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我們對董子之“天”的理解再返回到董子著作當中,就會發現董子著作中的一些有爭議的命題,無一不可以得到較為合理的解釋。董子說《春秋》有“赴(起)問”,有“應問”《春秋繁露·玉杯》:“《春秋》赴問數百,應問數千,同留經中,繙援比類,以發其端,卒無妄言,而得應於傳者。”,下麵就來看看我們對董子之“天”的理解,能否在董子著作中得到回應。一、天不變,道亦不變《漢書·董仲舒傳》曰: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
此言最為後人所詬病。以今人的唯物辯證的眼光看來,世上萬事萬物都在發展變化。董氏說“不變”,似乎是典型的形而上學觀點。但是梁孔先生曾撰文指出,董子的這句話包含“天不變,道也不變”和“天若變,道也可變”兩層意思,並且他認為董子所強調的是“變”而不是“不變”。我們同意梁先生的觀點,並且想從根本上對此做進一步的分疏。如前所言,董子之“天”象征著生命大本,而“道”即是指生命的發展規律,表征著人們對生命規律的體驗。有生命就會有生命之道,董子的“道之大原出於天”,說的即是這層意思。隻要生命主體不變,則生命之“道”就應該不會變。譬如,小麥有小麥的生長規律,水稻有水稻的生長規律,小麥決不會按照水稻的生長規律生長。當然,有一天科技發達,小麥或許也可以按照水稻的生長規律來生長,但是那時小麥的生命已經發生變化,它的生長規律自然也隨著改變。可見董氏的“天不變,道也不變”,自有其合理的一麵。另一方麵,生命的根本特性即在於“變”,董子說“天不變,道也不變”,其實也是強調“變”。當然,董子在此關注的是社會問題。對於社會大生命而言,此一命題相對來說要複雜得多。從生命體驗的角度來說,任何社會都應盡最大可能地尊重人的生命,盡可能為每一個個體生命提供發揮生命潛力的機會,這樣社會大生命才能和諧發展。這是社會生命之大“道”,也是不變之“道”。這也就是董子反複強調的“仁義”之道:“堯舜三王之業,皆由仁義為本。仁者所以理人倫也,故聖王以為治首。”《全漢文》卷二十四董仲舒《詣丞相公孫弘記室書》。他還說“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同理也”,並將此“理”稱為王道之“大數”,“得大數而治,失大數而亂,此治亂之分也”《春秋繁露·楚莊王》。。至於社會製度則是“道”的進一步物化的產物,應該隨時代的前進而變更,這就是董子提倡的“改製”。所謂“改製”即是“改正朔、易服色、製禮樂”等,而“非改其道,非變其理”,“其大綱:人倫道理、政治教化、習俗文義,盡如故,亦何改哉!”《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鹽鐵論·遵道》有一段文字:“師曠之調五音,不失宮商。聖王之治世,不離仁義。故有改製之名,無變道之實。上自黃帝,下及三王,莫不明德教,謹庠序,崇仁義,立教化。此百世不易之道也。”此段文字也可與董子之語相證。董子說“天不變道亦不變”,與他主張的“有常有變”理論是相通的。《春秋繁露·竹林》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人生在世要持守不變之道,但又要有靈活的手段,兩者缺一不可。《春秋繁露·精華》曰:“《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所應堅守的不變之道,正是在靈活的手段中體現,兩者之間體用不二。董子這種有常有變理論,又是《易》理之一用。皮錫瑞在《經學通論·易經》中說:“即《易》以變易為義,而有不變者在也。”董子鑒於春秋戰國、秦漢之際的戰亂所帶來的人頭滾滾、生靈塗炭,他提倡“大一統”,強調“尊王”,目的是為了使人人都能有生命保障,使人人都能安居樂業,使人人都能被及道德教化從而成性成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