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社會利益格局的形成,離不開公民正當意誌的表達與權利的行使,而全體公民權利的表達與行使,即權利整合,必須遵循平等的價值理念,這種價值理念體現在製度上便是建立多元的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和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的途徑。
一、建立多元的社情民意表達渠道
利益表達是人們通過一定的渠道、方式,向社會公共權威表達自身利益訴求的過程,是民主訴求增強和社會利益分化條件下不同階層、群體和個人實現、維護、發展自己利益的必由之路,也是執政黨製定政策、作出決策的內在需要。古希臘政治學大師亞裏士多德在其名著《政治學》中曾指出,變革感來自渴望平等的衝動。因而,一般地說,當一個社會經曆了經濟與技術變化,當它獲得了與這些變化過程相關的態度時,就會出現導向更高程度利益表達的傾向和行動手段。鄧小平同誌也說過,我們黨執政,最可怕的就是鴉雀無聲。這就說明了問題的關鍵所在。在我國當前的社會轉型期,讓不同社會階層、不同利益群體保持同一個聲音是沒有現實可能性的。這與統一思想並不矛盾。要知道,此時的鴉雀無聲,很有可能導致彼時的“於無聲處聽驚雷”。如果一個社會表達渠道多樣並暢通,社會成員可以及時充分地表達自己的利益要求,並且公共權威能夠對公眾的意見和要求作出及時回應,那麼社會的各種不穩定因素就可以得到緩解和消除,執政黨才能時刻聽到民聲,全麵了解民意,真正代表民心,做到決策的科學化和利益整合的有效性。
然而,長期以來,在高度集權的領導體製下,“由於強調整體性和統一性,壓抑犧牲了個人利益和局部利益,並在此基礎上,建立起了社會整合和政治調控體係。這種整合和調控體係的核心是以個人對集體的絕對服從為基礎,是以下級服從上級的高度集權的行政命令為條件。因而,無需個人和局部利益的反映與表達”。今天,隨著多元利益主體的出現,人們的主體意識日益覺醒,人們追求各自合法的利益,已成為正當的權利。“‘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筷子罵娘’,便是人們溫飽問題初步解決後,各種需求高漲而又無法正常釋放,隻好在底下罵娘的一種消極的表現方式。”
為適應人們利益觀念日益增強、權利意識日益覺醒的新形勢的需要,執政黨應及時建立多元的社情民意表達渠道,這樣一來,既可以使民眾的意願通過合法的渠道進入各級公共權力機關的決策過程中,為執政黨出台政策措施提供依據,又可以確保社會各階層民眾的利益訴求能夠順暢到達相關部門,避免民眾因合理利益受侵害而產生過激行為。具體而言,需要從以下幾方麵來努力:一是重視公民信訪渠道、健全民意調查製度;二是充分利用大眾傳媒手段,開辟民眾表達意願的新平台;三是進一步增強社會組織的利益表達和信息溝通功能。
(一)重視公民信訪渠道、健全民意調查製度
信訪渠道與民意調查是我國社會各個階層、不同群體進行利益表達和民主訴求的有效途徑,也是執政黨和國家機關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廣大民眾意見、建議和利益要求的重要方式。我國目前的信訪數量越來越多,信訪主體多元化,涉及社會各個階層、不同群體,其中反映最多的是社會中下層民眾的利益問題,如職工下崗、房屋拆遷補償、農民負擔、土地糾紛以及城市建設、貪汙腐敗等。從這個意義上說,高度重視公民信訪渠道、不斷健全民意調查製度,化解社會各個階層、不同群體之間的糾紛與矛盾尤為重要。
第一,重新構架信訪機構,暢通民意傳輸渠道。群眾來信來訪製度是黨聯係群眾、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更是疏導群眾怨氣、排解矛盾的重要管道。然而,當前各級信訪機構規格不統一、名稱繁多,與黨政機關的信訪機構存在職能交叉與機構重疊的問題,而且缺乏內在的溝通和協調,信息不共享,信訪資源被大量浪費閑置,有時還常常出現多重受理或互相推諉的情形。因此,要突破體製瓶頸,探索“大信訪”格局,明確信訪機構與其他部門的職責區分,接訪領導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職能作用與能動作用,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迅速落實責任單位。製定和完善快捷、科學的信訪信息轉報製度,並通過立法統一規範信訪工作,適當擴展信訪機構職能,重新構建讓人民滿意的、順暢高效的信訪體係。對一些涉及部門多、成因複雜、處理難度大的疑難案件和重點案件,尤其是重複集體上訪,則及時確定牽頭單位,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共同研究處理意見。各級各部門信訪機構要設立督查處室並建立信訪案件回複製度,網絡信訪、熱線電話等工具理應綜合利用,減少轉辦環節,以便於整合信訪信息資源,暢通信息傳輸渠道。真誠對待非官方網絡舉報渠道,公開處置程序,讓民意暢通無阻傳遞,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避免空話、廢話連篇。而且,更為重要的是,上級信訪局要對下級信訪局負責人的任命有建議權,並將信訪案件的處理率作為考核負責人的主要指標。
第二,實行幹部接訪下訪製度,主動獲取民意。從工作實踐看,黨和政府主要領導幹部到人民來訪接待中心接待上訪群眾和帶案下訪群眾,對及時掌握民意,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級主要負責人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受理群眾申訴,或到農村、城市社區下訪,通過座談走訪、信息采集、聯係群眾等諸多形式,及時傾聽群眾的呼聲,準確了解群眾的需求,聽取群眾對基層問題的反映和對幹部工作的意見,有助於問題較早較好地解決;黨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根據信訪人反映的問題,依照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文件現場給予處理和解答,對一時解決不了或難以解決的問題,待研究後再作處理或答複。同現行政策不相符的,要耐心細致地做好信訪人的思想工作。黨中央和國家機關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幹部下訪,通過“麵對麵交談、心貼心交流”,刪去了過濾層,掌握了第一手資料信息和真實鮮活的民情,可以防止許多問題在不斷上訪過程中涉及更多的部門、牽涉更多的利益、導致更劇烈的衝突。黨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接訪、下訪過程中受理的信訪案件,屬於哪一級的職責範圍,就交由哪一級負責解決,並實行限時辦結製度,簡單案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一般案件在半個月內辦結,重大疑難複雜案件在一個月內辦結,努力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第三,健全民意調查細則和民意調查責任製。民意調查是民眾與機關之間相互了解與溝通的橋梁和紐帶,更是黨和政府主動獲取民意的一條重要途徑。因此,要進一步完善民意調查細則與責任追究製,要有專門的製度來規範信訪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對群眾提出的意見和要求,應當在本單位解決又能夠解決的,要抓緊解決;對於需要上級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黨組織或有關部門反映,爭取和協助上級解決;對群眾不適當的要求或一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設立對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或效能低下等行為進行公開電話或網上投訴等渠道,從而為追究有關人員的黨紀或法律責任奠定基礎,對態度惡劣、辦事拖拉、瞞報謊報的工作人員及其行為要追究相應的責任,把部門受到投訴以及處理信訪、投訴情況列為每年的“滿意不滿意單位”評比的一項重要內容,把處理群眾信訪情況列為考核各級主要領導的重要內容,強化其責任意識。
總之,通過重視公民信訪渠道、健全民意調查製度,促使各級領導和信訪相關人員能及時、有效、認真地解決好公眾反映的問題,以實際行動來關心、聽取廣大民眾的利益表達,特別是弱勢群體與邊緣群體的利益表達,並及時地下情上報、上情下達,切實踐行溝通民眾、反映民意、聯係群眾的神聖職責,確保政治信息的上下暢通,使廣大民眾的利益、願望和要求得到盡快實現。
(二)充分利用大眾傳媒手段,開辟民眾表達意願的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