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莊子(3 / 3)

昔者堯舜讓而帝,之噲讓而絕;湯武爭而王,白公爭而滅。由此觀之,爭讓之禮,堯桀之行,貴賤有時,未可以為常也。……故曰:“蓋師是而無非,師治而無亂乎?”是未明天地之理萬物之情者也。……帝王殊禪,三代殊繼。差其時,逆其俗者,謂之篡夫。當其時,順其俗者,謂之義之徒。

這一段說是非善惡隨時勢變化,說的最明白。如今的人,隻是不明此理,所以生在二十世紀,卻要去摹仿那四千年前的堯舜;更有些人,教育二十世紀的兒童,卻要他們去學做二三千年前的聖賢!

這個變化進化的道德觀念和是非觀念,有些和德國的海智爾相似。海智爾說人世的真偽是非,有一種一定的進化次序。先有人說“這是甲”,後有人說“這是非甲”,兩人於是爭論起來了。到了後來,有人說:“這個也不是甲,也不是非甲。這個是乙。”這乙便是甲與非甲的精華,便是集甲與非甲之大成。過了一個時代,又有人出來說:“這是非乙。”於是乙與非乙又爭論起來了。後來又有人采集乙與非乙的精華,說“這是丙”。海智爾以為思想的進化,都是如此。今用圖表示如下:

(1)這是“甲”。

(2)這是“非甲”。

(3)這是“乙”。

(4)這是“非乙”。

(5)這是“丙”。

(6)這是“非丙”。

(7)這是“丁”。

這就是莊子說的:“彼出於是,是亦因彼。……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

以上所說,意在指點出莊子名學的一段真理。但是莊子自己把這學說推到極端,便生出不良的效果。他以為是非既由於偏見,我們又如何能知自己所見不偏呢?他說:

庸詎知吾所謂知之非不知耶?庸詎知吾所謂不知之非知耶?(《齊物論》)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以有涯隨無涯,殆已。(《養生主》)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其未生之時。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而不能自得也。(《秋水》)

“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我們有限的知識,如何能斷定是非,倒不如安分守己聽其自然罷。所以說:

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惡乎然?然於然。惡乎不然?不然於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故為是舉莛與楹(司馬彪雲:莛,屋梁也。楹,屋柱也。故郭注雲:夫莛橫而楹縱),厲與西施,恢恑憰怪,道通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毀也。凡物無成與毀,複通為一。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適得而幾矣。因是已。(《齊物論》)

這種理想,都由把種種變化都看作天作的運行。所以說:“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既然都是天道,自然無論善惡好醜,都有一個天道的作用。不過我們知識不夠,不能處處都懂得是什麼作用罷了。“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無物不然,無物不可”,四句是說無論什麼都有存在的道理,既然如此,世上種種的區別,縱橫、善惡、美醜、分合、成毀……都是無用的區別了。既然一切區別都歸無用,又何必要改良呢?又何必要維新革命呢?莊子因為能“達觀”一切,所以不反對固有社會;所以要“不譴是非,以與世俗處”。他說:“唯達者知通為一,為是不用而寓諸庸。”庸即是庸言庸行之庸,是世俗所通行通用的。所以說:“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既為世俗所通用,自然與世俗相投相得。所以又說:“適得而幾矣,因是已。”因即是“仍舊貫”;即是依違混同,不肯出奇立異,正如上篇所引的話,“物之生也,若馳若驟,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萬物如此,是非善惡也是如此。何須人力去改革呢?所以說:

與其譽堯而非桀也,不如兩忘而化其道。(《大宗師》)

這種極端“不譴是非”的達觀主義,即是極端的守舊主義。

二、莊子的人生哲學;上文我說莊子的名學的結果,便已侵入人生哲學的範圍了。莊子的人生哲學,隻是一個達觀主義。達觀本有多種區別,上文所說,乃是對於是非的達觀。莊子對於人生一切壽夭、生死、禍福,也一概達觀,一概歸到命定。這種達觀主義的根據,都在他的天道觀念。試看上章所引的話:

化其萬化而不知其禪之者。焉知其所終?焉知其所始?正而待之而已耳。

因為他把一切變化都看作天道的運行;又把天道看的太神妙不可思議了,所以他覺得這區區的我那有作主的地位。他說:

庸詎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

那《大宗師》中說子輿有病,子祀問他:“女惡之乎?”子輿答道:

亡。予何惡?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為雞,予因以求時夜。浸假而化予之右臂以為彈,予因以求鴞炙。浸假而化予之尻以為輪,以神為馬,予因而乘之,豈更駕哉?……且夫物之不勝天,久矣,吾又何惡焉?

後來子來又有病了,子犁去看他,子來說:

父母於子,東西南北,唯命是從。陰陽於人,不翅於父母。彼近吾死而我不聽,我則悍矣,彼何罪焉?夫大塊載我以形,勞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今大冶鑄金,金踴躍曰:“我且必為鏌鋣?”大冶必以為不祥之金。今一犯人之形而曰:“人耳!人耳!”夫造化者必以為不祥之人。今一以天地為大爐,以造化為大冶,惡乎往而不可哉?

又說子桑臨終時說道:

吾思夫使我至此極者而弗得也。父母豈欲我貧哉?天無私覆,地無私載,天地豈私貧我哉?求其為之者而不得也。然而至此極者,命也夫!

這幾段把“命”寫得真是《大宗師》篇所說:“物之所不得遁。”既然不得遁逃,不如還是樂天安命。所以又說:

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複之。是之謂不以心揖(一本作捐,一本作揖)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

《養生主篇》說庖丁解牛的秘訣隻是“依乎天理,因其固然”八個字。莊子的人生哲學,也隻是這八個字。所以《養生主篇》說老聃死時,秦失道:

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

“安時而處順”,即是“依乎天理,因其固然”,都是樂天安命的意思。《人間世》篇又說蘧伯玉教人處世之道,說:

彼且為嬰兒,亦與之為嬰兒。彼且為無町畦,亦與之為無町畦。彼且為無崖,亦與之為無崖。達之,入於無疵。

這種話初看去好像是高超得很。其實這種人生哲學的流弊,重的可以養成一種阿諛依違,苟且媚世的無恥小人;輕的也會造成一種不關社會痛癢,不問民生痛苦,樂天安命,聽其自然的廢物。

三、結論;莊子的哲學,總而言之,隻是一個出世主義。因為他雖然與世人往來,卻不問世上的是非、善惡、得失、禍福、生死、喜怒、貧富……一切隻是達觀,一切隻要“正而待之”,隻要“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他雖在人世,卻和不在人世一樣,眼光見地處處都要超出世俗之上,都要超出“形骸之外”,這便是出世主義。因為他要人超出“形骸之外”,故《人間世》和《德充符》兩篇所說的那些支離疏、兀者王駘、兀者申徒嘉、兀者叔山無趾、哀駘它、 跂支離無脤、甕鴦大癭;或是天生,或由人刑,都是極其醜惡殘廢的人,卻都能自己不覺得殘醜,別人也都不覺得他們的殘醜,都和他們往來,愛敬他們。這便是能超出“形骸之外”。《德充符》篇說:

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物視其所一,而不見其所喪,視喪其足,猶遺土地。

這是莊子哲學的綱領。他隻要人能於是非、得失、善惡、好醜、貧富、貴賤……種種不同之中,尋出一個同的道理。惠施說過“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莊子隻是要人懂得這個道理,故說:“自其異者視之,肝膽楚越也。自其同者視之,萬物皆一也。”莊子的名學和人生哲學,都隻是要人知道“萬物皆一”四個大字。他的“不譴是非”、“外死生”、“無始終”、“無成與毀”……都隻是說“萬物皆一”。《齊物論》說:

天下莫大於秋毫之末,而太山為小。莫壽於殤子,而彭祖為夭。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

我曾用一個比喻來說莊子的哲學道:譬如我說我比你高半寸,你說你比我高半寸。你我爭論不休,莊子走過來排解道:“你們二位不用爭了罷,我剛才在那愛拂兒塔上(Eiffel Tower在巴黎,高九百八十四英尺有奇,為世界第一高塔)看下來,覺得你們二位的高低實在沒有什麼區別,何必多爭,不如算作一樣高低罷。”他說的“辯也者,有不見也”隻是這個道理。莊子這種學說,初聽了似乎極有道理,卻不知世界上學識的進步隻是爭這半寸的同異;世界上社會的維新、政治的革命,也隻是爭這半寸的同異。若依莊子的話,把一切是非同異的區別都看破了,說太山不算大,秋毫之末不算小;堯未必是,舜未必非:這種思想、見地固是“高超”,其實可使社會國家世界的製度習慣思想永遠沒有進步,永遠沒有革新改良的希望。莊子是知道進化的道理,但他不幸把進化看作天道的自然,以為人力全無助進的效能,因此他雖說天道進化,卻實在是守舊黨的祖師。他的學說實在是社會進步和學術進步的大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