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章句下(2)(2 / 3)

曰:“以君命將之,再拜稽首而受。其後廩人繼粟,庖人繼肉,不以君命將之。子思以為鼎肉使己仆仆爾亟拜也,非養君子之道也。堯之於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養舜於畎畝之中,後舉而加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賢者也。”

譯文

萬章問道:“作為士不寄食於諸侯,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由於不敢。諸侯丟掉了自己的國家,然後寄食於別國諸侯,是合於禮的;作為士寄食於諸侯,就不合於禮了。”

萬章說:“國君賜給他穀米,他接受了嗎?”

孟子說:“接受。”

萬章說:“接受又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國君對於由外國來的士,本來可以周濟的。”

萬章說:“周濟就接受,賜予就不接受,是什麼道理呢?”

孟子說:“由於不敢。”

萬章說:“請問為什麼不敢?”

孟子說:“守城門和打更的小吏都有一定的職務,因而接受上麵的給養。沒有一定的職務,卻接受上麵賜予的,是被認為不恭敬的。”

萬章說:“國君饋贈他東西就接受,不知道可以經常這樣嗎?”

孟子說:“魯繆公對於子思,就是屢次問候,屢次饋贈他熟肉。子思很不高興。最後一次,子思把使者趕出大門之外,向北麵先磕頭後作揖地拒絕了,說:‘今天才知道國君是把我當做犬馬一樣來畜養了。’大概魯繆公從這以後就不會再給子思送東西了。喜愛賢人卻不能重用,又不能有禮貌地來供養,能說是喜愛賢人嗎?”

萬章說:“請問國君想供養君子,怎樣做才算有禮貌的供養呢?”

孟子說:“以國君的旨意送東西,就要作揖磕頭來接受。其後管糧庫的人經常送糧食,管膳食的人經常送肉,就不用再說是國君的旨意了。子思認為一塊熟肉就讓自己煩瑣地屢次磕頭作揖,這不是供養君子之道。堯對於舜,使自己的九個兒子事奉他,把兩個女兒嫁給他,而且各種官吏,以及牛羊倉庫無不齊備,使舜在田野之中得到供養,後來又提拔他到很高的職位上。所以說,這才是王公尊敬賢者啊!”

解讀

本章孟子較為詳細地講述了士人怎樣對待諸侯的賜予、諸侯又怎樣養賢才合於禮。他共談了三方麵的問題:

首先,關於俸祿的問題。有常職的有常祿,無常職的無常祿。無職而受祿,是既不合於理、也不合於禮。

其次,饋贈周濟問題。這是上對下的恩情,本質上應是偶然的。如果經常饋贈,反而構成對接受者的侮辱。所以,子思才會不悅,而把魯穆公的使者趕走了。

第三,諸侯應怎樣養賢。國君認為自己與賢者是君臣關係,居高臨下地來對待賢者是不對的。國君對待賢者應該如師,或者如友。君送給賢者東西,不應經常用國君的名義,如堯對於舜就是這樣。

孟子說的既合於理,又合於禮。可是,又有幾個士人在諸侯麵前能守住自己的尊嚴呢?又有哪個國君能夠平等地對待賢者呢?

原文

萬章曰:“敢問不見諸侯,何義也?”

孟子曰:“在國曰市井之臣,在野曰草莽之臣,皆謂庶人。庶人不傳質為臣,不敢見於諸侯,禮也。”

萬章曰:“庶人,召之役則往役;君欲見之,召之則不往見之,何也?”

曰:“往役,義也;往見,不義也。且君之欲見之也,何為也哉?”

曰:“為其多聞也,為其賢也。”

曰:“為其多聞也,則天子不召師,而況諸侯乎?為其賢也,則吾未聞欲見賢而召之也。繆公亟見於子思,曰:‘古千乘之國以友士,何如?’子思不悅,曰:‘古之人有言曰:事之雲乎?豈曰友之雲乎?’子思之不悅也,豈不曰:‘以位,則子君也;我臣也,何敢與君友也?以德,則子事我者也,奚可以與我友?’千乘之君求與之友而不可得也,而況可召與?齊景公田,招虞人以旌,不至,將殺之。誌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曰:“敢問招虞人何以?”

曰:“以皮冠,庶人以旃,士以旃,大夫以旌。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以士之招招庶人,庶人豈敢往哉?況乎以不賢人之招招賢人乎?欲見賢人而不以其道,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夫義,路也;禮,門也。惟君子能由是路,出入是門也。《詩》雲:‘周道如厎,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視。’”

萬章曰:“孔子,君命召,不俟駕而行;然則孔子非與?”

曰:“孔子當仕,有官職,而以其官召之也。”

譯文

萬章問道:“請問不去謁見諸侯有什麼道理嗎?”

孟子說:“一個人住在國都的叫做市井之臣,住在鄉野的,叫做草莽之臣,這都叫做老百姓。老百姓不送見麵禮物而為臣屬,不敢去謁見諸侯,這是合於禮的。”

萬章說:“老百姓,召喚他去服役,就去服役;國君想見他,去召喚他,他卻不去謁見,這是為什麼?”

孟子說:“去服役,是應該的,去謁見,是不應該的。而且國君想見他,是為了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