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套用大眾傳播的定義,電視文藝傳播可以定義為:專業化的媒介組織運用藝術的審美思維,把握和表現主客觀世界,以電視為傳播媒介,發揮電視本體特性,塑造鮮明的屏幕藝術形象,以電視觀眾為對象進行的以認知、娛樂、教育、審美四位一體的綜合藝術享受和信息生產為目的的活動。“效果”一詞,指的是人的行為產生的有效結果。這裏的“有效結果”,狹義上指行為者的某種行為實現其意圖或目標的程度;廣義上則指這一行為所引起的客觀結果,包括對他人和周圍社會實際發生作用的一切影響和後果。因此,在傳播學研究領域,“傳播效果”這個概念也被賦予了雙重含義:第一,它指帶有說服動機的傳播行為在受傳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態度和行為的變化;第二,它指傳播活動尤其是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傳播媒介的活動對受傳者和社會所產生的一切影響和結果的總體,不管這些影響是有意的還是無意的,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顯在的還是潛在的。電視文藝節目從類型上劃分有電視文藝信息報道、電視文藝實況轉播、電視綜藝晚會、電視專題晚會、電視文藝專題、音樂電視、電視戲曲、電視舞蹈、電視散文等樣式。作為大眾傳播活動的一種,其傳播效果狹義上是指以電視文藝為傳播媒介的傳播行為在受傳者身上引起的心理、態度和行為的變化;廣義上則是指以電視文藝為傳播媒介的傳播活動對受傳者和社會所產生的一切影響和結果的總和。
人們對於傳播效果的研究在傳播學科建立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從20世紀早期的“子彈論”、“皮下注射論”到40年代至60年代的“有限效果論”,再到70年代後的宏觀效果理論,人們對大眾傳播效果的認識不斷深化。西方著名傳播學者馬歇爾·麥克盧漢在《理解媒介論人的延伸》一書中首次提出“媒介即訊息”的觀點,雖然這一觀點至今仍然讓學術界爭論不止,但是不得不承認,媒介的發展變化和傳播手段的日新月異改變著人類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傳播媒介的不同導致了傳播效果的不同。中國的電視文藝在過去20多年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然而,電視文藝的傳播效果研究卻是一個嶄新的嚐試。實踐證明,傳播效果研究在傳播的各個環節是與實踐結合得最為緊密的一環;而電視文藝的傳播效果研究從傳播學的角度對電視文藝傳播現象進行深刻分析,必將為電視文藝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對電視文藝實踐提供指導和實踐。
任何“有限效果論”的研究都是非常局限的,在認知、態度和行動這三個效果層麵上,“有限效果論”充其量隻探討了後兩者而忽略了更早的認知階段大眾傳播在人們的環境認知過程中起到的作用;它隻考察了具體傳播活動的微觀、短期的效果,而忽略了整個傳播事業日常的、綜合的信息活動所產生的宏觀的、長期的和潛移默化的效果。在對“有限效果論”進行批判和反思的基礎上,傳播效果研究領域創立了宏觀效果理論,這些新出現的理論模式和假說包括“議程設置功能”理論、“沉默的螺旋”理論、“知溝”研究、“培養分析”等等。這些理論內容各異,但卻有著如下共同的特點:第一,都以探索大眾傳播綜合的、長期的和宏觀的社會效果為研究的焦點;第二,都不同程度地強調傳媒影響的有力性;第三,都與社會信息化的現實緊密聯係。
電視文藝與電視一起誕生,電視文藝的出現一開始便與社會環境有了不可分割的聯係。作為傳播媒介的電視在傳播文藝節目的過程中為受眾提供了娛樂環境,劃定了審美標準,電視文藝特有的傳播方式甚至影響著人們的思維方式。在現代快節奏的生活中,每一個人的心中都形成了一個無形的“議事日程表”,上麵記錄著他對當前審美、文化、娛樂、資訊等標準及內容的判斷。這些判斷和認識究竟來自何處呢?按照“議程設置功能”的解釋:就物理視野和活動範圍有限的一般人而論,這種關於當前大事及其重要性的認識和判斷,通常來自大眾傳播,大眾傳媒不僅是重要的信息源,而且是重要的影響源。
電視文藝傳播作為大眾傳播的一種,與人們的生活如此切近,同樣具有信息源和影響源的雙重角色。
一、“議程設置功能”理論概要
1972年,美國傳播學家M.E.麥庫姆斯和D.L.肖在《輿論季刊》上發表了一篇題為《大眾傳播的議程設置功能》的論文,被看作是“議程設置功能”作為一種理論假說的發源地。在這篇論文中,他們就1968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傳播媒介的報道對選民的影響所做的一項調查研究進行了總結。
這項研究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對選民進行抽樣調查,了解他們對當前美國社會的主要問題及其重要性的認識與判斷;二是對8家傳播媒介(包括報紙、雜誌和全國性電視網)的同期政治報道進行內容分析。在對兩者的調查結果進行比較的過程中,麥庫姆斯和肖發現,選民對當前重要問題的判斷與大眾傳媒反複報道和強調的問題之間,存在著一種高度的對應關係。也就是說,大眾傳媒作為“大事”加以報道的問題,同樣也作為“大事”反映在公眾的意識當中;傳媒給予的強調越多,公眾對於該問題的重視程度也就越高。麥庫姆斯和肖就外交、財政等5個項目的問題進行了比較,發現在主要項目上兩者的相關係數達到0.967,在次要項目上達到0.979。根據這種高度的對應關係,麥庫姆斯和肖認為,大眾傳播具有一種為公眾設置“議事日程”的功能,傳媒的新聞報道和信息傳達活動以賦予各種“議題”不同程度的顯著性的方式,影響著人們對周圍世界“大事”及其重要性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