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 製度視野下的政府信用(1 / 3)

一、信用與製度

市場和政府都是一種製度安排,二者各自包括一群附屬製度,並且和社會其他製度複合體相互作用。市場和供求是由已然存在的財富與權力安排等製度因素決定,並由此與政府發生關聯,因為政府作為產權、法律製度的製定者,它保障合法的權利,並因此影響資源配置、收入水平和財富分配。

信用在本質上是一種製度。信用製度的存在與運行,減少了交易活動中的不確定性。人類的相互交往,包括經濟生活中的相互交往,都依賴於某種信任,信任以一種秩序為基礎,製度是信任的保證,信任是秩序的保證。信任可以抑製機會主義和逆向選擇行為,並將經濟主體的行為引向一個可預測的理性框架之下,使人們之間的交易行為變為可計量和可測度。

信用製度和其他經濟製度一樣,通過正式的製度和非正式的製度來約束人們的經濟行為。正式的製度是由某些人或某些組織自覺和有意識地製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則以及經濟活動主體之間簽訂的正式契約,其實施由國家權力予以保障。非正式的製度是指在社會發展和曆史演進過程中自發形成的、不依賴於人們主觀意誌的文化傳統和行為習慣。信用製度建設應從正式的製度和非正式的製度兩個方向考慮:一方麵要盡快建立社會信用監管體係,製定信用法規,規範市場主體的信用活動;另一方麵要將信用製度、信用規範、信用要求內化於社會成員的內心信念。

信用在經濟市場和政治市場上都起著“潤滑劑”的作用,它降低了互相信任的交易方的信息搜尋和談判成本,促進了交易的達成。在經濟領域,最初的信用交易是對同一時空下以物易物的原始交易方式的超越和否定,它突破了時間和空間對交易活動的限製,而且超出了商品交易的範圍,產生了以貨幣為手段的借貸信用活動。紙幣本身就是在信用關係基礎上產生的,以貨幣業務為核心的現代金融業就是信用關係發展的產物,其基礎在於交易雙方的信任及承諾。信用交易大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擴大了市場規模。但是由於授信人(債權人)授信失當或受信人(債務人)回避自己的償付責任時,信用風險就發生了,為了控製風險,任何現代社會都需要一整套嚴格的信用管理體係,否則,就不會有現代市場經濟的存在與發展。

在政治領域,政府信用的本質是行政機關在其決策、管理和服務活動過程中的倫理和道德問題。政府信用主要是通過行政活動的程序過程和績效結果來呈現,所以政府信用建立有一個非常關鍵的突破口:信息公開與披露製度,接受專門的監督機構、媒體、公眾的監督。政府信用的監管必須建立製度體係,一方麵保證政府行使信用監管職能,另一方麵又需要這些製度來規範自己的權力行使。政府信用建基於財政物質基礎和行政道德倫理基礎以及權利義務契約基礎之上,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基礎,政府就會發生信用危機。

經濟領域的信用和政治領域的信用相互作用。政治領域的信用缺失,其起因多為國家公職人員在經濟上出了問題;經濟信用的不足,政府信用的缺失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和加速放大的作用。一方麵,“民以吏為師”,作為社會中樞和表率的政府應“修身以安百姓”,而當它自身不踐約守信時,必然招致企業、個人的競相效仿,導致整個社會信用缺失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另一方麵,由於市場經濟改革過程中,製度不完善、法規不健全、政府權力監督難、政府管製的隨意性導致市場主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逐利本性侵蝕政府信用和社會信用,使社會信用雪上加霜,經濟生活秩序陷入“叢林”狀態。

政府失信行為也有著其深刻的曆史和現實根源。一方麵,從曆史上看,在計劃經濟體製下,政府在社會資源的配置中承擔著無所不包的全能角色,它通過自上而下的行政控製、行政命令控製著社會經濟包括企業活動的運行,在這種強烈的計劃和人治色彩下,缺乏信用觀念和信用製度的內在需求和外在條件。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由於傳統的慣性作用,必然產生法治和人治的碰撞,產生契約管理和身份管理的碰撞,這樣政府本來就存在的失信行為在天然要求恪守契約和信用原則的市場經濟體製的背景下便浮出水麵。另一方麵,對政府行為的監督不力是政府失信行為存在的現實製度因素。盡管對政府的監督方式很多,如黨委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政府內部監督、輿論監督、人民群眾監督等,但由於幾千年封建社會“官貴民輕”、“朕言即法”等官本位文化和“官官相護”思想積澱的影響,特別是由於監督不到位,諸多監督製度一旦涉及政府及領導幹部就形同虛設。“絕對的權力必是絕對的腐敗”,權力一旦遊離於強有力的監督之外,再好的政府也會不可避免地發生違約失信乃至腐敗變質等行為。

二、博弈與信用機製的建立

從博弈論的角度看,人與人之間的交往、企業之間的交易行為是多次重複博弈行為,理性的博弈方總是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納什均衡是占主流地位的非合作博弈理論最核心的概念。“納什均衡”(Nashequilibrium)即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家納什(JohnF.Nash,Jr.)定義的“均衡點”(Equilibriumpoints),人們為了紀念納什提出和發ww展這個重要概念的貢獻,將它稱為“納什均衡”。從納什均衡在1950年正式誕生到現在,先後有多種博弈均衡,納什均衡隻是其中之一。所謂納什均衡,是指在給定條件下,N個參與人各自選擇自己的最優策略所構成的一個策略組合。就是說在這樣的一個策略組合中,任何人的決策在個人理性下都是最優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