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章 人均可支配收入——衡量人民貧富的標誌(3 / 3)

⑶恩格爾係數法:以居民維持最低需要的食品支出為依據,除以同期最低收入水平組的恩格爾係數,得出最低生活標準。

⑷數學模型法:利用現有的調查數據,由收入指標與食品、衣著等八大類支出建立一個擴展的線性支出係統模型,推導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以此確定貧困標準。

以上四種方法在理論上和操作上各有所長,又均有一定的局限性。

由於在一定時期內,由於物價上漲的因素,使得相同的貨幣所能購買到的生活消費品和社會服務的數量與基期相比相應減少,造成貨幣的購買力下降,貨幣貶值。因此,計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時,必須要扣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在目前國家統計部門所編製的各種價格指數當中,最能反映物價對人民生活影響程度的是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計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增長時,都是扣除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具體的扣除方法,用公式表示為:

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六、我國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缺陷

作為衡量居民消費能力的關鍵指標,“人均可支配收入”正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和中國國情研究會舉行的《2006中國生活報告》發布會上,中國國情研究會秘書長張仲梁表示,有必要用其他指標彌補可支配收入的缺陷。

一般情況下,我們把收入作為衡量消費水平的基礎,但有時卻得不到有價值的結果。不僅真實的收入數據很難得到,而且即使收集到數據,也往往難以反映消費者的真實消費能力。

一個明顯的例證是,國家統計局官方數據顯示,2005年底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0493元。按照國際通行的研究標準,這個數字應該是購買力有限的證據。然而,消費市場的現狀恰恰相反:汽車熱銷,商品房價格居高不下,奢侈品市場利好連連。

消費者在回答關於收入的問題時,經常僅把收入理解為工資性收入和經常性收入,而忽略了財產性收入、非經常性收入等,導致統計機構獲得的收入數據小於居民實際收入。例如,有的大學教師通過講課和寫作獲得的非經常性收入可能是其工資收入的10倍。

此外,個人的消費行為不僅受製於其即期收入,而且受製於預期收入和預期支出。然而,傳統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標完全沒有反映這種預期。

張仲梁稱,《2006中國生活報告》引入了“財富指數”的新指標,在考察居民名義收入的同時,還兼顧其社會階層、收入預期和家庭因素。

七、人均可支配收入與你的生活息息相關

1.侵權訴訟中確定有關賠償數額的計算依據

殘疾賠償金是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用公式表示為:

殘疾賠償金=受訴地法院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傷殘係數×賠償年限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劃分貧困線的依據

貧困是一種對福利的剝奪。貧困可分為絕對貧困和相對貧困。所謂絕對貧困,是指居民家庭的收入不能維持其基本的生存需要,陷於物質生活的極度困苦之中。顯然,絕對貧困有一個數量標準或界限。低於這個標準或界限的,居民家庭的基本生存需求就得不到滿足。處於這個標準以下的貧困人口,就是絕對貧困人口。所謂相對貧困,是指相對於一般社會成員的生活水平而言,在社會中被認為處於貧困狀況的人或住戶。由於城市經濟是動態經濟,居民生活水平和質量在不斷得到提高的同時,由於國民收入的不平均分配,必然有人處於貧困狀態,有人處於富裕狀態。隻要收入差距存在,則相對貧困的存在有其必然性。

貧困標準(貧困線)。用來評估居民家庭生活水平的判斷標準以及生活水準的底線。在數量的界定上,是指用來滿足居民個人最低營養標準(2100大卡)的基本食品需求,以及最低限度的衣著、住房、交通、醫療及其他社會服務的非食品消費需求,這兩者之和就是貧困標準(貧困線)。一般地,用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或支出數與貧困標準作比較,來衡量其家庭是否屬貧困戶。

兩種用人均可支配收入來測算貧困標準的方法。

①比例法。通常是將居民戶收入處於低層5%或10%的最低收入家庭確定為貧困戶,其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即為貧困線。

②絕對值法。國際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提出,用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或60%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貧困線。

3.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

對今天的老百姓來說,第一件頭等大事就是購房,可是今天的房價高的讓一般收入家庭望塵莫及,於是很多人將希望寄托在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兩限房等政府福利房上麵。但是,自己的收入狀況到底有沒有達到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標準呢?估計很多人心中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概念。其實,全國各大城市製定的經濟適用房申購資格的經濟標準大多以人均可支配收入來確定的。如:

寧夏回族自治區經濟適用房申購標準之一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者,均可申購。

廣州市中低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18287元的,可以到廣州市房改辦住建辦申請辦理經濟適用房。

杭州市發布的《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的收入標準調整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市統計局每年向社會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

青島市公布了可申購經濟適用房的條件:具有青島市內四區常住戶口5年以上;人均住房建築麵積低於20平方米;人均年收入低於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湖北省《關於加強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提出: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無房戶或現住房麵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建築麵積60%以下。

《長春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對申請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申請人必須符合“雙重困難”標準。首先是低收入(不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其次是住房困難(低於當地家庭人均住房麵積的40%),此外還要求取得長春市城市戶口3年以上、未轉讓過住房、未享受過房改和棚戶區改造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