會同上海焦化廠共同聯網供氣,同時政府根據成本核算,限製煤氣的出廠價格。在煤氣銷售環節方麵,成立煤氣銷售集團,下屬全市五個銷售公司,相互競爭經營。為進一步深化燃氣行業改革,加上“西氣東輸”後天然氣的引入,上海將進一步深化完善在燃氣經營體製和機製的改革。

——組建上海市政國有資產控股公司。控股公司是本市市政行業(包括燃氣行業)的國有資產、資金運作中心,行業管理為市政局,資產屬於上海城投公司,主要負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盤活資產存量,並運用國有資產體現政府目的。

——在製氣方麵。撤銷煤氣製氣集團,在市政國有資產控股公司的框架下,吳淞、浦東、石洞口三個製氣企業成為市政控股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加上焦化廠,各製氣企業競爭“上網競價”。

——在銷售方麵。首先是撤銷煤氣銷售集團公司,然後按多元投資主體模式組建市南、市北燃氣銷售公司,改製設立多元投資的浦東燃氣銷售公司。在“西氣東輸”工程進入本市後,本市燃氣銷售將進一步開放市場,吸引社會資金共同參與城市燃氣管網建設改造。

三、公司體製改革和發展戰略取向按照上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四分開”體製機製改革的原理,並參考上述軌道交通和煤氣改革的經驗,上海水務建設也是走一條環節分開、引進競爭的模式,這樣,上海水環境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就是其中專司工程建設管理的公司,屬“建設方”。因此,水環境工程建設公司要在新的體製和市場環境中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強化核心競爭力,使公司能夠真正走向市場,在市場競爭中謀生存、謀發展。

1.改製改革目標取向

在傳統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模式下,政府直接控製著項目投資的全過程,其特點是“政府出錢,建設單位用錢”,公司作為工程建設方,代表政府組織項目的實施,不具備“自我積累、自我發展”

的動機和體製條件,也因此缺乏明確的責任製和風險約束機製,其最直接的後果就是資金積累匱乏,市場風險意識和利潤創造意識薄弱。體製改革在動搖了公司長期壟斷的甲方地位的同時,也提供了廣闊的盈利和發展空間。公司既可以在上海水務市場,尤其是上海第三期河流汙水工程中繼續贏得主動權,也可以拓展全國其他地方的水務建設行業,甚至作為工程總承包走出水務,全麵進入工程建設市場。另外,公司還可以探索作為投資主體組建項目公司,承擔項目的融資、建設和建成後的運行管理(如以項目融資的方式籌集資金建設有關工程,並獲得事先按照合同規定的運營權和收費權)。鑒於此,公司要圍繞角色轉換,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建立有效的經營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

根據市政基礎設施融資、建設和管理體製改革的框架,針對公司現階段內外體製和運行機製方麵存在的主要問題,應以下述幾項為改製和建製的主要目標如下。

——規範政企關係,確立市場主體地位。在現行體製下,公司是作為排水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排水公司對水環境公司控股達90%以上),國有股占絕對地位,但由於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不健全,政企不分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極大地製約了企業的發展後勁。其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企業資本金積累不足,資產結構不合理,企業無法建立起獨立的法人財產地位。改革的目標就是在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製的框架下,規範行業主管和企業獨立運營的關係,充實企業資本金,強化企業獨立的法人財產權,從而使公司真正成為在市場競爭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主發展的法人實體,並對出資者承擔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