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墨子(3 / 3)

原來墨子的第一表和第三表是同樣的意思,第三表說的是現在和將來的實際應用,第一表說的是過去的實際應用。過去的經驗閱曆,都可為我們做一麵鏡子。古人行了有效,今人也未嚐不可仿效;古人行了有害,我們又何必再去上當呢?所以說:

凡言凡動,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

凡言凡動,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貴義》)

這並不是複古守舊,這是“溫故而知新”,“彰往而察來”。《魯問》篇說:

彭輕生子曰:“往者可知,來者不可知。”子墨子曰:“藉設而親在百裏之外,則遇難焉。期以一日也,及之則生,不及則死。今有固車良馬於此,又有駑馬四隅之輪於此,使子擇焉,子將何乘?”對曰:“乘良馬固車,可以速至。”子墨子曰:“焉在不知來?”(從盧校本)

這一條寫過去的經驗的效用。例如“良馬固車可以日行百裏”,“駑馬四隅之輪不能行路”,都是過去的經驗。有了這種經驗,便可知道我如今駕了“良馬固車”,今天定可趕一百裏路。這是“彰往以察來”的方法。一切科學的律令,都與此同理。

第四章?墨子的宗教

上兩章所講,乃是墨子學說的根本觀念。其餘的兼愛、非攻、尚賢、尚同、非樂、非命、節用、節葬,都是這根本觀念的應用。墨子的根本觀念,在於人生行為上的應用。既講應用,須知道人生的應用千頭萬緒,決不能預先定下一條“施諸四海而皆準,行諸百世而不悖”的公式。所以墨子說:

凡入國,必擇務而從事焉。國家昏亂,則語之尚賢尚同;國家貧,則語之節用節葬;國家憙音湛湎,則語之非樂非命;國家淫僻無禮,則語之尊天事鬼;國家務奪侵淩,則語之兼愛非攻。故曰擇務而從事焉。(《魯問》)

墨子是一個創教的教主。上文所舉的幾項,都可稱為“墨教”的信條。如今且把這幾條分別陳說如下:

第一,天誌;墨子的宗教,以“天誌”為本。他說:

我有天誌,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輪匠執其規矩以度天下之方圓,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不可勝載,言語不可勝計;上說諸侯,下說列士。其於仁義,則大相遠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天誌》上。參考《天誌》中、下及《法儀》篇)

這個“天下之明法度”便是天誌。但是天的誌是什麼呢?墨子答道:

天欲人之相愛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法儀》篇。《天誌》下說:“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與此同意)

何以知天誌便是兼愛呢?墨子答道:

以其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奚以知天之兼而愛之兼而利之也?以其兼而有之兼而食之也。(《法儀》篇。《天誌》下意與此同而語繁,故不引)

第二,兼愛;天的誌要人兼愛,這是宗教家的墨子的話。其實兼愛是件實際上的要務。墨子說: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通嚐)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大夫各愛其家,不愛異家,故亂異家以利其家。諸侯各愛其國,不愛異國,故攻異國以利其國。……察此何自起,皆起不相愛。若使天下……視人之室若其室,誰竊?視人身若其身,誰賊?……視人家若其家,誰亂?視人之國若其國,誰攻?……故天下兼相愛則治,交相惡則亂。(《兼愛》上)

《兼愛》中、下兩篇都說因為要“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所以要兼愛。

第三,非攻;不兼愛是天下一切罪惡的根本,而天下罪惡最大的,莫如“攻國”。天下人無論怎樣高談仁義道德,若不肯“非攻”,便是“明小物而不明大物”(讀《非攻》上)。墨子說:

今天下之所〔以〕譽義(舊作養,今據下文改)者,……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歟?雖使下愚之人必曰:將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譽之。……今天下之諸侯將,猶多皆〔不〕免攻伐並兼,則是〔有〕(此字衍文)譽義之名而不察其實也。此譬猶盲者之與人同命黑白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則豈謂有別哉?(《非攻》下)

墨子說“義便是利”(《墨經》上也說“義,利也”,此乃墨家遺說),義是名,利是實。義是利的美名,利是義的實用。兼愛是“義的”,攻國是“不義的”,因為兼愛是有利於天鬼國家百姓的,攻國是有害於天鬼國家百姓的,所以《非攻》上隻說得攻國的“不義”,《非攻》中、下隻說得攻國的“不利”。因為不利,所以不義。你看他說:

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者之多。

又說:

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之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此,和合其祝藥之於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萬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非攻》中、下)

可見墨子說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是“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這是“兼愛”的真義,也便是“非攻”的本意。

第四,明鬼;儒家講喪禮祭禮,並非深信鬼神,不過是要用“慎終追遠”的手段來做到“民德歸厚”的目的。所以儒家說:“有義不義,無祥不祥”(《公孟》篇)。這竟和“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的話相反對了(《易?文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乃是指人事的常理,未必指著一個主宰禍福的鬼神天帝)。墨子是一個教主,深恐怕人類若沒有一種行為上的裁製力,便要為非作惡。所以他極力要說明鬼神不但是有的,並且還能作威作福,“能賞賢而罰暴”。他的目的要人知道:

吏治官府之不潔廉,男女之為無別者,有鬼神見之;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以兵刃毒藥水火退(孫詒讓雲:退是迓之訛,迓通禦)無罪人乎道路,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有鬼神見之。(《明鬼》)

墨子明鬼的宗旨,也是為實際上的應用,也是要“民德歸厚”。但是他卻不肯學儒家“無魚而下網”的手段,他是真信有鬼神的。

第五,非命;墨子既信天,又信鬼,何以不信命呢?原來墨子不信命定之說,正因為他深信天誌,正因為他深信鬼神能賞善而罰暴。老子和孔子都把“天”看作自然而然的“天行”,所以以為凡事都由天定,不可挽回。所以老子說“天地不仁”,孔子說“獲罪於天,無所禱也”。墨子以為天誌欲人兼愛,不欲人相害,又以為鬼神能賞善罰暴,所以他說能順天之誌,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禍。禍福全靠個人自己的行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誌招來的,並不由命定。若禍福都由命定,那便不做好事也可得福,不作惡事,也可得禍了。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說,便沒有人努力去做好事了。(“非命”說之論證已見上章)

第六,節葬短喪;墨子深恨儒家一麵不信鬼神,一麵卻又在死人身上做出許多虛文儀節。所以他對於鬼神,隻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虛文。他說儒家厚葬久喪有三大害:(一)國家必貧,(二)人民必窮,(三)刑政必亂(看《節葬》篇)。所以他定為喪葬之法如下:

桐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衾三領,足以覆惡(《節葬》)。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節葬》)。無槨(《莊子?天下》篇),死無服(《莊子?天下》篇),為三日之喪(《公孟》篇。《韓非子?顯學》篇作“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服喪三月。”疑墨家各派不同,或為三日,或為三月)。而疾而服事,人為其所能以交相利也。(《節葬》)

第七,非樂;墨子的非樂論,上文已約略說過。墨子所謂“樂”,是廣義的“樂”。如《非樂》上所說:“樂”字包括“鍾鼓琴瑟竽笙之聲”,“刻鏤文章之色”,“芻豢煎炙之味”,“高台厚榭邃野之居”。可見墨子對於一切“美術”,如音樂、雕刻、建築、烹調等等,都說是“奢侈品”,都是該廢除的。這種觀念固是一種狹義功用主義的流弊,但我們須要知道墨子的宗教“以自苦為極”,因要“自苦”,故不得不反對一切美術。

第八,尚賢;那時的貴族政治還不曾完全消滅,雖然有些奇才傑士,從下等社會中跳上政治舞台,但是大多數的權勢終在一般貴族世卿手裏,就是儒家論政,也脫不了“貴貴”、“親親”的話頭。墨子主張兼愛,所以反對種種家族製度和貴族政治。他說:

今王公大人有一裳不能製也,必借良工;有一牛羊,不能殺也,必借良宰。……逮至其國家之亂,社稷之危,則不知使能以治之。親戚,則使之。無故富貴,麵目姣好,則使之。(《尚賢》中)

所以他講政治,要“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賢者舉而上之,富而貴之,以為官長。不肖者抑而廢之,貧而賤之,以為徒役。”(《尚賢》中)

第九,尚同;墨子的宗教,以“天誌”為起點,以“尚同”為終局。天誌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誌。

尚同的“尚”字,不是“尚賢”的尚字。尚同的尚字,和“上下”的上字相通,是一個狀詞,不是動詞。“尚同”並不是推尚大同,乃是“取法乎上”的意思。墨子生在春秋時代之後,眼看諸國相征伐,不能統一。那王朝的周天子,是沒有統一天下的希望的了。那時“齊晉楚越四分中國”,墨子是主張非攻的人,更不願四國之中那一國用兵力統一中國,所以他想要用“天”來統一天下。他說: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時,蓋其語,人異義。是以一人則一義,二人則二義,十人則十義。其人茲眾,其所謂“義”者亦茲眾。是以人是其義,以非人之義,故交相非也,是以……天下之亂,若禽獸然。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亂者,生於無正長,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天子三公既已立,以天下為博大,遠國異土之民,是非利害之辨,不可一二而明知,故劃分萬國,立諸侯國君。……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立之以為正長。

正長既已具,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過,則規諫之;下有善,則傍薦之(孫說傍與訪通,是也。古音訪與傍同聲)。上同而不下比者,以上之所賞而下之所譽也。(《尚同》上)

“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同而不下比”,這叫做“尚同”。要使鄉長“壹同鄉之義”;國君“壹同國主義”;天子“壹同天下之義”。但是這還不夠。為什麼呢?因為天子若成了至高無上的標準,又沒有限製,豈不成了專製政體。所以墨子說:

夫既上同乎天子而未上同乎天者,則天災將猶未止也。……故古者聖王明天鬼之所欲,而避天鬼之所憎,以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尚同》中)

所以我說“天誌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誌”。天誌尚同的宗旨,要使各種政治的組織之上,還有一個統一天下的“天”。所以我常說,墨教如果曾經做到歐洲中古的教會的地位,一定也會變成一種教會政體;墨家的“巨子”也會變成歐洲中古的“教王”(Pope)。

以上所說九項,乃是“墨教”的教條,在哲學史上本來沒有什麼重要。依哲學史的眼光看來,這九項都是墨學的枝葉,墨學的哲學的根本觀念,隻是前兩章所講的方法。墨子在哲學史上的重要,隻在於他的“應用主義”。他處處把人生行為上的應用,作為一切是非善惡的標準。兼愛、非攻、節用、非樂、節葬、非命,都不過是幾種特別的應用。他又知道天下能真知道“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的,不過是少數人,其餘的人,都隻顧眼前的小利,都隻“明小物而不明大物”。所以他主張一種“賢人政治”,要使人“上同而不下比”。他又恐怕這還不夠,他又是一個很有宗教根性的人,所以主張把“天意的誌”作為“天下之明法”,要使天下的人都“上同於天”。因此,哲學家的墨子便變成墨教的教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