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0章 告子章句上(3)(2 / 3)

一、良心的自覺是一切功夫的開端,必須有此良心自覺的基礎,其他一切修養功夫才用得上,才有著落;否則,盡管你做了許多好事,你的精神境界也不會提高到聖賢的境界。這正像信佛一樣,你盡管多做施舍,整天拜佛,如果心之佛不動,你永遠成不了佛。這就是所謂“但用此心,直了成佛”。所以,隻有良心自覺了,人生的方向才穩得住,一切活動才談得上成效。依此義,我們可以說:人生修養的關鍵就在求其放心。

二、所謂良心的自覺,不是關起門來自覺,要在事情上去表現:讀書時要(良心)自覺地讀書,工作時要自覺地工作,休閑時要自覺地去休閑,喜怒哀樂時要自覺地喜怒哀樂,等等。一句話,良心的自覺是無所不在的。

求其放心,良心自覺,對一個人是非常重要的。想真正做一個好人,必須從這裏開始。但這麼重要的事情卻為大多數人所忽視,這不是人生最大的不幸與悲哀嗎?一隻雞一條狗丟了,人們都急著去找,而本心迷失了卻不知道去找回來,這不是很悖於常理嗎?所以,孟子最後呼籲:“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原文

孟子曰:“今有無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則不遠秦楚之路,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則知惡之;心不若人,則不知惡,此之謂不知類也。”

譯文

孟子說:“現在有一個人,他無名指彎曲而不能伸直,雖然不痛苦,也不妨礙工作,但是如果有人能夠把它伸直,就是到秦國、楚國去治也不以為遠,因為自己的手指不如別人。一根手指不如別人,就知道嫌惡,而心性不如別人卻不知道嫌惡,這就叫做不懂得輕重。”

解讀

事物有類有別,就大的類別說,有性質之別,有價值之別。就性質之別說,有好有壞;就價值之別說,有輕有重。如果人無私心雜念,能把心放平,對事物價值就能不偏不倚,做出正確判斷,孰重孰輕就很清楚了。但是,人一有私心,對事物價值就難以正確判斷。以本章為例,一根無名指屈而不伸,人們就以為不如人,想下大工夫把它抻直,但是自己的本心受私欲的蒙蔽而不能呈現,使自己的為人處事都偏離正道,甚至達到損人利己的嚴重程度,整個人格都不如人了,為什麼卻不迫切地去清除蒙蔽,把本心找回來,做一個好人呢?孟子說,這種人的毛病是不懂得輕重。

原文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養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以養之者,豈愛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譯文

孟子說:“一兩把粗細的桐樹、梓樹,人們想要讓它生長起來,都知道該如何去培養。至於自身,卻不知道如何去培養,難道愛自己不如桐樹和梓樹嗎?真是太不動用腦筋了。”

解讀

這一章似乎是由第十二章到下麵幾章的一個過渡章。本章批評人們不知道培養自己,是由於不動腦筋。應該在哪一方麵動腦筋呢?請看以下幾章。

原文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愛。兼所愛,則兼所養也。無尺寸之膚不愛焉,則無尺寸之膚不養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豈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體有貴賤,有小大,無以小害大,無以賤害貴。養其小者為小人,養其大者為大人。今有場師,舍其梧、檟,養其樲、棘,則為賤場師焉。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則為狼疾人也。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為其養小以失大也。飲食之人無有失也,則口腹豈適為尺寸之膚哉?”

譯文

孟子說:“人對於身體,哪一部分都愛護。都愛護就都保養。沒有一尺一寸的皮膚不愛護,就沒有一尺一寸的皮膚不保養。想考察一個人養護得好或者不好,難道有別的方法嗎?隻是看他所注重的是身體的哪一部分就明白了。身體有重要部分,有次要部分;有小的部分,有大的部分。不要因為小的部分損害大的部分,不要因為次要部分損害重要部分。保養小的部分的就是小人,保養大的部分的就是君子。假若有一位林場管理人,放棄梧桐、楸樹好樹不管,卻去培養酸棗荊棘,那就是一個壞林場管理人。假若有人注意保養一根手指卻不治肩頭脊背的大病,而自己還不明白,那就是糊塗透頂的人了。隻講究吃喝而不顧培養心性的人,人們卻輕視他,說他沒出息,因為他保養了小的部分,丟掉了大的部分。講究吃喝的人如果沒有丟掉大的(心性的培養),那麼吃喝的目的難道僅僅為著一尺一寸的皮膚的保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