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7章 明法解(3)(2 / 3)

明君的治國之道,總是製定人民所喜歡的政策以求其立功,因此用爵祿加以勸勉;總是製定人民所厭惡的政策以禁止邪惡,因此用刑罰加以威懾。考核功勞再行獎賞,查驗罪過再行懲罰。這樣一來,群臣徒有虛名而沒有功勞的人,就不敢進用;被詆毀而沒有罪過的人,就不能被辭退。因此《明法》中說:“徒有虛名的人不能被進用,遭受誹謗的人也不會被辭退。”

控製群臣,主掌生殺,這是君主的本分;執行君令,服從製度,這是臣下的本分。威勢尊榮,這是君主的本分;卑賤敬畏,這是臣下的本分。有令則行有禁則止,這是君主的本分;奉行法度聽從君令,這是臣下的本分。君臣之間的關係,就是高低不同的關係,如同天與地一樣;君臣名分的區別,如同黑白一樣分明。因此君臣之間等級分明。則君主尊崇臣下卑微。這樣一來,臣下服從君主,如同回響跟隨聲音;臣下效法君主,如同影子追隨形體。君主有令則臣下服從,君主行動則臣下追隨,有令則行,有禁則止,有求必應,這就是所謂的容易治理。因此《明法》中說:“君臣之間等級分明,等級分明就容易治理。”

明君掌握策略任用臣下,使群臣貢獻智能,發揮專長。因此智者貢獻計謀,能者貢獻功勞。以先前說過的話來考察做過的事,治效得當就給予獎賞,治效不當就進行懲罰;設置官吏治理人民,依據法度考核功效。遵守法度並以法治事,自身不受煩勞而能職分明確。因此《明法》中說:“君主不必親自做事,以法執政就可以了。”

活學活用

“兼聽獨斷,多其門戶。”這句話的意思是:多聽獨斷,不斷擴大聽取意見的途徑。

該篇主講做明君之理,那麼怎樣才能做成明君呢?其中一條是,一方麵應該廣泛聽取多方意見,另一方麵又應根據自身的判斷作出最終裁決。“兼聽”和“獨斷”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如果隻是“兼聽”,雖然廣泛采納了多方意見,但缺乏最終裁決能力,往往被一方意見左右而偏聽偏信;而如果聽不進不同意見,一意孤行,又會成為獨裁者,同樣會流於偏執,給各項工作帶來負麵影響。不僅做君主的應該做到兼聽獨斷,各階層的領導者和管理者都應如此。

唐太宗李世民是曆史上有名的善於納諫又有正確決斷力的明君。在位期間,他除了推行均田製、租庸調製和府兵製度外,還善於虛心納諫,廣泛采納大臣意見。在他的治理下,唐朝政治清明,經濟繁榮,社會安定,人民豐衣足食,成為我國封建社會的盛世之一。

盡管唐太宗出身於大貴族家庭,但是他親身參加了推翻隋朝的鬥爭,親眼目睹了強大的隋王朝被農民推翻了。因此做了皇帝以後,李世民吸取隋朝滅亡的教訓。建國之初,唐太宗就兢兢業業、小心謹慎地治理國政。有一次,他問大臣魏征,君主怎樣才能“明”,怎樣才是“暗”?魏征回答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唐太宗非常讚成這個見解。唐太宗很注意納諫。他曾經對大臣蕭(yǔ)說:“我少年的時候就喜愛弓箭,得到幾十張好弓,以為再也不會有更好的弓了。不久前,我把這些弓拿給製弓的師傅看,他們卻說都不是什麼好弓。我問緣故,他們說,木心不直,自然脈理都邪,弓雖然硬,發箭卻不能直。我才知道自己過去鑒別的不精。我尚且不能真正識別弓箭的好壞,何況天下許多其他的事情呢?”

貞觀八年(634年),中牟縣的縣丞皇甫德璽(xǐ)上書唐太宗,尖銳地批評道:“前不久,陛下派人營建洛陽宮,厚斂稅租,勞民傷財,使百姓受苦。現在街市上流行把頭發挽成髻,這種風氣之所以能形成,且傳播得如此快,完全是宮中的達官貴人帶頭引起的。”唐太宗一聽,勃然大怒,對旁邊的大臣們說:“皇甫德璽想使國家不派一個徭役,不收一鬥租稅,宮中一個人都不留頭發,難道我能同意他的這種說法嗎?”說完,便要以“謗訕罪”處治皇甫德璽。這時魏征從旁勸阻說:“漢文帝時,賈誼上書中有‘可為痛哭者一,可為流涕者二’句,說明自古以來上書言事,如果語意不激切,就不能感動天子的心。然而狂夫之言,聖人可以選擇采納。望陛下明察。”唐太宗沉默了好長時間,才恍然大悟,便說:“你說得很對呀!假若我把他治了罪,那誰還敢向我進諫呢!”太宗收回了成命,並賞賜給皇甫德璽二十匹絹。過了幾天,魏征趁熱打鐵,又對唐太宗說:“陛下近來不好直言,雖然勉強采納了臣下的諫言,卻不如以前那樣豁達大度。”太宗聽了這種批評規勸,也注意了自己言行的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