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傳誌的領導智慧17(2 / 2)

柳傳誌先後幾次向孫宏斌暗示,他的這種開小船的行為將會帶來不良的後果,而這一切責任都將由他承擔,但是孫宏斌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依然我行我素,居功自傲,甚至讓企業部的人覺得他已經功高蓋主了,最終他為自己的愚蠢行為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實際上,柳傳誌一直在把孫宏斌當接班人來培養,可惜孫宏斌自以為是,急於求成,辜負了柳傳誌的期望。

在北京大學芍園召開的企業部會議後來被稱為聯想曆史上的“芍園發難”。柳傳誌後來也曾多次表明,這是整個事件的“分水嶺”,從此“就開始了一環扣一環的鬥爭”。這就表明,他是這一天開始,認定孫宏斌和他的“小集團”已無可救藥。當這個小集團對於辦《聯想企業報》究竟有何不妥發出疑問時,當孫宏斌辱罵《聯想報》是下流小報時,表現出來的顯然已經不止是開小船的私心,更是要對抗整個聯想體製的野心。

麵對這種情形,柳傳誌作出最後的警告:“你們的表演,說明了你們隻知道有企業部,不知道有聯想集團!我希望你們不要做裝睡的人,就是裝睡我也有辦法把你們叫醒。”柳傳誌說罷,拂袖而去,出門前又丟下一句話,“你們要知道,聯想的老板是誰。”“叫醒裝睡者”的辦法相當嚴厲,有點類似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開除“芍園發難”中表現最激烈的白、薛二人;封存分公司的賬號;請公安機關派人來保衛公司的安全;柳傳誌自任企業部經理,李勤擔任業務部經理,孫宏斌即刻離開原職,到業務部去給李勤當助手。

一連串的密集行動,打了孫宏斌及其手下一個措手不及。在庫澤斯和波斯納的領導力五大實踐中,“使眾人行”,雖然說到領導者要能通過增強他人的意誌和能力來使他人更加強大,但是這個並不意味著無限製地讓追隨者強大到不可控製的地步。這樣會造成企業整個體製的失衡,甚至崩盤。當企業部的人“隻知道有孫總,而不知道有柳總”的時候,柳傳誌果斷出手,糾正航向,發揮了一個領導者定海神針的作用。

孫宏斌於1990年5月28日被警方羈押,6月5日被逮捕收監,從此開始了漫長的牢獄生活。12個月後,也即1991年7月10日,海澱區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公訴人指控他“受賄”和“挪用公款”。13個月之後,法院進行了最終判決。主審法院並未認定“受賄”的指控,但卻判決“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刑期5年。判決書為“(1992)海法刑字176號”,上列證據是: 利用職務之便,於1989年5月至10月間,以方便給下屬分公司購貨為名,先後截留北京聯想計算機集團公司下屬武漢、太原、青島分公司還總公司貨款共計人民幣76萬元,入到其友楊建忠個人承包的北京市海澱區通用計算機經營部賬戶內。楊建忠為購貨經營,多次動用此款總金額達13462712元,盈利26000餘元。

很多年之後,再次得到柳傳誌提攜,已經在房地產市場東山再起的孫宏斌與柳傳誌聊天時才明白,到底是什麼原因將他送進班房裏。在柳傳誌和所有視聯想為一艘大船的聯想人看來,孫宏斌另立山頭,獨自劃起了小船,嚴重威脅到了大船的安全,一直把企業利益放在首位的柳傳誌隻能忍痛割愛。

當孫宏斌多年後回憶這件事時,說道:“老的那種領導人像丘吉爾、羅斯福,年輕的網絡經濟先鋒像楊致遠這些人,其實都是某一個機會促成了他們的成功,一下子,偶然的一下子……其實對於我來說也是這樣,偶然一下子,就變成了今天這樣子。每個人都有一個關鍵事件、一個關鍵時刻讓他成長,那個事件對我來說是非常關鍵的事件……”

柳傳誌在企業麵臨內部分裂危險時表現出來的警醒、從容、果敢值得其他領導者學習和借鑒,而孫宏斌的經曆和他的悔悟更值得所有人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