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該篇是輕重專論的第二篇,也是《輕重篇》中的第十三篇。這一篇強調國家經濟管理的重要性,扣準了“衡無數”這個穩定和平衡市場的重要概念,強調平準政策的“穩中求變”和“變中求穩”的特性。
篇首就提出要設定土地分級管理製度的問題,認為經濟問題的重中之重,是要管理好土地,這是稱霸諸侯的重要前提。接下來又進一步舉例說明,土地管理政策利用得好,就能控製主宰人民生命的糧食,就能充分發揮民力。
值得注意的是,篇中在談到開發山林和采礦煉鐵時,提出了官民合營的問題,並提出了三七分成的原則,即國家得三成,百姓得七成。這種做法是一項利國利民的舉措,既有利於推廣並改進當時的生產工具,也有利於發展農村經濟,同時還可以免去商人的中間盤剝,防止財富壟斷。有學者認為,這項舉措乃是中國官民合營的起源。
後麵又講了管理糧食的問題,舉了紀氏國的例子,說明了另一個重要的論點:要發展國家經濟,使國家長治久安,不光要發揮地利、生產糧食、節約財用,還要懂得管理並經營糧食,即使擁有地利、糧食充足,如果管理不善,照樣使國家走向窮途末路。
而管理經營糧食的關鍵,就是要懂得運用輕重之術解決供需平衡的問題,要削減商人的盈利。在調整供需的過程中,絕不能隨波逐流,盲目跟風,這樣隻能盡失財利;而要與各國的市場走勢相反,機動靈活地變化,搶占市場先機,這樣才能掌握天下財利。其中要堅持一個重要的調價原則就是“天下下我高,天下輕我重,天下多我寡”,這也是製衡天下經濟的大原則。
另外,篇中還介紹了當時促進商業發展的一些做法,比如為來齊的各國客商建立貿易客棧,根據貨物多少給予不同待遇,等等,這些有效措施為齊國開展與諸侯各國的貿易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原文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管子對曰:“終身不定。”桓公曰:“其不定之說可得聞乎?”管子對曰:“地之東西二萬八千裏,南北二萬六千裏。天子中而立,國之四麵,萬有餘裏,民之人正籍者,亦萬有餘裏。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是者,則遠者疏,疾怨上。邊竟諸侯受君之怨民,與之為善,缺然不朝,是天子塞其塗。熟穀者去,天下之可得而霸?”桓公曰:“行事奈何?”管子對曰:“請與之立壤列天下之旁,天子中立,地方千裏,兼霸之壤三百餘裏,仳諸侯度百裏,負海子男者度七十裏;若此則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然則小不能分於民,準徐疾羨不足,雖在下不為君憂。夫海出沸無止,山生金木無息。草木以時生,器以時靡幣,沸水之鹽以日消。終則有始,與天壤爭,是謂立壤列也。”
武王問於癸度曰:“賀獻不重,身不親於君;左右不足,友不善於群臣。故不欲收穡戶籍而給左右之用,為之有道乎?”癸度對曰:“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之所通,遊客蓄商之所道,財物之所遵。故苟人吾國之粟,因吾國之幣,然後載黃金而出。故君請重重而衡輕輕,運物而相因,則國策可成。故謹毋失其度,未與?民可治?”武王曰:“行事奈何?”癸度曰:“金出於汝漢之右衢,珠出於赤野之末光,玉出於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餘裏。其塗遠,其至陀,故先王度用於其重,因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故先王善高下中幣,製上下之用,而天下足矣。”
注釋
苟入吾國之粟:據文意,“入”應作“食”。
原文
桓公曰:“衡謂寡人曰:‘一農之事必有一耜、一銚、一鐮、一縟、一椎、一銍,然後成為農;一車必有一斤、一鋸、一紅、一鑽、一鑿、一鯨、一軻,然後成為車;一女必有一刀、一錐、一箴、一鉥,然後成為女。請以令斷山木,鼓山鐵,是可以毋籍而用足。”’管子對曰:“不可。今發徒隸而作之,則逃亡而不守;發民,則下疾怨上;邊竟有兵,則懷宿怨而不戰,未見山鐵之利而內敗矣。故善者不如與民,量其重,計其贏,民得其十,君得其三,有雜之以輕重,守之以高下。若此,則民疾作而為上虜矣。”
注釋
民得其十:據文意,“十”為“七”字之誤。
原文
桓公曰:“請問壤數。”管子對曰:“河諸侯,畝鍾之國也;嘖,山諸侯之國也。河±於諸侯常不勝山諸侯之國者,豫戒者也。”桓公曰:“此若言何謂也?”管子對曰:“夫河±於諸侯,畝鍾之國也,故穀眾多而不理,固不得有。至於山諸侯之國,則斂蔬藏菜,此之謂豫戒。”桓公曰:“壤數盡於此乎”管子對曰:“未也。昔狄諸侯,畝鍾之國也,故粟十鍾而錙金;程諸侯,山諸侯之國也,故粟五釜而錙金。故狄諸侯十鍾而不得俸戟,程諸侯五釜而得俸戟。十倍而不足,或五分而有餘者,通於輕重高下之數也。國有十歲之蓄,而民食不足者,皆以其事業望君之祿也;君有山海之財,而民用不足者,皆以其事業交接於上者也。故租籍,君之所宜得也;正籍者,君之所強求也。亡君廢其所宜得而斂其所強求,故下怨上而令不行。民,奪之則怒,予之則喜,民情固然。先王知其然,故見予之所,不見奪之理。故五穀粟米者,民之司命也;黃金刀布者,民之通貨也。先王善製其通貨以禦其司命,故民力可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