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醫患溝通的倫理學基礎(2)(3 / 3)

3.患者的自主選擇權利與醫生的責任

人在患病後,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醫生製訂的診治方案。這種權利是患者自主性的體現,也是醫患關係的重要倫理原則。醫生尊重患者的權利,不僅有利於製訂正確的診治方案,保障診治活動的合理、正常進行,而且具有心理、倫理和法律意義。患者有選擇的權利,並不會剝奪醫生的正當權利,因為醫患關係是建立在雙方同意基礎上的契約關係,醫生擁有醫學知識和技術,在診治方案的製訂、實施過程中仍具有決定性。

醫務人員尊重患者的自主性絕不意味著放棄自己的責任,必須處理好患者自主與醫主之間的關係。尊重患者包括幫助、勸導,甚至限製患者進行選擇。醫生要幫助患者選擇診治方案,必須向患者提供正確、易於理解、適量、有利於增強患者信心的信息。當患者的自主選擇有可能危及其生命時,醫生應積極勸導患者做出最佳選擇。當患者(或家屬)的自主選擇與他人或社會的利益發生衝突時,醫生既要履行對他人、對社會的責任,也要使患者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醫療公正原則

1.醫療公正原則的含義

醫療公正原則又可稱醫療公平原則,所謂醫療公平(medical justice),是指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具有平等的合理享受衛生資源或享有公平分配的權利,享有參與衛生資源分配和使用的權利。在醫療實踐中,公正不僅指形式上的公正,更強調公正的內容。所謂形式上的公正,是指類似的個案以同樣的準則加以處理,不同的個案以不同的準則加以處理;而所謂公正的內容是指根據哪些方麵來分配衛生資源,如在稀有衛生資源分配上,必須以每個人的實際需要、能力和對社會的貢獻為依據,公平合理地分配衛生資源。

2.如何應用公正原則

應用公正原則分配衛生資源時常常依次按照醫學標準、社會價值標準、家庭角色標準、科研價值標準、餘年壽命標準來綜合權衡。其中,醫學標準是優先考慮的首要標準。此外,在醫療實踐中,公正原則的應用,在不同層次的醫學保健領域可遵循以下兩個不同的規則:

(1)完全平等規則。健康權、醫療保健權是基本的人權,根據“基本權利完全平等”的公正原則,在初級衛生保健領域,所有人的醫療衛生保健權是完全平等的,即“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

(2)合理差等規則。既然衛生資源是相對短缺的,對於非基本衛生保健需求,就不可能完全平等滿足,隻能采取合理差等的規則來處理。在醫學這個特殊領域中要做到合理差等,至少應該考慮以下兩大類因素:生命質量、需求的迫切程度和社會價值等主要因素,先來後到、支付能力、家庭角色、科學價值等次要因素。因此,合理差等規則在操作上是有相當難度的。

(五)醫療保密原則

1.醫療保密原則的含義

醫療保密(medical confidentiality)通常是指醫務人員在醫療中不向他人泄露能造成醫療不良後果的有關患者及其疾病的隱私。

保守秘密是醫患溝通中一個重要的倫理學原則。患者出於自己健康的需要和對醫生的信任,經常將本來並不與他人分享的私人信息告訴醫生,醫生有義務尊重患者的信任並為患者保守秘密。醫療保密不僅指保守患者隱私和秘密,即為患者保密,而且也指在一些特定情況下不向患者泄露真實病情,即對患者保密。保密原則與對患者講真話並不矛盾,在施行保護性醫療時,醫務人員不向患者講真話,而采用“善意的謊言和欺騙”,這是符合道德規範的。

2.行使保密原則的倫理條件

對患者隱私權的保護並不是無限製的、絕對的,恪守醫療保密原則必須滿足以下四個倫理條件:①必須以不傷害患者自身的健康與生命利益為前提;②不傷害無辜者的利益;③必須滿足不損害社會利益的倫理條件;④不能與現行法律相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