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章說:“如今有一個把人攔截在國都門外、搶劫人家東西的人,他也依規矩同我交往,也依禮節饋贈我東西,這樣,就可以接受搶來的東西嗎?”
孟子說:“不可以。《尚書·康誥》說:‘殺人奪取財貨,強橫不怕死的人,百姓沒有不痛恨的。’這是不必先去教育他就可以誅殺的。殷朝接受了夏朝的這種法律,周朝接受了殷朝的這種法律,沒有更改。現在殺人越貨的事比以前更加厲害,怎麼能接受搶來的東西呢?”
萬章說:“如今諸侯從百姓身上奪取財物,和攔路搶劫一樣。假如能把交際的禮節做好了,君子也就接受了,請問這又是什麼道理?”
孟子說:“你以為若有聖王出現,對於今天的諸侯,是一例看待全部殺掉呢?還是先行教育,如不改悔再殺掉呢?而且,不是自己的所有而去取得它就是搶劫,是把類似的事物都提高到原則上的極端的說法。孔子在魯國做官的時候,按風俗,魯國人打獵時爭奪獵物,不是自己打死的,也去搶,孔子也爭奪獵物。爭奪獵物都可以,何況接受饋贈的東西呢?”
萬章說:“那麼,孔子做官,不是為了行道嗎?”
孟子說:“是為了行道。”
萬章說:“既是為了行道,為什麼又爭奪獵物呢?”
孟子說:“孔子用禮節上的要求規定祭器(種類、數量)和祭物,不用別處的食品來做祭物。”(所以孔子也爭奪獵物)
萬章問:“孔子為什麼不辭官離去呢?”
孟子說:“孔子做官,是先試行一下。試行的結果,他的主張可以行得通,而君主卻不肯去推行,然後才離去。因此,孔子不曾在一個國家呆上三年。孔子做官,有的因為可以行道,有的因為國君對他以禮相待的,有的因為國君能供養賢能的。對於季恒子,是因為可以行道而做官;對於衛靈公,是因為對他以禮相待而做官;對於衛孝公是因為能供養賢能而做官。”
解讀
交際不同於交友,交友要交心,對朋友的人品應有所了解。可以交就交,不可交就不交。至於交際,隻是人情來往。禮尚往來,人與人之間不能不通情達理。萬章做事很認真,人有饋贈,要對對方進行審查,然後再決定是否接受,這就多餘了。如果明知是搶來的,我們當然不能接受。否則,隻要“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就應該接受。
萬章又提出孔子的“事道”與“獵較”的矛盾。孟子認為孔子的“獵較”是按當時風俗為了祭祀,與“事道”並不矛盾。孔子在魯國為官接受俸祿和周遊列國得到衛、陳等國的供養,都是為了“行道”。接受俸祿和供養,都是有原則的。孔子的“交際”是人們”交際”的典範。
原文
孟子曰:“仕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娶妻非為養也,而有時乎為養。為貧者,辭尊居卑,辭富居貧。辭尊居卑,辭富居貧,惡乎宜乎?抱關擊柝。孔子嚐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嚐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位卑而言高,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
譯文
孟子說:“做官不是因為貧窮,但有時也是因為貧窮;娶妻不是因為奉養父母,但有時也是因為奉養父母。因為貧窮而做官的,就該拒絕高官居於卑位,拒絕厚祿隻受薄俸。拒絕高官居於卑位,拒絕厚祿隻受薄俸,那做什麼官職才合適呢?做守門打更的小吏都可以。孔子曾經做過管理倉庫的小吏,他說:‘管理好財物,出納數字正確就可以了。’孔子曾經做過管理牲畜的小吏,他說:‘牛羊都壯實地長大了就可以了。’地位低下而議論朝廷大事,是一種罪過;在別人朝廷上做官,而自己的主張都不能推行,是一種恥辱。”
解讀
孟子對做官的原因作了分析:一不是因為貧窮,一是因為貧窮。因為貧窮而做官的,孟子認為應該:“辭尊居卑,辭富居貧”,像孔子那樣做好本職工作,不要妄議朝政。不是因為貧窮而做官的,目的可能很複雜,有的為權,有的為錢,有的為勢。最值得稱道的是為了行道。但是,在別人的朝廷之上,不能行道,還賴著不走,是很可恥的。
孟子這番話,可能是針對當時的政壇而發的吧?
原文
萬章曰:“士之不托諸侯,何也?”
孟子曰:“不敢也。諸侯失國,而後托於諸侯,禮也;士之托於諸侯,非禮也。”
萬章曰:“君饋之粟,則受之乎?”
曰:“受之。”
“受之何義也?”
曰:“君之於氓也,固周之。”
曰:“周之則受,賜之則不受,何也?”
曰:“不敢也。”
曰:“敢問其不敢何也?”
曰:“抱關擊柝者皆有常職以食於上。無常職而賜於上者,以為不恭也。”
曰:“君饋之,則受之,不識可常繼乎?”
曰:“繆公之於子思也,亟問,亟饋鼎肉。子思不悅,於卒也,摽使者出諸大門之外,北麵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後知君之犬馬畜僅。蓋自是台無饋也。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也,可謂悅賢乎?”
曰:“敢問國君欲養君子,如何斯可謂養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