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1 / 1)

一、孔、孟所提倡的教化“教化”一詞雖出現在戰國末期,但教化之意則早已有之。《尚書·堯典》記載了舜對契說的一番話:“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遜。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寬。”蔡沈注:“五品:父子、君臣、夫婦、長幼、朋友,五者之名位等級也。”“五教: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以五者當然之理,而為教令也。”可見中國人自古就重視教化。但早期的教化應該很簡單。在堯、舜、禹時代,生產力低下,人類社會首要應付的是強大的自然,《堯典》重點記敘的是曆象(上天文)與治水(下地理)。再說那時民智未開,民風淳樸,禮樂教化決不如後來那麼複雜。所以孔子稱舜“無為而治”。禮崩樂壞之後,諸子之學勃興。關於諸子起源問題,有三種說法:諸子出於王官,如班固;出於救世,如胡適之;出於禮崩樂壞,如牟宗三。本文采用最後一種說法。孔子創立儒學,自一開始就強調禮樂教化,並將其與政治緊密結合起來。他說:

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

孔子提出兩種政治模式:一是政令和法治,一是德政和禮治。於敘述之中,分出兩者高下。法治和政令是消極的被動的,隻能“民免而無恥”;德政和禮治是積極的主動的,民“有恥且格”。兩者的出發點不同,政令和法治將人當物來管理,以外在的強製力迫使人就範;德政和禮治將人當人看待《中庸》言以人治人,改而止。朱注曰:“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期於改過而止。從管理過程來看,政令與法治無論怎樣嚴密,仍然存在著製度所無法控製的失靈領域,就會有人規避或利用法律獲取私利;德政和禮治使人具有道德自覺,主動積極地走上正途。兩者的結果也不同。雖然都可以導民向善,但“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太史公引董子語,見《史記·太史公自序》。。刑罰治標不治本,是消極的,迫不得已而為之;禮樂能防患於未然,使人從根本上消除作惡的動機。因此,孔子提倡德政禮治而貶低政令法治。如是之故,儒者極力推崇教化而貶低刑罰。孔子說:

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

據《史記·孔子世家》記載孔子在位聽訟,由大司寇行攝相事,“與聞國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飾賈;男女行者別於途;途不拾遺;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以歸。”如此治理功效自有誇大成分,但至少可以說明孔子是“聽訟”的行家。孔子強調自己“聽訟”與人沒有分別,他最大的希望是“無訟”。能做到“無訟”,唯有施教化於前,防患於未然。而這絕非一朝一夕所能達到《論語·子路》:“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所以孔子以“必也”以期之。孔子雖不是一味地反對法製,但在他看來,“聽訟”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孟子說:

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善政得民財,善教得民心。《孟子·盡心上》。

趙岐注曰:“仁言,政教法度之言也。仁聲,樂聲雅頌也。”又曰:“善政使民不違上;善教使民尚仁義。”值得注意是,此處的“仁言”“善政”是指行之有效的霸政孟子說過霸者假仁以行仁,況且霸者強調實用有效,故而此處“仁言善政”是指霸道無疑。,不是指殘虐暴政,殘虐暴政不足道也。仁言善政雖善,然而是由外向人的生命施力,所以“民畏之”;仁聲善教是順應人性自身規律,引發人生命內在的力量,故而“民愛之”。孟子提倡教化貶抑刑罰,與他一貫倡王道、斥霸政一脈相通。孔、孟提倡教化貶低刑罰,對後世影響很大。賈誼曾說,“欲民之善”,當“道之以德教”,不可“驅之以法令”《漢書·賈誼傳》。。劉向也主張“先德教而後刑罰,……尚其德而希其刑”《說苑·政理》。。但孔、孟提倡教化,本之於“仁”--即珍惜人的生命,重視人的生命體驗,更多的是在效果對比上來立論,至於教化的理論依據則較少論及。董子的貢獻在於為禮樂教化尋找一個形而上的根據,提出教化是“繼天之所為”的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