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住院期間溝通。內容包括患者病情變化時的隨時溝通;醫療服務信息的溝通,讓患者明白消費;有創檢查及有風險處置前的溝通;變更治療方案時的溝通;貴重藥品使用前的溝通;發生欠費且影響患者治療時的溝通;急、危、重症患者疾病轉歸時的及時溝通;術前溝通;術中改變術式溝通;麻醉前溝通(應由麻醉醫師完成);輸血前溝通以及使用醫保目錄以外的診療項目和/或藥品前的溝通等。
對於術前溝通,應明確術前診斷、診斷的依據、是否為手術適應證、手術時間、術式、手術常見並發症及參加手術的人員等情況,並明確告之手術風險及術中病情變化的預防措施。
對於麻醉前的溝通,應明確擬采用的麻醉方式、麻醉風險、預防措施以及必要時視手術臨時需要變更麻醉方式等內容,同時要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屬的同意及簽字確認。對於輸血前的溝通,應明確交代輸血的適應證和必要性以及可能發生的並發症。
(5)出院時溝通。患者出院時,醫務人員應向患者或家屬詳細說明患者在院時的診療情況、出院醫矚、出院後注意事項以及是否定期隨診等內容。
2.溝通的內容
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麵:
(1)診療方案的溝通。包括:①現症疾病信息:現病史、既往史、體格檢查與輔助檢查、臨床診斷等信息;②治療相關信息:擬執行的治療方案或處理意見,患者需要注意的事項及配合要點,患者家屬的資源準備(包括心理與經濟支持);③預後相關信息:估計近期預後及遠期預後;④心理狀態信息:患者的心理健康狀況、應激水平、治療態度、社會支持情況及精神科(心理科)醫師會診的必要性評估。
(2)診療過程的溝通。醫務人員應向患者或家屬介紹患者的疾病診斷情況、主要診療措施、重要檢查的目的及結果、患者的病情及預後、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負麵效應、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並發症及防範措施、醫療藥費情況等,並聽取患者或家屬的意見和建議,回答患者或家屬提出的問題,增強患者和家屬對疾病治療的信心。醫務人員要加強對目前醫學技術局限性、風險性的了解,並有的放矢地介紹給患者或家屬,使患者和家屬心中有數,從而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證臨床醫療工作的順利進行。
(3)機體狀態綜合評估。根據患者的性別、年齡、病史、遺傳因素、所患疾病嚴重程度以及是否患多種疾病等情況,對患者機體狀態進行綜合評估,推斷疾病轉歸及預後。
3.溝通的方式
患者住院期間,責任醫師和分管護士必須對患者的診斷情況、主要治療手段、重要檢查目的及結果、某些治療可能引起的負麵效應、藥物不良反應、手術方式、手術並發症及防範措施、醫療費用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溝通,並將溝通內容記載在病程記錄、護理記錄上。
(1)床旁溝通。首次溝通是在接診患者查房結束後,責任醫師應及時將病情、初步診斷、治療方案、進一步診查方案等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交流,並將溝通情況記錄在首次病程錄上。護士在患者入院12小時內,應向患者或家屬介紹醫院概況、科室布局、住院須知等入院宣教內容,並把溝通內容記在護理記錄單上。溝通地點可以在患者床旁或醫務人員辦公室。
(2)分級溝通。溝通時要注意溝通內容的層次性。要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複雜程度以及預後的好壞,由不同級別的醫務人員溝通,同時要根據患者或親屬的文化程度及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溝通。如已經發生或有糾紛苗頭,要重點溝通。
對於普通疾病患者,應由責任醫師在查房時,將患者的病情、預後、治療方案等詳細情況,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對於疑難、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醫療小組(主任或副主任醫師、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和責任護士)共同與家屬進行正式溝通。對治療風險較大、治療效果不佳及考慮預後不良的患者,應由醫療組長提出,科主任主持召開全科會診,必要時全院會診,由科主任、醫療組長共同與患者溝通,並將會診意見及下一步治療方案向患者或家屬說明,征得患者或家屬的同意,在溝通記錄中請患者或家屬簽字確認;在必要時可將患者病情上報醫務部門,由醫務部門組織有關人員與患者或家屬進行溝通或律師公證,簽訂醫療協議書。
(3)集中溝通。對帶有共性的常見病、多發病、季節性疾病等,由科主任、護士長、責任醫師、護士等共同召集病區患者及家屬會議,集中進行溝通,介紹疾病發生、發展、預防、療程、預後及診治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情況等,回答患者及家屬的提問。每個病房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集中溝通的會議,並記錄在科室會議記錄本上。溝通地點可設在醫務人員辦公室或示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