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節 政府信用的公共性(3 / 3)

三、政治市場的角色分析

在代議製政府中,政治市場的主要角色有公民、企業、利益集團、立法者。

(一)公民

公民參與政治的最主要行為就是政治投票,公民會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評估參與政治行動的邊際收益和邊際成本,然後采取行動。普通選民擁有非常有限的信息,個人對政策結果的影響微乎其微,所以很多公民都具有理性冷漠的特征。即使有些人擁有充分信息,但是這部分人也是處於一種“傾向性無知”(biasedignorance)狀態:個人很可能就他關心的幾個狹小問題擁有大量信息。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參與政治的形式:加入一個利益集團,院外遊說及參與其他個人或小集團活動,為候選人、政黨或議題捐款;成為官員候選人。普通公民的個人行為對政府信用的影響力有限,在強大的政府機構麵前處於弱勢地位。

(二)企業

企業不能直接投票,但是企業可以鼓勵其雇員用特定的方式投票,也可以通過捐助或撤出給候選人、政黨和議案的資金幹預政治;它們也可以成為利益集團的成員。企業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參加俱樂部,如地方商會、行業協會和其他工商業組織。俱樂部對企業家而言,是調整政治結果的一種手段。俱樂部以增進集體利益為目的,存在一定程度的排他性。企業還有另外一種幹預政治的形式,即尋租,尋租是企業試圖利用政治過程讓企業集團獲得超過他們機會成本的經濟報酬。經濟學家對企業尋租行為得出一個被普遍認可的結論:當稀缺資源被用於選出或被任命的政治供給者,而不是用於生產產品,將會存在巨大浪費。

(三)利益集團

所謂利益集團,是指“一個擁有某些共同目標並試圖影響公共政策的個體構成的組織實體”。利益集團可由公民、非營利組織、公共部門組織構成,也可由營利組織構成。利益集團既塑造了其成員偏好,也溝通了這些偏好。利益集團之間在規模、資源、力量和政治導向上差別很大,但是都具有一個特征:利益集團內成員之間存在某種程度上的共享利益。在西方社會,利益集團無所不包,涉及生產者、消費者、行業、選民、政府、地區、江河流域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的分類;在我國,利益集團較多地指強勢集團。加入利益集團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在複雜和不斷演進的現代社會,加入利益集團,以集體行為來表達訴求,可以增進有共同利益關係的人的利益。強勢的利益集團可以遊說政府製定有利於本集團的政策、法規,從而改變政府信用對全社會成員的公平供給。

(四)立法者

政府供給範圍廣泛的產品,如軍隊和道路交通,還供給法律和法規條例。法律、條例的供給者是立法者,立法活動直接影響到政府信用的供給。立法者之所以供給法律法規和條例,是因為有再次當選的願望。布雷頓提出一個被選出的政治供給者“可以用一個可定義的效用函數刻畫其特征,這個函數變量包括:再選舉(或選舉)的概率、個人金錢收入、個人權勢、自己的曆史形象、對崇高個人理想的追求、對公共物品的個人看法以及政治家特有的其他東西”。布雷頓設計了一個模型:

Up=Up(π,am)

Up其中是被選出的供給者效用,π是當選或再當選的主觀概率,am是布雷頓提到的其他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