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近鄰好友鄂比(1 / 2)

從南方歸來,有了芳卿這樣一位賢惠能幹而又富有才情的新婦相伴,對於又一次受了刺激的曹雪芹來說,實在是一種很大的精神安慰。二人相敬如賓,相濡以沫,苦日子中也自有一絲甜蜜和樂趣。

前妻留下的方兒,已經長到八九歲了,聰明乖巧,活潑可愛,也肯聽話,曹雪芹很是愛憐。這是曹雪芹唯一的骨血,也是他精神的唯一寄托和希望所在。

坐吃山空,生計是越加艱難了。當年初回北方時,雖說被抄家近於掃地出門,但終究隨身還有一些攜帶。特別是爺爺遺留下來的一部分書籍、字畫、古玩,從抄家餘劫後散失遺落的棄物裏挑揀了一些帶在身邊,仍不失為傳家的寶物。可是,隻因為日子過得慘淡,時不時已經陸陸續續拿到琉璃廠海王邨舊書肆或古玩店賣掉了。

現今手頭上還珍藏著一套《全唐詩》。那是爺爺楝亭公當日在江寧織造任上監刻的保留精印本,是精選的開花紙印的,高麗紙做的磁青皮,細錦包角,精紋織錦的函套,每本都蓋有曹寅的藏書圖章。這是祖父奉旨給康熙皇帝監製時,特為精印、精裝的幾部中自己留下的一部。爺爺最為喜歡和推崇唐人的詩,曹雪芹受爺爺影響,從少年時期起也嗜讀若命,幾乎天天都要展卷誦讀,愛不釋手。

“二少爺,您把這書用包袱包起來做什麼?”芳卿見曹雪芹把《全唐詩》不再放回書箱,而是用一張外出時包裹衣物的白包袱皮,把書通通兜在裏麵,便不解地問。芳卿平日說話,仍沿襲30多年前在南方的慣用語,稱呼曹雪芹“二少爺”。

“唉,糧食一點兒沒有了。一家三張嘴,嗷嗷待哺,吃飯要緊啊!再說,方兒太小,又瘦弱多病,小孩子家怕是熬不住的。”

“不,不,就是把我賣了,你也不能拿太老爺這套書去賣掉。要賣,就先拿我從南方帶來的那幾副錦樣賣出去,換幾個錢,先貼補著用。”

“那怎麼成!你那幾副錦樣,都是絕品,怎麼舍得輕易就舍棄呢?”

“不妨事的,反正圖案我都已經描畫下來了,也不可惜。”

曹雪芹終於拗不過芳卿的一片誠心,這一次還是先把芳卿帶過來的幾片錦樣,拿去賣掉了。可憐巴巴僅換回來三四兩散碎銀子,曹雪芹從集市上買回些糧食勉強度日。芳卿知道曹雪芹嗜酒,就又去到村頭上酒店裏,給曹雪芹打回一瓶老酒來。

“滿紙荒唐言,一把辛酸淚。都雲作者癡,誰解其中味?”曹雪芹決心抓緊時間,把《石頭記》後三十回寫下來。這回南行收獲還是不小,親眼見到的人事滄桑,有意訪問過的親朋故舊,都給了他許多新的感受,激發他進行新的思考。

故事的結局更明晰了,他意識到寶玉到最後隻有一條路可走:出家做和尚。這世道太黑暗,太不公平了,遁入空門,或許是他最後的抗爭!

他不顧一切地,趴在炕沿上拚命地寫作。白天時間不夠用,晚上在一豆燈光下,奮筆疾書。往往是寫一陣,停下筆來歎息一回。有時候寫到傷心動情的地方,竟會小孩子般放聲“嗚嗚”痛哭起來,驚動得芳卿趕緊過來安慰他,用手帕為他拭擦眼淚。

偶爾出門去,曹雪芹也總是將紙筆卷藏在腰間。當時人們大多穿長袍,紙筆揣在懷裏,外邊一點顯露不出來。在外邊與人交談,聽到別人講話中有用得上的話,或者見到眼前有些特點的一景一物,他便即刻解開包袱,借著一塊石頭,或一個樹墩子,鋪開紙,蘸飽墨,提筆就寫起來。有時甚至癡癡地和石頭說起話來。

據說有一次,他跟人在茶館裏聊天,說著說著突然站起身,拔腿就往家裏跑。有人好奇,緊跟他身後去看,等趕到曹家看見他已經趴在炕沿上寫他的書了。不了解他癖性的說他癡,甚至說他大概是犯了瘋病。了解他的人,都佩服他處處留心好學,有股子毅力。如此坎坷的境遇,寫書這事要放在一般人身上,恐怕早打退堂鼓了。有人不解,飯都吃不上了,還寫哪門子書啊!曹雪芹卻把寫作《石頭記》當成了他的生命。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曹雪芹晚年在山村的貧居生活,多虧了他有一個好鄉鄰,那就是外號鄂三的鄂比先生。

鄂比是旗人,屬鑲白旗。據說他的先祖在外做過官,不知道犯了什麼罪,被拔旗歸營,回來居住。他姓鄂卓爾,又自稱鄂蘇拉氏。鄂蘇拉氏係滿語,意思是大白丁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