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 浙江村莊轉型的形態特征(2 / 3)

(三)非農家庭

非農家庭在浙江農村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大致占30%~40%,有四種類型:一是以工資收入為主的家庭,這主要得益於浙江農村的快速工業化,大量的企業使許多以務農為生計的家庭轉變為工資收入者。二是個體或家庭工商戶(家庭作坊),這是浙江農村與其他地區差別最大的地方。這些家庭工商戶依托浙江各地的各類專業市場,進行相互間分工合作的專業化生產,這樣不僅效率高,而且收入可觀,他們是浙江家庭經營收入的主力軍之一。三是私營企業主家庭,他們是浙江民營經濟的主力軍,也是農村變遷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浙江有全國數量最多的私營企業主(民營企業家),他們與家庭工商戶的主要區別在於經營規模和雇工規模。與其他地方不同,浙江絕大多數的私營企業主都是從家庭工商戶起步的,二者的聯係非常密切。經營得法的家庭工商戶能夠很快發展成私營企業,同樣,經營失敗的私營企業主也很可能重新成為家庭工商戶,並尋求東山再起。四是以房租、集體分紅、資本經營等收入為主的“食租者”或“食利者”家庭。這個群體主要是依靠地理位置的優勢獲得收入,比如靠近各類城市、各類工礦企業等,大量的外來人口推動了房屋出租市場的興旺;再加上這類地區由於土地出讓等原因,村莊集體往往積累了大量資產,這些資產的分紅也構成了他們收入的一部分。隨著近幾年資本市場的繁榮,還有一部分農民把餘錢投入股票、債券、期貨等市場,並獲得了不菲的回報。

家庭經營的形態分化在四個層麵上給村莊以挑戰:

(1)對農業生產的衝擊,使農業生產在村莊產業發展裏邊緣化、附庸化。在三種類型的家庭經營中,純農戶的比例是最低的,在純農戶中,農業生產率較高的專業農戶所占的比例又不到一半;家庭經營比例最高的是兼業農戶,但在農業生產中,兼業農戶卻最容易采用粗放的經營方式。由此我們也就不難理解浙江糧食生產麵臨的窘境,不僅總產量從1984年的1817.15萬噸急速下滑到2005年的814.7萬噸,而且農業勞動力的人均產量也持續下滑(見表104)。這種農業生產的衰退與大多數農民對農業感情淡化、重工輕農、重商輕農而帶來的粗放式農業經營有關。以化肥為例,2006年浙江省化肥的利用率隻有30%~50%,2000—2005年間平均每公頃的使用量分別是558、564、575、568、585、592公斤參見2006年《浙江年鑒》農業6—17農業機械化、電氣化及化肥使用量部分。,這個數量不僅遠遠超過了發達國家為防止化肥對水體造成汙染而設置的225公斤的安全上限,也遠高於全國平均施用水平(400公斤左右)。這也從一個側麵例證了非農經濟發達導致兼業農戶比例增加,從而導致農業粗放經營行為增多的現象。農業的粗放經營,短期內從收入來看不是什麼大問題,農戶可以通過增加非農活動來彌補這個問題。這種做法也是符合農民成本收益核算的,因為,在相對小的經營規模下,農戶采用新技術、新品種所需要的成本可能會超過他從中得到的收益。但從長期來看,這是應該得到重視的,它會延緩農業技術的傳播速度,從而降低農業生產率水平;更重要的是,它使農業變成了工業的附庸,而不是新的經濟增長點,這才是最致命的。

(2)村莊的空間布局及功能定位要根據家庭經營的變化作出調整。傳統的村莊是專為農業生產而存在的,它的一切輔助係統也都是圍繞農業生產而展開的;同時,農業也是人際交往、人情往來的重要載體。現在,一切都要翻轉過來了。隨著農業逐漸成為村莊的邊緣性產業,很多專為農業生產而建設的設施利用率越來越低,最明顯的是農田水利方麵,比如2000—2005年間,浙江全省為農業灌溉而新增加的機井隻有128口,由2000年的2167眼增加到2006年的2295眼。與農業設施的衰落相對照,大量的生活消費設施,如超市、網吧、菜場等在村莊迅速湧現。這至少意味著兩點:一是大量村莊將不可避免地由一個農業生產社區轉變為一個以鄉村住宅區與非農產業為主、農業生產為輔的混合型社區;二是很多村莊的生活、休閑、消費方式、文化傳統也必將發生轉型。有些村由於非農企業的發展而聚居了大量人口,從而人氣更旺;有些村則由於人口的外流而變得冷冷清清。

(3)家庭經營的分化勢必帶來村莊內部的層化,並進而改變人們之間的關係。與家庭經營的分化一致,浙江農民內部的貧富差距也逐漸明顯起來。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浙江農村居民間的收入差距總體上呈擴大趨勢,基尼係數1985年超過0.25,1988年超過0.30,1998年超過0.35,2000年和2001年有所下降,回落到0.35以下,2002年再度超過0.35,到2003年超過0.36,達到0.3635,而2004年回落到0.3587,2005年更是達到0.3678。2006年,在農村居民總體收入增長較快的同時,多數家庭收入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低收入家庭比重下降,高收入家庭比重上升,人口的眾數由低收入組向高收入組移動。其中人均純收入20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比重由上年的9.0%下降到6.5%,人均純收入2000~4000元的次低收入家庭比重由19.5%下降到16.3%,人均純收入4000~8000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比重由40.3%下降到39.3%,人均純收入8000~10000元的次高收入家庭比重由12.3%上升到14.3%,人均純收入萬元以上的高收入家庭比重由18.9%上升到23.6%。如果單從收入水平來衡量浙江農民的內部分化,以年人均純收入每個等級相差4000元為標準,大約可以用三個層次來描述:第一層次是高收入農民大約占總數的40%不到;第二層次是中等收入農民,大約40%左右;第三層次是低收入農民,大約占20%。

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是,家庭經營的分化也會帶來農民內部關係以及人情往來方式的微妙變化。比如我們在臨安觀察到的一個案例: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村莊內部的相互幫工是不用記賬的,也不用付報酬。90年代以後,一個從事農業經營的家庭,當它在農忙或者是其他需要幫助的時候,它仍然會請求同村在家的勞動力幫助。當活幹完以後,這個家庭的男主人會根據勞動力個人的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的回報。對於那些來自於非農家庭的勞動力,男主人一般會選擇用現金作為酬報(每天20~50元不等);對於那些來自純農戶或兼業農戶的勞動力,男主人一般會選擇用相同的方式回報,也就是說在對方需要的時候去幫助他。這個情況在2000年以後發生了變化,無論是誰都要付對方現金作為報酬,隻有極少的情況下例外,比如婚禮或葬禮等。

(4)家庭經營的分化也對農村環境及生態造成了影響。如今,浙江村莊最大的變化之一就是人們不再使用農家肥,以往散落各處的露天糞坑、糞堆早已不見。在粗放經營的觀念下,農民轉而大量使用簡便易行的化肥。這當然不見得好:一是前麵我們已經論及浙江農村過量使用的化肥,不僅帶來了農業汙染,而且不利於土壤肥力的保持;二則是大量不經處理或簡單處理的人畜糞便,構成了農村第二個主要汙染源,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村莊住宅的公共配套——如汙水管道等——設施不足造成的。相關研究表明,目前我國農村中的農業與生活汙染造成的破壞已超過了國家工業汙染的破壞。朱兆良等:《中國農業麵源汙染控製對策》,北京: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中國農業科學院的有關專家分析,在我國水環境中,來自農田和畜禽養殖糞便中的總磷、總氮比重已分別達到43%和53%,成為我國水環境汙染的主要因素。近年來,太湖、巢湖、滇池相繼暴發藍藻,據中國科學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公布的一份太湖流域農業麵源汙染研究成果顯示:在太湖的外部汙染總量中,工業汙染僅占一小部分,約在10%~16%,農業麵源汙染所占的比例在持續上升,目前已占到59%。大量的氮、磷等營養物質及重金屬破壞了太湖的水環境。要根除這種汙染,不僅需要適宜的技術手段,需要農村農民在生活觀念上作出配合,需要村莊功能的調整以及相關公共設施的配套,還需要改進農業生產的方式和方法,四者都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