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子解讀《春秋》,吃緊處即在《春秋》之“大義”與“微言”。《春秋》記十二世之人,錄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人事係之於年月,若沒有一個根本的價值係統存於其中,《春秋》也不足以稱“人道浹而王法立”《春秋繁露·玉杯》。。此潛在的價值係統,也就是後世常常稱道的《春秋》之“大義”,也就是孔子作《春秋》之“意”--即孔子生命體驗之凝結。在董子看來,要想正確解讀《春秋》,關鍵是在於把握《春秋》之“意”、之“誌”、之“義”、之“指”、之“道”:《春秋繁露·玉英》曰:“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詳而反一也。”《春秋繁露·楚莊王》曰:“《春秋》,義之大者也。”《春秋繁露·玉杯》曰:“《春秋》之論事,莫重乎誌。”《春秋繁露·竹林》曰:“見其指不任其辭,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隻有把握《春秋》之“意”,才能“大其貫承意之理”《春秋繁露·重政》。,才能真正做到對《春秋》的正確理解。董子此一詮釋學的原則,與他的“大一統”思想相為表裏。換言之,他如此解讀《春秋》,是他的“大一統”思想在詮釋活動中之一用。在董子看來,《春秋》之“意”即是“仁義”。《春秋繁露·重政》曰:“聖人思慮不厭,晝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察者,仁義矣。”《春秋繁露·竹林》曰:“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春秋繁露·仁義法》曰:“《春秋》之所治,人與我也;所以治人與我者,仁與義也。”《春秋繁露·重政》曰:“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知其分科條別,貫所附,明其義之所審,勿使用權嫌疑,是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幾段材料,從幾個方麵給我們揭示了《春秋》之“意”。孔子體察自然、社會、人生等萬事萬物,思慮不厭,夜以繼日,然後得到博大而真切的生命體驗--儒家之“仁義”。“仁義”的根本原則即是“以仁愛人,以義正我”。孔子“說仁義而理之”,於是成就了《春秋》。可見在董子眼裏,《春秋》是一本聖人說“仁義”的經典。而且《春秋》之“仁義”與“天心”、與“王心”、與“王道”一氣相通。《春秋繁露·俞序》曰:“孔子曰:‘吾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焉。’……仁,天心。……《春秋》之道,大得之則以王,小得之則以霸。……霸、王之道,皆本於仁。”《春秋繁露·重政》曰:“《春秋》明得失,差貴賤,本之天。”《春秋繁露·王道》曰:“《春秋》紀纖芥之失,反之王道。”“天”是生命大本的象征,“天心”即是宇宙生命的本質特性。“天”化育萬物,健行不息,所以說“仁,天心”。通三材之道的“王”能體天之微,從而得到“王心”。所謂“王心”,即是仁義之心。“王心”實踐於人事之中,呈現於國家治理之上,即是“王道”。“天心”、“王心”、“王道”三者本質相通,合為一體,均統一於“仁義”。康有為說:“以仁為天心,孔子疾時世之不仁,故作《春秋》。明王道重仁而愛人,思患而豫防,反覆於仁不仁之間,此《春秋》全書之旨也。在董子的詮釋中,《春秋》之“仁義”分而為二:愛人之心與憂患意識。
正文 第三十七章(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