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任人有問屋廬子曰:“禮與食孰重?”
曰:“禮重。”
“色與禮孰重?”
曰:“禮重。”
曰:“以禮食,則饑而死,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親迎,則不得妻;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
屋廬子不能對。明日之鄒以告孟子。
孟子曰:“於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於岑樓。金重於羽者,豈謂一鉤金與一輿羽之謂哉!取食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與禮之輕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應之曰:‘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之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譯文
有一位任國人問屋廬子道:“禮和食哪樣重要?”
屋廬子說:“禮重要。”
任國人問:“娶妻和禮哪樣重要?”
屋廬子說:“禮重要。”
任國人問:“如果按著禮法去找吃的,就要餓死,不按著禮法去找吃的就會得到吃的,那也一定要按照禮法行事嗎?如果按照迎親的禮法娶親,就得不到妻子;不按照迎親的禮法娶親,就能得到妻子,那也一定要按照親迎禮法行事嗎?”
屋廬子不能回答。第二天就去鄒國,把任國人提的問題告訴孟子。
孟子說:“回答這個問題,有什麼困難呢?如果不揣度基地的高低是否一致,而隻比較其頂端,那一寸厚的木塊,[若放在很高的基地上,]可以比高聳的樓還高。說金子比羽毛重,難道說極少量的金子比一大車的羽毛還重嗎?拿吃不吃關係到生與死和禮的細微處相比較,何止是食重(問題已超出食的重不重了)?拿娶妻關係到能否成親與不成親和禮的細微處相比較,何止是娶妻重(問題已超出娶妻的重不重了)?你這樣答複他吧:‘扭斷哥哥的胳膊而搶奪他的食物,就能得到吃的;不扭,就得不著吃的,那你會扭嗎?爬過東鄰的牆而去摟抱他家的姑娘,就能得到妻室;不去摟抱,就得不著妻室,那你會摟抱嗎?’”
解讀
在《離婁章句上》第七章,孟子認為,按禮法是“男女授受不親”,但在嫂子落在水裏,不去營救就有生命危險時,作為小叔,就應該不受這條禮法的局限而援之以手。由此可見,禮法固然是我們日常行為的規範,但它是由人訂的,遇事可以權衡,在不違大道的前提下,可以損益改進。否則,一切依禮而行反有不便。
本章也是討論常行與例外的問題。任人首先問禮與食色孰重,一般地說,當然是禮重。任人再問:“不以禮食,則得食,必以禮乎?……不親迎,則得妻,必親迎乎?”這是一個常行與例外的問題了。屋廬子知常不知變,就不知如何回答。
孟子舉出比事物的高低輕重為例,告訴屋廬子:原則性的說法必須在一般條件下才正確,如果條件變化了,原則性的說法就不一定正確了。最後,孟子告訴屋廬子用下麵的話去問任人:“紾兄之臂而奪之食,則得食;不紾則不得食,則將紾乎?逾東家牆而摟其處子,則得妻;不摟,則不得妻,則將摟之乎?”
這樣嚴重違反禮法的事,寧可死、寧可獨身一生也不會幹的。在正常條件下,禮法是最重要的。
原文
曹交問曰:“人皆可以為堯舜,有諸?”
孟子曰:“然。”
“交聞文王十尺,湯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長,食粟而已如何則可?”
曰:“奚有於是?亦為之而已矣。有人於此,力不能勝一匹雛,則為無力人矣;今曰舉百鈞,則為有力人矣。然則舉烏獲之任,是亦為烏獲而已矣。夫人豈以不勝為患哉?弗為耳。徐行後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
曰:“交得見於鄒君,可以假館,願留而受業於門。”
曰:“夫道若大路然,豈難知哉?人病不求耳。子歸而求之,有餘師。”
譯文
曹交問道:“人人都可以成為堯舜,有這話嗎?”
孟子說:“是的。”
曹交說:“我聽說文王身高一丈,湯王身高九尺,如今我有九尺四寸多高,隻是會吃飯罷了,怎樣才可以成為文王、湯王那樣的賢君呢?”
孟子說:“你不必這麼說,隻要去做就行了。要是有人,自己以為一隻小雞都提不起來,就是毫無力氣的人了;如果能舉起三千斤,就是很有力氣的人了。那麼,能舉起大力士烏獲所舉起重量的,也就是烏獲了。人難道以不能勝任為憂嗎?隻是不去做罷了。慢點兒走,走在長者之後,叫做悌;走得快,搶在長者之前,叫做不悌。慢點走,難道是人所不能的嗎?隻是不那樣做罷了。堯舜之道,也不過就是孝和悌而已。你穿堯的衣服,說堯的話,做堯的所作所為,就是堯了。你穿桀的衣服,說桀的話,做桀的所作所為,就是桀了。”
曹交說“我要去見鄒君,向他借個住的地方,希望能留在您的門下受業。”
孟子說:“道就像大路一樣,並不難了解,隻怕人們不去尋求罷了。你回去自己尋求吧,老師多得很呢!”
解讀
本章中心是說人人都可以成為堯舜。
人的身材的高矮、氣力的大小,乃至氣稟的昏明、天資的高下,都是各有不同而且不可改變的,令人感到無可奈何。但是,人的本性,卻是普遍同一的,這就是由孔孟所指點開啟的仁義的道德心。孟子在這一章舉了一個很明白的淺近的例子。他說:“徐行後長者,謂之悌;痰行先長者,謂之不悌。夫徐行者,豈人所不能哉?所不為也。堯舜之道,孝悌而已矣。”道德的實踐,是易知易行,人人能為的。而這易知易行的德性實踐,是人的最高價值所在,也是人所最關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