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1 / 2)

現存可靠的最早文獻資料是商朝的甲骨卜辭。這些出土文物雖然支離破碎,但從中尚可窺見,殷文化的核心是“帝”。郭沫若曾在《先秦天道觀之進展》一文中認為,“天”字雖然在殷商時代早已有之,“但卜辭稱至上神為帝,或上帝,卻決不稱之為天。第一,“帝”最早通“蒂”。甲骨文中“帝”其形體結構與許慎所引古文“蒂”約略可通。王國維認為“帝”即是“蒂”之本字,“象花萼全形”王國維:《觀堂集林》。。也就是說,“帝”字其形取草木逢春、萌蒂振萼之狀,其義當指事物生機初萌。由此引申出第二,“帝”指向生命大本。《周易·說卦》曰:“帝出乎震。”《正義》引王弼注《益》卦語:“帝者,生物之主,興益之宗,出震而齊巽者也。”《集解》引崔憬曰:“帝者,天之王氣也。至春分則震王,而萬物出生。”可見在古人眼中“帝”是指大自然中的生命主宰。鄭玄注《禮記》曰:“因其生育之功謂之帝。”詹鄞鑫先生據此認為:“天有生育萬物之功,故稱為帝,也就是說,帝的語源義是生命萬物。可見,第二義與第一義緊密相連。如此,我們方好理解《詩經·大雅·皇矣》中的一句話:“不識不知,順帝之則。”其大意是說不要人為的雕鑿,要順應生命本有的法則。第三,由於對生命的崇拜,導致對“帝”的崇拜,“帝”被提升為“至上神”。甲骨卜辭記載有殷人“卜”、“祀”的活動,其中大都涉及“帝”,都有一種神秘色彩。《詩經·大雅·生民》曰:“履帝武敏歆。”《詩經·商頌·》曰:“古帝命武湯。”鄭箋雲:“古帝,天也。”“帝”的此義很自然地就可以導出第四,“帝”指享受最高規格祭祀的先祖。《禮記·曲禮》曰:“措之廟、立之主曰帝。”鄭注雲:“同之天神。”《春秋繁露·王道》曰:“立明堂,宗祀先帝,以祖配天,天下諸侯各以其職來祭。”《藝文類聚》卷三十八引蔡邕《月令論》雲:“明堂者,天子太廟也。所以宗祀而配上帝,明天地統萬物也。”由此又可以進一步引申出第五,最高當權者自稱為“帝”。甲骨卜辭有殷末二王自稱為“帝”(帝乙、帝辛),《周易·泰·六五》有“帝乙歸妹”,《尚書·堯典》有“帝堯”、“帝舜”。最後,儒家又賦予“帝”新的含義。《經義考》載樊文琛《七經義綱》雲:“孔子曰:‘德合天地者稱帝。’”《文選》卷一李善注引《稽耀嘉》曰:“德象天地為帝。”經儒家的解釋,“帝”已少了神秘的色彩,而有了人文的意味,這與中國古代文化由宗教到理性的演進是同步的。總之,“帝”義演進大略如此,可以說“帝”也是先人的一種生命體驗的表征。甲骨卜辭中並非沒有“天”的蹤跡,但“天”遠不及“帝”的地位崇高。如果說商文化的中心是“帝”,那麼周文化的中心便是“天”。隨著在武力上周取代殷,在文化上“天”也就逐漸地取代“帝”。隻要翻一翻《尚書》、《詩經》中有關周文化的文獻,我們自然可以得到明證。周人認為周文王得到了“天命”,《詩經·大雅·大明》曰:“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尚書·康誥》曰:“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

於是周伐殷也就是順“天”而行。《尚書·牧誓》曰:“俾暴虐於百姓,以奸宄於商邑。今予發惟恭行天之罰。”《周書·大誥》曰:“天惟喪殷,若穡夫,予曷敢不終朕畝。”周之當權者隻要有大的舉動都要以“天命”作號召。《尚書·洛誥》曰:“公不敢不敬天之休,來相宅,其作周配,休!”《尚書·多士》曰:“猷!告爾多士,予惟時其遷居西爾。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寧,時惟天命。”周人恐嚇其他諸侯也是要運用“天”的名義。《尚書·多方》曰:“爾乃不大宅天命,爾乃屑播天命,爾乃自作不典,圖忱於正。我惟時其教告之,我惟時其戰要囚之,至於再,至於三,乃有不用我降父命,我乃其大罰殛之!”不用再多舉例,可以看出“天”確實占據了周人的話語中心。考察《尚書》、《詩經》中的“天”,有如下幾個特點:第一,周人多是強調“天命”的神秘可畏。雖然也有例子說明周人已賦予了“天”以人文色彩,如《尚書·召誥》曰:“天亦哀於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詩經·大雅·烝民》曰:“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詩經·大雅·板》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敬天之渝,無敢馳驅。”這些資料都可證明周人已將敬德與畏天聯係起來。但是周人運用“天”主要還是強調它的神秘的宗教意味,所謂“天降威,用寧王遺我大寶龜,紹天明”《尚書·大誥》。,此句話中神秘色彩更濃。可以推想,在生產力非常低下的周代,人們對電閃雷鳴、風雨交加的變化莫測的自然之天隻能感到神秘而懷著敬畏之情,不得不感歎:“維天之命,於穆不已。”《詩經·周頌·維天之命》。第二,《尚書》中的資料表明,似乎在周以前,古人就在強調神秘的“天命”。如《尚書·皋陶謨》曰:“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再如《尚書·湯誓》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對此,筆者以為《尚書》中有關周以前的資料如《虞書》、《商書》等,肯定是經過周人的加工。關於此點,甲骨卜辭是最好的參照係。甲骨卜辭是殷人最可靠的資料,而其中並不見“天命”色彩。《尚書》中有關堯、舜、禹及殷商的文獻,大概最初是口耳相傳,至周代才被當時人用文字記錄在冊,因而其中不免著上周人的“天命”色彩。陳夢家認為:“卜辭的‘天’沒有作‘上天’之義的。‘天’之觀念是周人提出來的。郭沫若《先秦天道觀之進展》曾據此點,認為《今文尚書》中商書之《微子》、《西伯戡黎》、《高宗彤日》、《盤庚》和《湯誓》以及《禮記》《大學》《緇衣》所引太甲、《孟子·萬章》篇所引之伊訓、《墨子·兼愛》篇所引之湯說都有‘天’字,都不能信為殷人的原作。他後來對此說雖加以修改,但我們認為還是正確的。周人同樣也強調“帝”的崇高性,不過是常常同“天”一道出現的。如《尚書·康誥》曰:“惟進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又如《詩經·大雅·文王》曰:“上帝既命,侯於周服。侯服於周,天命靡常。”由此可見,中國文化發展的一種顯著特色:占主導地位的文化對其他民族的文化,不是采取滅絕而後快的態度,而是采取兼收並蓄、為我所用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