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董子說:“詳其美恤遠之意,則天地之間然後快其仁矣。……是以知明先,以仁厚遠。遠而愈賢、近而愈不肖者,愛也。”仔細推敲,此兩層相互定義:真要能廣施博愛,自會為百姓深謀遠慮;隻愛己身不愛他人,究其原因還是被近前的利欲熏心。強調“仁大遠”的特征,是董子順應當時社會的發展,對儒家之“仁”作出的一種創造性的闡釋。董子處在成熟的中央集權製國家社會。此時的社會生活中,尤其是社會政治生活中,血緣紐帶的作用已日趨淡化。因此他能順應時代的發展,向當權者提出:不能拘限於血緣之親,要愛一切子民,愛得越遠越好。特別值得注意的是西漢初期的一個事實:當時的漢代統治者因拘於親情,包庇縱容同姓諸侯王(如齊王、淮南王、吳王等),發展到後來,終於釀成多次諸侯叛亂,給國家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從這些方麵看,董子強調“仁大遠”,其實是具有深意的。我們也應看到,董子的這種理論發揮,畢竟還是在孔、孟之“仁”的“可以然之域”。孔、孟之“仁”,不是一個觀念性的教條,而是一種活潑潑的生命體驗。當一個人的惻隱之心發動時,他的同情心是無私的,也是無邊際的,甚至可以“充塞於天地之間”。因此,董子之“仁”與孔、孟之“仁”本是相通,隻是各自強調的重點不同而已。孔、孟強調“仁”的起始,要從孝做起;董子強調“仁”的結果,要推及普天下民眾。
正文 第七章(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