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8章 五人墓碑記(1 / 2)

張溥

原文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誌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資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周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嗬,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嗟夫!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誌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複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諡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誌士之悲哉!故予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譯文

這五位誌士,是在周蓼洲先生被逮捕的時候,激於義憤而犧牲的啊。到了現在,蘇州郡的賢德的士大夫,向巡撫懇請,清除大宦官魏忠賢的“生祠”廢址來築墳安葬他們,並且在墓門之前立了碑石,以表彰他們的行為。啊!也是很榮耀的啊!

五位誌士的死,離現在築墓安葬,時間僅十一個月。在這十一個月中,富貴子弟,慷慨激昂的仕宦得意之輩,生病而死,死後淪沒不值得一提的,也夠多的了,何況是本來就默默無聞的平民百姓呢!唯獨五位誌士的名聲昭彰,這是為什麼呢?

我還記得周公被捕,是在丁卯年三月十五日。我們複社之中德行足以為士人榜樣的,為他伸張正義,斂聚銀錢以為路費,送他啟程,痛哭之聲震動天地。東廠捕人的差役按著長劍走到前麵來,厲聲喝問:“是為誰而哀哭!”民眾不能忍受,將他打倒在地。當時以大中丞的官銜做吳地巡撫的官員,是魏忠賢的親信,周公的被捕就是由他指使的。吳地的民眾正悲憤填膺,於是便趁他厲聲喝斥之機,呐喊鼓噪著追逐他,中丞藏在廁所裏才逃脫了。事過之後,他誣稱吳民叛亂,奏請朝廷鎮壓,按律處死了五個人,是為: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就是現在一起排列在墓穴中的五位。然而五位誌士臨刑之時,意氣昂揚,喊著中丞的名字痛罵他,談笑自若地麵對死亡。割下的頭顱掛在城上,神色依然一點也不變。有幾位賢德的士紳拿出五十兩銀子,買下五位誌士的頭顱用木匣收藏起來,終於和屍身聚合。故而如今的墓穴中,完整地安葬著五個人的屍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