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 政府信用與農村公共產品供給(3 / 3)

最後,要實行城鄉一體的公共產品供給製度。平等享有公共產品,是增加農民收入的基礎。我國城市公共產品的供給完全由政府保障,列入財政預算;而農村的公共產品主要由農民上繳稅費和集資、集體勞動,自給自足解決。農村公共產品可以分為兩類: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純公共產品在消費過程中體現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包括農村環境保護、農村基層政府行政服務、農業基礎科學研究、農村發展戰略研究、農村發展綜合規劃等。準公共產品不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農村公共衛生、社會保障、義務教育、文化娛樂設施建設等。純公共產品應當完全由政府供給,準公共產品也應當以政府供給為主導,在一定程度上引入市場機製,吸納民營資本投入。城鄉分割的公共產品供給製度給農村帶來如下問題:首先,關係農民生產生活的公共產品供給不足,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增長緩慢,技術、交通、水利、電力設施落後,影響農民增收。其次,關係農民基本人權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公共產品供給短缺,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環境保護供給不足。城市居民有醫療、失業保障及最低生活保障金,農民無法享受以上公共產品,醫療、養老靠自身貨幣積累,不充分就業和最低生活費得不到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發展滯後,基礎教育資金投入不足,教師隊伍人才流失在部分地方很嚴重。最後,自上而下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製度造成供求結構失調,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關於政治利益的公共產品供給過剩,而大部分地區的農村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狀況急待改善。

政府應該從以下方麵改善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

第一,改革公共產品的供給決策製度,實行自下而上的需求表達機製。充分了解民意,確保有限的公共產品資金投入到農民最迫切需要的領域。同時,建立對農村公共產品的資金使用與管理的有效監督機製。

第二,改革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資金籌集製度,在擴大政府財政對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投入的同時,開創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多元化格局。政府的資金投入到義務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技術推廣、信息網絡、河流治理等領域,引導民營資本介入準公共產品的供給,如自來水、有線電視等。在傳統的理論和實踐中,通常認為由於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存在外部性和“搭便車”行為,私人供給公共產品往往是無效率或者低效率的,因此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理所當然地成為農村公共產品的提供者。但是,在現實中,由於農村政府財政能力的不足和政府供給效率的限製,使得單一的政府供給也可能是無效率或者低效率的。因此,應根據農村公共產品的層次和性質,構建多元化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體係。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大致可以劃分為政府供給主體、農村社區供給主體、農村私人供給主體和非營利性民間組織四類。

第三,加大農村公共產品的國家財政投入。首先,加強農業科技投入,重視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建立農產品流通的基礎設施和市場網絡,壯大農業,壯大農村。其次,加大基礎教育經費投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工作的決定》,認真落實“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政府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製,完善經費保障機製,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對農村教育經費投入的責任比例,建立專項基礎教育經費轉移支付製度。最後,建立契合農村特點的社會保障製度。以醫療保障為突出重點,建立適應國情、覆蓋城鄉、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保障和救助體係。

第四,積極開拓多元渠道,籌措農村公共產品發展資金。農村公共產品資金來源大致可以從以下渠道獲得:第一類是政府的財政資金。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政府財政資金的主要用途是提供公共產品供給所需要的支出。那些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負責提供的農村公共產品理所當然地應該由財政資金做出專門的資金支出預算,直接用來支出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第二類是農村社區的集體資金。按照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那些受益者僅限於本社區或本轄區的農村公共產品,應該由本社區集體來提供。集體提供的資金既可以是集體積累的共有財產,也可以由本社區的居民根據受益程度來分攤或集資。第三類是個人、企業和銀行的資金。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於那些可以通過收費進行排他的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都可以由私人或企業出資來提供。此外,利用金融資金來提供公共產品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常用的資金渠道。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融資,獲得初始資本,然後再通過收費、稅收、分攤等原則來償還貸款。

第五,努力實現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方式多元化。一是政府或農村社區的直接供給方式。政府或農村社區作為供給主體之一可以直接提供屬於本級職責範圍的農村公共產品。如農村的義務教育,政府通常是直接開辦學校、提供校舍和教學的經費開支。二是政府委托私人的供給方式。即政府可以將農村公共產品委托給私人來提供。這主要是對於那些可以收費的農村公共產品所采用的供給方式。政府通過承包、租賃、托管等方式在政府和私人或企業之間簽訂合同,私人或企業按照政府的意圖或合同來提供公共產品。三是政府補貼私人或企業的供給方式。政府為了提高效率或彌補財力不足,可以通過直接補貼或間接補貼的方式,來鼓勵和幫助私人或企業提供農村公共產品。如麵向個人或企業的財政撥款、減征免征稅收、提供低息甚至無息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