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理解“和”就是和諧,其實這裏的“和”首先是“恰到好處”的意思。一個社會應先有公平和正義,然後才能和諧。《禮記·曲禮上》:“行修,言道,禮之質也。”這是對當權者提出的人格要求。。當權者有發號施令的權力,也有為大眾謀福利的義務,權力與義務是對等的,兩者之間是相互定義的。《禮記·雜記下》對當官者提出“五恥”觀念:“君子有五恥:居其位無其言,君子恥之;有其言無其行,君子恥之;既得之而又失之,君子恥之;地有餘而民不足,君子恥之;眾寡均而倍焉,君子恥之。”董子學說在給予當權者權力的同時,也對當權者的義務作了多方麵的規定。我們從董子對“王”的解釋就可以看出這一點。4.禮所重在於質禮之所重在於質。《春秋繁露·玉杯》曰:
緣此以論禮,禮之所重者在誌,誌敬而節具,則君子予之知禮。……誌為質,物為文。文著於質,質不居文,文安施質?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文質偏行,不得有我爾之名。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
《春秋繁露·竹林》曰:
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方救其質,奚恤其文?
禮分文與質。文是外在的物化的東西,包括進退周旋的儀禮形式和表情達意的禮品;質是寄托在儀式與禮品背後的思想與情感。如果沒有外在的文,那麼內在的質便無法顯現,禮無文不行《漢書·禮樂誌》:“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天享獻、辭受、登降、拜跪。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鍾石、管弦。蓋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此禮樂之本也。”;反過來,如果沒有內在的質,那麼外在的文也隻是徒有其表,禮無本不立《禮記·郊特牲》:“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最好是“質文兩備,然後其禮成”。但兩者之中,又以質為體,文是質之用,是質之象《春秋繁露·三代改質文》:“禮樂各以其法象其宜。”。質就是“敬”,就是“讓”,就是“情”,也可以總謂之“仁”。《禮記》記有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等五禮的詳細規則,但可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禮記》開篇第一句話。。針對人們隻重禮的外在形式這一現實,孔子強調禮的內涵。《論語·陽貨》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樂雲,鍾鼓雲乎哉?”《論語·八佾》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禮記·三年問》強調“稱情而立文”。《禮記·禮運》曰:“禮也者,義之實也;……仁者,義之本也,順之體也。”義以仁為本,而禮又以義為體,所以外在之禮需靠內在的仁義來支撐。文質不能兼備的情況下,寧願選擇內在的質而放棄外顯的文,所以董子說:“俱不能備而偏行之,寧有質而無文。”靜態地看,禮有質文;動態地看,質文有變救。《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曰:
王者……有再而複者,有三而複者,有四而複者。
不少學者就此斷定董子是曆史循環論者。筆者認為,這是董子禮樂教化的質文變救說。“再而複者”指質與文循環往複。一個時代的政教總會有所偏勝,或偏於質,或偏於文,於是質文又與朝代聯係起來,有所謂“四而複者”。“四而複者”,即一殷(包含周)一夏(包含虞),一文一質。殷與周比,則殷質而周文。《史記·梁孝王世家》袁盎曰:“殷道親親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質,質者法天,……周道文,文者法地。”虞夏與殷周比,則虞夏為質而殷周為文。《禮記·表記》雲:“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再而複者”與“四而複者”是一回事,是指文與質的往複。“三而複者”,與“三正”相關聯。夏、商、周,“三正”循環,並不隻是簡單的改變曆法,其實關乎政教。關於“三教”,《史記·高祖本紀》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複始。”此文大意又見於《說苑·修文》、《白虎通·三教》、《論衡·齊世》、《禮記·表記》疏所引的《元命苞》。很明顯,“三而複者”本質上還是文質問題。因此,文獻中常將兩者並提。《宋書·誌四》引《詩推度災》雲:“三而複者正朔也,二而複者文質也。”《文選·答賓戲》李善注引《元命苞》雲:“一質一文,據天地之道,天質而地文。曰正朔三而改,文質再而複。”文質更迭不是曆史循環,而是在於變救。變救之說早已有之。《漢書·嚴安傳》曰:“臣聞《鄒子》曰:政教文質者,所以雲救也,當時則用,過則舍之,有易則易之。”《鄒子》,顏師古注曰:“鄒衍之書也。”如此看來,董子文質變救說自有淵源。在董子看來,有所謂的“正道”,《春秋繁露·天地施》曰:“夫樂而不亂、複而不厭者謂之道;道者萬世無弊。”此“道”是一個奮鬥目標和本體意義上的原則,它完美無弊,萬世不變。但是“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處,故政有毷而不行,舉其偏者以補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也,將以救溢扶衰”《漢書·董仲舒傳》。。也就是說,實際行政之道不免有“偏”,如殷尚質、周尚文之類。有“偏”必生“弊”,如質之弊為野,文之弊為史。“弊者,道之失也。”救“弊”隻有用“偏”,如《春秋》“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承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春秋繁露·俞序》。“正”與“偏”是辯證的統一,體現著生命的根本法則。生命大本無所不包,十全十美,但它要顯現自己的存在,就必須成物成象。一旦成物成象,也就不能代表生命大本的全部,也就是說隻能顯出一“偏”正如《老子》第一章所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拿人的生命來說,人的生命要顯現,就必須化成人形。一化成人形,非男即女。當確定是男的時候,就隻能顯現出男性生命的一些特征,但對女性生命的一些特征就無法顯現。這就是一“偏”。但是另一方麵,也正是通過男女生命之一“偏”來呈現人的生命,也正是通過物象之一“偏”來呈現生命大本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