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孟子周遊列國,接觸許多當政者,經過他仔細地觀察,感到他們的氣度有自己的特點,與眾不同。他認為這都是環境造成的,環境相像,氣度就會相似。
原文
孟子曰:“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恭敬者,幣之未將者也。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拘。”
譯文
孟子說:“對於人養活而不愛,等於養豬;愛而不恭敬,等於畜養犬馬。恭敬之心是在送禮物之前就應具備的。徒有恭敬的形式,而沒有恭敬的實質,君子就不能被這種虛假的禮儀所拘束住。”
解讀
人對於長輩和賢者,食、愛、敬三者應該統一,缺一不可。在“恭敬”的問題上,君子也應注意其中有假。禮也送到了,態度也十分恭敬,你就相信他嗎?最好不被這種表麵的形式所拘束,要“實”的,要有發自“內心”的恭敬才可以。
孟子這番話也是有為而發。當時各諸侯對待賢者,總是以為送上禮物就算是恭敬了,其實他們心裏並不恭敬。真正的恭敬必須發自內心。最後,孟子告訴人們:“恭敬而無實,君子不可虛拘。”
原文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
譯文
孟子說:“人的身體、容貌是天生的。隻有聖人才能依照其素質而實踐之,使它不受損傷。”
解讀
人的身體、容貌是天生的,所謂“踐行”,就是依照天生的“形、色”去實踐,充分發揮其潛在素質,使無虧欠。這會有兩種意思:
一、是使天賦的素質都能好好發揮其作用,而不讓它白白糟蹋,也不讓它損害。如有些人本有某種天才,但由於自己不努力,沒有發揮出來,這就是糟蹋。有些人放肆縱欲,毀傷了形體,所謂“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這就是損傷。
二、使形體的官能及才能成為良知的自然表露,把良知具體化。若能使天賦的素質都能好好發揮作用,不受損傷,使心靈常保其清明,不受形軀物欲的影響,而使自己的言行無不合道,能做到如此地步,就是聖人了。所以說,“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
原文
齊宣王欲短喪。公孫醜曰:“為期之喪,猶愈於已乎?”
孟子曰:“是猶或紾其兄之臂,子謂之姑徐徐雲爾,亦教之孝悌而已矣。”
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為之請數月之喪。公孫醜曰:“若此者,何如也?”
曰:“是欲終之而不可得也。雖加一日愈於已,謂夫莫之禁而弗為者也。”
譯文
齊宣王要縮短守孝的時間。公孫醜說:“父母死了守孝一年,不是還比完全不守孝強些嗎?”
孟子說:“這就像有人扭他哥哥的胳膊,你對那人說,暫且慢慢扭吧。這算什麼呢?隻是教導他孝父母敬兄長就行了,他自然就知道不應扭哥哥的胳膊。”
有一位王子,母親死了,他師傅替他請求守孝幾個月。公孫醜說:“像這樣的事,怎麼樣?”
孟子說:“這是由於王子想要把三年的喪期守完而辦不到。那麼我上次所講,即使多守孝一天,也比不守孝好。是對那些沒有人禁止他守孝,而自己卻不去守孝的人說的。”
解讀
關於喪期的長短,在《論語·陽貨》第二十一章,孔子和宰我有一番爭論。宰我主張一年,孔子主張三年。實際上,當時社會上的喪期很不一致。三年之喪隻在上層社會部分實行。當時普遍實行的是“既葬除喪”的短喪。孔子主張三年之喪的根據不是“古已有之”,也不是先哲的遺言,而是人子的本心。父母生了自己,從小嗬護自己,至少三年才能離開父母之懷。如今父母孤單地到另一個世界去,做人子的陪伴父母三年才“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