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是將生命能量在空間上拓展,“毅”是將生命能量在時間上綿長。能夠“仁以為己任”的人是身心健康的人,他傾聽來自生命的召喚,盡可能地將生命潛能展示出來,在奉獻自我的同時,也是在實現著自我,並且能夠持此信念直到終生,“死而後已”。《論語》有時強調消極地克製。《論語·顏淵》曰:

克己複禮為仁。

禮者,理也,是條理的物化。人在惻隱之心發動時,在展示生命潛能時,需要選擇合理的渠道,保持恰當的分寸。也就是說要有條理,既不能過,也不能不及,要達到“樂而不淫,哀而不傷”,這就是“克己複禮”。奉獻與克製,發散與內斂,看似矛盾,實是仁的一體兩麵,都是惻隱之心的自然呈露。值得注意的是在孔、孟這裏,克製不是抑製人欲。當惻隱之心發動之時,也就沒有私欲的空間,順其自然發展,克製也就是求個適當渠道而已。惻隱之心因與人的終極生命相關,所以也叫不忍之心;因是純粹的,不摻雜任何利益因素,所以也叫赤子之心;因有惠及他人的效果,所以也叫愛人之心。孔、孟常以“孝”來論“仁”。《論語·學而》曰:

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孟子·離婁上》曰:

仁之實,事親是也。

人是為了各自的利益而結成社會的。在利益場上人所本有的惻隱之心容易遭受遮蔽。父子兄弟之間有著天然的血肉聯係,有一股割不斷的親情。人們一想到自身生命的來源,心中就會湧起超越一切利益追求的情感體驗。通過“慎終、追遠”的方式,可以由父到祖父,向上回溯到始祖,甚至天父地母。這樣一聯想,就有了“萬物一體”程顥《二程遺書》卷二上:“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的意味,就有了“民胞物與”張載《張子正蒙·乾稱》:“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的觀念。“孝弟”是人生命中最篤實的情感,應該是先有了這種純真的感情,然後才有“仁”之名稱。因此,《論語》才會稱“孝弟”是“仁之本”,《孟子》才會說“事親”是“仁之實”。其實“孝弟”就是“仁”。論“仁”自然還會聯想到“義”。人人具有惻隱之心,此心受一定場景激發,就像禾苗得時雨澆灌,勃然而興,莫之能禦。心體流行自有條理,這便是“義”。義者,宜也,適宜、恰當的意思。如前所言,人生命之感中自有價值尺度,若能順此價值尺度,作出適宜選擇,這便是行義。孟子反複強調“義”內在於人生命之中。“義”由“仁”孳生而來,儒家往往“仁義”連稱,但“義”自有其存在的價值。“仁”像流動之水,“義”像水流之道,有流水自然有河道,沒有河道河水便會泛濫成災。孔、孟提倡“仁義”,實質上是希望人盡可能地將自己的生命潛能按最恰當的渠道展示出來。孔、孟還常提到“禮”、“知”與“信”。“禮”有文有質,質指內在情感,文指外在形式。禮的外在形式表現在個體上是規範人言行舉止的禮儀,表現在群體中是凝聚社會成員的風俗製度。禮植根於仁義,任何禮的製訂都是從人的生命出發,為了使人活得更像人。《春秋繁露·天道施》:“夫禮,體情而防亂者也。民之情不能製其欲,使之度禮,目視正色,耳聽正聲,口食正味,身行正道,非奪之情也,所以安其情也。”《韓詩外傳》卷三:“直行性情之所安,而製度可以為天下法矣。”為了便於操作,禮具有物質性和程序化。仁義之心,生生不息,是一種動態存在。禮與仁義常相脫節。對此孔子采取“務本”態度,《論語·八佾》曰:“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寧戚。”孔子更看重人內在的真實情感,主張對抑製人生命潛能的禮有所“損益”。所謂“知”,是對“仁義”的覺知,對人所具有的惻隱之心的覺知。如前所言,惻隱之心本身含有價值尺度,惻隱之心本身含有悟性。以本有的悟性來覺知本有的價值尺度,即是“知”,即是人生的大智慧。可見“仁”本身就含有“知”。所謂“信”,即是將“仁”“義”“禮”做到篤實處。綜而言之,“忠”、“恕”、“孝”、“義”、“禮”、“知”、“信”等,在心理層麵上均統屬於“仁”。孔、孟之“仁”首先是一種惻隱之心。惻隱之心人人具有,很容易發生,所以《論語·述而》才會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