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9章 中國共產黨土地製度變革:重構底層政權服務工業化(4)(1 / 3)

毛澤東早在1949年3月中共七屆二中全會的報告中就明確地說:“占國民經濟總產值90%的分散的個體的農業經濟和手工業經濟,是可能和必須謹慎地、逐步地而又積極地引導它們向著現代化和集體化的方向發展的,任其自流的觀點是錯誤的。”也就是說,毛澤東早已計劃進行農業合作化,將土地收歸政府控製,而且實際上農業合作化運動在土改運動結束之前就開始了。

在土改運動尚未完全結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開了第一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村生產互助合作決議》(草案),明確農村互助合作的方針、政策。從該項決議的時間來看,當時土地改革還沒有全麵完成,就已經考慮合作化問題了。

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讓農民把土地通過互助組、合作社交給“集體”,由農民自願組成初級農業合作社,形成土地農民所有、集體統一經營、農民按土地股份分紅的新型土地製度。

1958年8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會議,正式討論了建立人民公社的問題,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決議的下達,把人民公社化運動推向了高潮,此後短短的幾個月,全國74萬多個農業合作社就改組為2.6萬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農民有1.2億戶,占總農戶的99%以上。

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大二公”,吃大鍋飯,搞平均主義,損害了群眾利益,挫傷了社員的積極性。毛澤東也發現人民公社化運動帶來的混亂,中共中央從1958年11月召開的第一次鄭州會議開始,對人民公社進行了一係列調整,並最終決定把基本核算單位下放到生產隊。1962年9月中共中央八屆九中全會通過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案)》,把這一調整以法律形式正式確定下來,從此,人民公社就比較穩定地實行三級(即公社、生產大隊和生產隊)所有,以生產隊為基本核算單位的體製。

三級所有體製與人民公社建立初期比,有重大改變。這些一定程度上的調整調動了社員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的恢複與發展,農村形勢有明顯好轉。但這些調整是在肯定“三麵紅旗”的前提下進行的,未否定“一大二公”,仍然存在很大弊端。特別是“文革”開始後,不少公社又開始出現並隊核算及沒收生產隊山林、社員自留地現象,取消集貿市場,大搞“割資本主義尾巴”,公社的權力越來越集中,使農村經濟經曆1959年至1961年的挫折後,又一次陷入了困境。

此後,1950年6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中所規定的農民“有權自由經營、買賣和出租”土地的流轉方式已經不可能實施,農村土地也就沒有了實現流轉的可能。“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土地集體所有製度由此確立,並成為中國此後土地所有製的基本框架。

為何這麼快就實現了合作化和集體化?前文說過,傳統的政權組合被消滅,個體已經非常分散化,短期內無法組建集團化的利益組織;而鄉村的組織(包括非正式組織),均被中共的新政權替代了,不少土地已經國有化,控製在政府手中,而且還建立了朱元璋式的戶籍管製製度。也就是說,傳統的金字塔式的社會,已經變成一個接近平麵的社會。

集體化對工業化的貢獻非常大。2008年我在中共中央黨校的課題《建設中國特色農村社會保障體係》中認為,新中國成立後到改革開放初,農民在國家基礎建設和工業化建設過程中作出了巨大貢獻。這一點,下文詳細解釋。

搞工業化建設,除了技術,就是資金和糧食供應。但是,中共執政之初,麵臨重重困難。

(1)糧食供求關係非常緊張。首先,大規模工業經濟建設使全國城鎮人口大增。1953年城鎮人口已達7826萬,比1952年增加663萬,比1949年增加2061萬。城鎮居民的收入也明顯增長,較之1952年,1953年城鎮居民的消費水平提高了15%。城鎮人口的激增,加之大量失業者重新就業以及職工工資的明顯提高,大大增加了社會工資總量,提高了城鎮居民的購買力。其次,由於發展工業的需要,經濟作物產區迅速擴大,加上其他缺糧人口,1953年農村吃商品糧的人數增加到1億。薄一波:《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256—257頁。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這樣,到1953年年底,城鄉居民中近兩億人需國家供應糧食,使國內糧食銷量由1952年的467.8億斤猛增至1953年的613.2億斤。第三,土改後提高了收入的農民增加了糧食消費。據統計,1949年農村人均消費糧食370斤,1952年增加到440斤。薄一波1953年秋在華北地區調查中發現:“過去山區農民一年隻吃上一頓白麵,現在則每月可以吃四五頓、七八頓。”薄一波:《若幹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第257頁。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由於農民自給性消耗增多,加之農民都有防災惜售的思想,國家糧食收購量勢必減少。1951—1952年國家收購的糧食占糧食總產量的28.2%,1952—1953年下降到25.7%。另外,當時的糧食市場是自由市場,農民除繳納農業稅(公糧)外,糧食可以自由上市。因此私商的抬價搶購也使國家的購糧計劃難以實現。此外,為換取工業建設所需的機器設備,這個時期的農產品出口也略有增長。凡此種種,盡管1952年全國糧食總產量達到創紀錄的3278億斤,但在1952年7月至1953年6月期間仍發生了糧食收購危機。正如陳雲指出的:“城市工礦區和農村經濟作物區的糧食需要量增加得很快,但是農民不急於出賣他們的餘糧,這是一九五三年發生糧食供不應求的根本原因。”《陳雲文選》第2卷第258—25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到“一五”計劃開始執行時,糧食購銷麵臨嚴峻形勢。當時估算,1953—1954年,國家需要掌握糧食700多億斤,除農業稅可以拿到275億斤外,還需收購431億斤,這在當時顯然難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