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概論(1)(2 / 3)

醫患溝通(doctor‐patient communication)在英文中無明確定義性的解釋,它又被稱為patient‐doctor communication 或physician‐patient communication 。國外關於醫患溝通的含義尚無公認確切的表述,綜合分析其相關文章與臨床實踐,醫患溝通的內涵主要是指醫生(不包括護士及其他醫務人員)與患者及其家屬之間的交流溝通,主要涉及知情同意的實施和溝通技巧的運用等內容。

1.醫患關係的含義

醫患溝通是“醫”和“患”之間的人際溝通。醫患關係是醫患溝通的基礎,而醫患溝通的質量又反過來決定醫患關係的好壞。要正確理解醫患溝通的含義,首先應該了解什麼是“醫”,什麼是“患”,什麼是“醫患關係”。

傳統的觀點認為,“醫”即醫生,“患”即患者,“醫患關係”即醫生與患者的關係。事實上,在現代醫療過程中,與患者有醫療人際關係的不僅僅是醫生。醫生在醫療活動中發揮著主導作用,但醫療工作絕不可能全部由醫生完成。醫療活動是一個由醫生、護士、醫技檢驗人員、後勤管理人員等共同參與、相互協作的過程。“患”也不僅僅是指患者本身。一方麵,現代醫療活動擴大了服務範圍,不僅針對有病的人,沒病的正常人也可能就醫,如美容需求者、健康谘詢者等並非身患疾病的人,卻是醫患關係中的角色成員。另一方麵,患者在就醫過程中,往往同時有其家屬、監護人、所屬的單位組織或保險機構等出麵與醫方打交道,這類人群也是現實的醫患關係中的角色成員。因此,廣義的醫患關係應該是指以醫生為主體的醫務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醫技人員、後勤人員、管理人員等,可簡稱醫方)與以患者為主體的就醫者(包括患者及其家屬、監護人、單位組織,以及各種整容美容、健康谘詢、身體檢查、預防接種等就醫者,可簡稱患方)在診斷、治療、護理等過程中形成的人際關係。醫患關係可分為既有區別又有聯係的兩個方麵,即醫患間的技術關係和醫患間的非技術關係。醫患間的技術關係是指醫患雙方在診斷、治療、用藥、手術、護理等醫療技術交往過程中的關係;醫患間的非技術關係主要是指在醫療活動中,醫患雙方在倫理、心理、法律等方麵的關係。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的變化以及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現代的醫患關係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2.醫患溝通的概念

在國內較早的文獻中可以看到,張永良曾於1983年把醫患溝通定義為:醫患雙方在醫療活動中圍繞患者的健康問題進行的不斷深化的信息交流,所交流的信息既有同疾病診治直接有關的內容,也包括醫患雙方的思想、情感、願望和要求等方麵的表達,即醫患溝通是醫患之間各種聯係和一切診療活動的基礎。由於“醫”和“患”都有狹義與廣義的區分,因此,醫患溝通也有狹義與廣義的內涵。王錦帆在《醫患溝通學》中對狹義醫患溝通和廣義醫患溝通做了解釋:狹義的醫患溝通,是指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在日常診療過程中,與患者及家屬就傷病、診療、健康及相關因素(如費用、服務等),主要以診療服務的方式進行的溝通交流,它構成了單純醫技與醫療綜合服務實踐中十分重要的基礎環節,也是醫患溝通的主要構成。

廣義的醫患溝通,是指各類醫務工作者、衛生管理人員及醫療衛生機構,還包括醫學教育工作者,主要圍繞醫療衛生和健康服務的法律法規、政策製度、道德與規範、醫療技術與服務標準、醫學人才培養等方麵,以非診療服務的各種方式與社會各界進行的溝通交流,如製定新的醫療衛生政策、修訂醫療技術與服務標準、公開處理個案、健康教育等等。廣義的醫患溝通產生的社會效益和長久的現實意義是巨大的,它不僅有利於醫患雙方的信任合作及關係融洽,更重要的是還能推動醫學發展和社會進步。

進一步說,醫患溝通是人們醫學實踐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準則,是醫療衛生過程的重要環節。它的功能和作用是:提高診療技術與人文服務水平,取得患者和社會的信任與合作,促進醫學事業與社會文明的進步和發展。在醫療的實際工作中,不同疾病、不同性別和年齡的患者等在醫患溝通中都會有其特殊性,就如醫生診治疾病時,對不同的患者會采用不同的治療方案一樣。從一定意義上說,醫患溝通就是一種特殊的整體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