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言,董子立一生命之“天象”,而此高高在上之生命如何向下貫注萬物則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理論問題。董子雖是趙人,但離齊較近,學的是齊學。《漢書·儒林傳》韋賢言:“穀梁子本魯學,公羊氏乃齊學。”齊地是“陰陽”、“五行”學說的溫床,齊學自也不免沾上“陰陽”、“五行”之氣,故《公羊春秋》學以“陰陽災異”議論人事。秦漢之際,“陰陽”、“五行”之風大熾,君臣開口則“陰陽”,閉口則“五行”。處在如此文化氛圍之中,董子談“陰陽”、“五行”勢所不免。《漢書·五行誌》曰:“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更主要的是《周易》、《尚書》已有“陰陽”、“五行”之伏筆。漢儒最重讀經,董子借用“陰陽”、“五行”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本書說董子之“天”是象,“陰陽”、“五行”也是象,其根據在於董子不隻是說“天”說“陰陽”、“五行”,而重在強調人事,強調人的生命體驗。《春秋繁露·五行變救》曰:
五行變至,當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則咎除。不救以德,不出三年,天當雨石。木有變,春凋秋榮。秋木冰,春多雨。此繇役眾,賦斂重,百姓貧窮叛去,道多饑人。救之者,省繇役,薄賦斂,出倉穀,賑困窮矣。
在“陰陽”、“五行”之變麵前,人要加強自身的反省,要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地掌握生命的主動權,而不是消極地機械地服從“陰陽”、“五行”的安排。他由天的“陽之出,常縣於前而任事;陰之出,常縣於後而守空虛”《春秋繁露·天道無二》。,提出:“故聖人多其愛而少其嚴,厚其德而簡其刑,以此配天。”《春秋繁露·基義》。董子的人與天合一,強調的是法天之“義”。天有暖冷寒暑,人有好惡喜怒。暖冷寒暑當時而發,人之好惡喜怒也應當時而出。《春秋繁露·天容》曰:“可以為時,時亦為義,……故義不義者,時之合類也。”所謂“義”者,宜也,就是要適當,找到最佳選擇。《春秋繁露·威德所生》曰:“我雖有所愉而喜,必先和心以求其當,然後發慶賞以立其德;雖有所忿而怒,必先平心以求其政,然後發刑罰以立其威。能常若是者謂之天德,行天德者謂之聖人。”董子的“法天”、“配天”、“奉天”、“應天”等,都是要求人們用生命去體驗“天意”。在《春秋繁露·如天之為》中,他說:“臨其時而欲發其應,亦天應也,與暖清寒暑之至其時而欲發無異。若留德而待春夏,留刑而待秋冬也,此有順四時之名,實逆於天地之經。在人者亦天也,奈何其久留天氣,使之鬱滯,不得以其正周行也?”董子說“天氣”“周行”無“鬱滯”,實際上是在強調生命大本的健行不息、流動不居。在此也可看出,董子是著眼於生命意義上來使用“氣”這一概念。很明顯,此言大概是針對當時的“陰陽”、“五行”學之末流過分拘泥於“象”而發,他提出“在人者亦天也”,突出人的生命力之偉大,強調發揮人的主觀精神。金春峰先生說:“在董仲舒的著作中,在‘神權’的大聲喧嚷中,我們看到的反而到處是對人的力量、作用、地位的重視與強調,是對人的‘參天’之力的極大信任。此言確實頗有見地,尤其是在思想解放的初期,更顯出其膽識和學識。也許董子本人並沒有明確地意識到他所說的“天”是一個象,但從根本上來說,所有生命現象都是生命大本顯現之象,都可以視為本體之功用。天地山川河流、花草樹木是具體的物之象,《周易》的陰爻陽爻、人類的語言是符號之象,人類的言行舉止、曆史中的史實是事之象。由於具體的物象最易於表達人的生命體驗,所以中國古人選擇了具象思維方式。生活在如此的文化傳統之中的人們,要想表達自己內心的生命體驗,都會不自覺地立象以盡意。“象”可以表達“意”,也可以對“意”造成遮蔽。《春秋繁露·楚莊王》舉例說:“人有聞諸侯之君射狸首之樂者,於是自斷狸首,縣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此聞其名而不知其實者也。”之所以會“聞其名而不知其實”,是由於執著於“象”的緣故。因此,人不能執著於“象”,而是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運用自己的生命體驗去消解“象”的遮蔽,去體驗“象”後之“意”。董子在他的著作之中,用“天”如同本體,但他的“天”是充滿生命活力的,傳遞著他個人對他那個時代的人事與自然的生命體驗。今人解讀董子之“天”,也應不執著於古人所立之“象”,而要運用自己的生命體驗去體察。
本章我們談到董子“天論”中的陰陽、五行,它們共同構建了董子之“天”的一個完整的意象係統。生命大本之“天”不可見,見之於陰陽、五行之氣;陰陽、五行之氣不可見,見之於萬事萬物。董子論天地、陰陽、五行從不脫離具體事物,體現出中國古人具象思維的特點。本章還試圖說明陰陽、五行如何進入到具體事物之中的問題。接下來,我們需要談談董子天象係統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