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3 / 3)

司馬遷記錄董子之言曰:“《春秋》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可見,在董子看來,天子也是可以成為被指責的對象。因此,董子雖然強調君王的至高無上的權力,幾乎達到神的地位,這是為他的“大一統”理論服務的,但在他眼裏,“天子”是人不是神。其次,讓我們看看董子之“天”的神性問題。如上所述,董子之“天”有一層神秘的宗教外衣,但其核心內容還是生命之“天”。董子是說過“天者,百神之君也”《春秋繁露·郊義》。諸如此類的話,也說過帶有極強宗教色彩的祭祀之神,但是這些“神”還是由生命大本衍化萬物神機莫測的“神”轉化而來的(可參看前文論董子神靈之天的文字)。董子強調“法天”、“奉天”、“循天”、“應天”,強調“順天者昌,逆天者亡”,“天”象征的是生命大本。生命自有其規律,即便是貴為“天子”之人,也必須按規律辦事--即循天之道,這才是“屈君而伸天”的本意。《春秋繁露·精華》說出屈天地而伸義之意:“是故脅嚴社而不為不敬靈,出天王而不為不尊上,辭父之命而不為不承親,絕母之屬而不為不孝慈,義矣夫。”義者,事物之所當宜。董子之“天”不過是“義”之象,而決非宗教性的神。屈君伸天之意,墨子早已言之。《墨子·天誌》曰:“天子未得恣己而為政,有天正之。”這大概是董子此語的來源。再次,讓我們看看董子論人與天的關係。《春秋繁露·立元神》曰:

天地人,萬物之本也。天生之,地養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養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禮樂,三者相為手足,合以成體,不可一無也。

“天”(生命大本)給予人的生命,地出衣食養育人的生命,而人應修禮樂以成就宇宙大生命。天地萬物因為有了人,才顯示其意義。如果人不修禮樂,就不成其為人,“則民如麋鹿,各從其欲,家自為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雖有城郭,名曰虛邑”。《春秋繁露·玉英》曰:

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

這是說,人從“天”(生命大本)處得到生命(“生天氣”),人的生命中就有了“天”(“奉天氣”),人不得違背生命大本。“天”賦予人生命,人還隻是一般動物,作為人的生命還不完全,人應接著“天”未做完的事去成全人的生命,成就人就是成就“天”。在儒家看來,人通過生命體驗來製定禮樂,又以禮樂來成全自己。所以董子說天地人三者成體,缺一不可。《周易》中的六爻蘊含著天地人三材,《中庸》中說人可以讚天地之化育,人可以與天地參,說的都是這個意思。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說董子之“天”是一個生命之大“象”。立天為生命之大“象”,《周易》肇其端。抓住天的生命本質,可以貫通董子之“天”的所有內涵。而且將此種理解返回到董文中,也可以得到較為合理的解釋。論及董子之“天”,我們就不能不進一步探討董子天論中的陰陽五行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