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二章(2 / 2)

一般研究者都是將董子“天論”當作本體論或宇宙論來處理,並以此來統攝董學的全部。為什麼要花大量篇幅來證明“天”是董學之“象”呢?也就是說,將“天”定為董學之“象”在討論問題的過程之中有哪些便利呢?現在是應該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了。這就需要先說說將董子“天論”當作本體論或宇宙論的不便之處。在董學中,在中國文化中,“天”的內涵太豐富了。“天”是很具體的,就是指我們頭頂上的藍天。人們對天發誓、指天作證,都是將天當作一個具體的物象。但“天”又是絕對抽象的,它無所不包,無時不在。它是萬物的淵藪,又在萬物之中。“天”還有強烈的宗教色彩,是中國人的情感寄托所在。董子幾乎將自己的所有生命體驗都折射到“天”上。如果從本體論上來談董子之“天”,會有兩種無法克服的障礙。一,本體論講究理性思維,而《春秋繁露》中《求雨》、《止雨》等篇沒有什麼理性可講,表現出來的是原始思維中的互滲律。二,本體論要求從一個抽象的本體出發來解釋萬物,而董子之“天”明顯是具象的。另外,在中國學術史上,魏晉玄學才有較成熟的本體論,這一點基本上是學術界的共識。如果從宇宙論上來談董子之“天”,也有難以克服的困難。既然說“天”產生萬物,那麼“天”就應統治一切。但我們讀董子著作,明顯地感受到他重在對人的主體性的弘揚。再說,董子“天論”的重點不在於解釋宇宙的起源問題,而是要解決當時的社會政治問題。我們將“天”定為董學之“象”,並不是說董子本人對此始終有明確的意識。中國文化的具象思維模式,不知不覺中規範著董子的思維習慣。眾所周知,“象”具有兩麵性:一方麵是達“意”的通道,另一方麵會對“意”造成遮蔽。這兩種可能性使得人們對“象”的處理有些微妙。董子有時候能夠讓自己的生命體驗做主,去消解“象”的遮蔽,去弘揚人的主觀能動性。此時的董子之“天”與殷周時期之“天”有著本質的區別。但有時候董子也會執著於“象”,將“天”說成是絕對的權威,當作迷信的對象。判斷由“象”達“意”與執著於“象”的關鍵,在於看其對“天”是去合理地解釋還是不加理解地信仰。今人看董子著作應該能夠明確地意識到這一點。當我們意識到這一點,就可以以我們的生命體驗去消解董子所設立的“天象”,由此達到與董子的視界融合,這樣我們所得到的就是董子的真意。如果隻是套用西方學術常用的分析模式,來研究董子學說,其結果隻能是隔靴搔癢,總讓人覺得不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