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東陽之戰(2 / 2)

yang領導層。如果你祖宗八輩全是貧農,那麼很不幸,即使你有經天緯地之才,也隻能做到縣令。

漸漸地,士族門閥幾乎控製了整個國家。西晉那幾個士族,扳著指頭都能數過來:司馬氏,曹氏,羊氏,賈氏,楊氏等。千萬別小看這幾個士族,其中有的甚至影響了中國長達幾百年。

劉毅曾上書直陳九品中正製的八大罪狀,最著名的當屬那句“上品無士族,下品無寒門”。劉毅時任諫官,主掌吏治,是西晉時期為數不多的正直大臣,一生不畏權貴。一次司馬炎郊遊,要劉毅將他與漢代的皇帝做個比較,劉毅直言相勸:“陛下可與桓靈二帝相比!”司馬炎竟大笑:“有你這樣的忠臣在,看來我還是比他們強一些啊!”在石崇王愷鬥富時,劉毅家裏卻窮得都揭不開鍋了,連司馬炎都看不過去,經常派使者送去錢財以及柴米油鹽(是夠窮的)。

司馬炎點點頭,表揚了劉毅,僅此而已。身為士族階層的代表,他能怎麼做?

西晉年間的耕地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州縣所有(國有);另一部分為豪強世族所有(私有)。由上麵我們可以得知,士族階層在西晉初年急劇膨脹,他們兼並了大量的zhèng

fu耕地。zhèng

fu難道不管嗎?zhèng

fu當然想管,但又不能管得太嚴,西晉就是靠這幫人家致富的,撕破臉對誰都不好。

官田一再減少,老祖宗的屯田製已經於264年徹底廢除,而新的製度尚未形成,底層的人民群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千百年來,中國農民的願望一直很簡單:擁有屬於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能填飽肚子就行了,如果zhèng

fu連這點願望都不能滿足的話,其後果是相當可怕的,聲勢浩大的黃巾起義剛過去不久。

司馬炎意識到了這一點,他開始著手解決土地問題了。

先,zhèng

fu把全國(包括番夷)人口按年齡分成了三部分:16歲至6o歲之間男女為正丁;13至15歲,61至65歲為次丁;其餘沒有勞動能力的為老小。

內附的屬國按距離也分為三部分:遠的;很遠的;遠在天邊的。

分人完畢,下麵是不同人群的權利義務。

正丁男,耕5o畝地,正丁女2o畝,次丁男25畝,次丁女及老小不事耕作。(筆者算了下,按此分法,筆者家中當有17o畝地,真真的想種蘿卜中蘿卜,想種白菜種白菜)。至於義務,丁男每年上繳捐三匹,棉三斤,丁女或次丁男減半。外族也有規定:遠處不種田的每戶上繳

斤(米五鬥),至於遠在天邊的,運糧實在不易,每人直接繳28文錢。

前麵部分的實施應當沒多大問題,可後者恐怕沒那麼簡單。

匈奴,鮮卑這些民族自古就是“馬上民族”,逐水草而居,去哪弄小米去?他們要是有還犯得著搶嗎?至於遠在天邊的,誰知道你大晉用貝殼還是刀幣。

晉朝統治者可能也想到了這一點,沒辦法,誰讓你拿種莊稼的地放羊了?

這種分土地的製度稱為“占田製”,其後上繳實物的製度稱為“戶調製”。

正當朝野的達官顯貴名門望族想破口大罵司馬炎這小子忘恩負義時,朝廷頒布了第三項令:

品官占田蔭客製度。官僚地主可以按照品官高地占有1o頃(一頃合1oo畝)到5o頃土地;占有佃戶1到15戶;占有衣食客1到3人,此外,他們還可以按官銜高低來庇蔭親屬作為自己的依附農民。

不愧是晉朝的開國皇帝,司馬炎這招太絕了!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條令,可以現其中存在很多模糊辭令。尤其是最後一句,附屬農民的上限是多少呢?

法令沒規定,我們完全有理由推測: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此外,一名官員可占有1o-5o頃土地,要知道,這些人的親戚也都是地主(中低層官吏不予討論),親戚的親戚也不是農民(大族嘛)。

如此一來,說了等於沒說,這條法令不僅沒有上限,連下限也沒有,拿現代話說:糊弄人。

此法令連同上麵兩條一起稱為“戶調式”,是西晉初年基本的土地政策。

忙活了半天,zhèng

fu終於在基本不傷害大地主利益的情況下收回了一些土地,相對士族占有的土地可能隻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社會底層的農民終於不再流離失所四海為家了。

社會生產力也開始慢慢恢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