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子立“天”為生命大本之“象”,緊接著的問題是:高高在上的“天”如何向下貫注到包括人在內的萬物之中?董子借用“氣”作為媒介,從而構築了一個完整的“天”的意象係統。《春秋繁露·天地陰陽》曰:
天、地、陰、陽、木、火、土、金、水,九,與人而十者,天之數畢也。
此句前後兩個“天”字表達的意思不同。前者是指自然之天,後者象征著生命大本。若不如此理解,“天之數”中包含有“天”,似乎於理不通。十數之中,人是萬物的靈長,代表著萬物。這個充滿生命的世界也正因為有了人,才獲得意義,故而人也列入“天之數”。天與人之間是以富有生命力的“氣”為媒介來傳遞生命信息。《春秋繁露·如天之為》曰:“天地之間,若虛而實,人常漸是澹澹之中,而以治亂之氣,與之流通相殽也。”十數之中,“天地”是生命之氣活動的舞台,天圓而在上,地方而在下。“陰、陽”則是就流動的生命之氣的性質而言,輕者為陽,重者為陰。“五行”(木、火、土、金、水)則是就生命之氣的運動類型而言,如火炎上,水趨下等。“氣”與“陰陽”、“五行”本為一體。就體言,名之曰“氣”;就性言,名之曰“陰陽”;就類型言,名之曰“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董子說“天地之氣,合而為一,分為陰陽,判為四時,列為五行。”《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宋人的話也可為此作注解:“未有五行,隻得喚做陰陽,既有五行,則陰陽在五行中矣。十者都是“象”,都是人的生命體驗的凝聚物。“氣”在古代哲學中是一個次根本的概念,這在本書第一章第二節中已有論述。古人使用本體意義上的“氣”概念時,常常總與“陰陽”、“五行”相連。《周易·鹹·彖》曰:“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鹹》下艮上兌,艮陽兌陰,所謂“柔上而剛下”,實際上就是“陰上而陽下”。再如《左傳·昭公元年》曰:“天有六氣,降為五味,發為五色,征為五聲,淫為六疾。六氣曰陰、陽、風、雨、晦、明。”《莊子·在宥》曰:“天氣不合,地氣鬱結,六氣不調,四時不節。今我願合六氣之精以育群生。”《禮記·禮運》曰:“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交會,鬼神之合,五行之秀氣也。”《韓詩外傳》卷一曰:“天地之合,則生氣有精矣;陰陽消息,則變化有時矣。”以上舉例,一是說明“氣”總是從屬於“天(地)”。“氣”負載生命信息,所以“氣”也可“以育群生”,可見“氣”也是生命之“象”的一個組成部分。中國古代還有以“水”為次根本的說法。《郭店楚簡》中有《太一生水》,其曰:“太一生水,水反輔太一也,是以成四時。四時複相輔也,是以成寒熱。寒熱複相輔也,是以成濕燥。濕燥複相輔也,成歲而止。……太一藏於水,行於時,……為萬物母。”此處“太一”指生命大本,“太一生水”說明“水”也是一個次根本的概念,也是一種生命之“象”(古希臘的米利都派哲學家泰勒斯即認為,水是萬物的本原或始基,而地則像一個圓筒或圓盤浮於水上,天上也是水,萬物生於水而歸於水,水是不變的本體)。將“水”與“氣”相比,很明顯,“水”過於凝滯,不能體現出生命的靈性,這大概是“太一生水”之說不得流行的主要原因。二是說明“陰陽”、“五行”就是指“氣”,所以本書說“陰陽”、“五行”都是指生命之“氣”。我們看董子文中的“陰陽”、“五行”也應作如是觀。
《春秋繁露·天道無二》曰:
陽之出,常懸於前而任歲事;陰之出,常懸於後而守空虛。……天之任陽不任陰,好德不好刑如是。
《春秋繁露·五行之義》曰:
是故木已生而火養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樂木而養以陽,水克金而喪以陰,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曰:
故四時之行,父子之道也;天地之誌,君臣之義也;陰陽之理,聖人之法也。
以上三例,天比君,地比臣,陽比德,陰比刑。五行相生比父子,五行相克比官製,都在說明董子“天論”之中,“天地”、“陰陽”、“五行”都是人的生命體驗之“象”,這就應了王夫之之言:“盈天皆象矣”《周易外傳》卷六。,它們共同組成董子之“天”的意象係統。並非另有什麼“天”之象,生命之“天”就在這十者中顯現,體用不二,即用即體。“是故明陰陽入出、實虛之處,所以觀天之誌。辨五行之本末順逆、大小廣狹,所以觀天道也。”《春秋繁露·天地陰陽》。之所以強調生命之“天”的本源之意,隻是理論上的言說方便。有了“陰陽”、“五行”的加入,董子的“天論”似乎顯得圓滿自足。接下來,讓我們來考察一下“陰陽”、“五行”是怎樣進入董子的“天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