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1章 盡心章句下(1)(2 / 3)

原文

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

譯文

孟子說:“木工以及專做車輪或者專做車廂的工人能夠把製作的規矩傳授給別人,卻不能使人變巧。”

解讀

工匠製作產品的規矩,經過長期實踐可以總結出來,也可以傳授給別人,但是別人學得怎麼樣,他們就無能為力了,這要看學者自己是否能鑽研肯努力。如果不努力,師父的手藝就學不到手;但如果能鑽研肯努力,就可以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原文

孟子曰:“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

譯文

孟子說:“舜吃幹糧吃野菜的時候,似乎準備終身如此。等他做了天子,穿著繡有文采的華貴的衣服,彈著琴,堯的兩個女兒服侍著他,又好像這些都是早已具有了的。”

解讀

本章借舜的為人,來表現君子的自安自足。舜在曆山時,每天吃著粗劣的飯食,幹著辛苦的農活。試問這時他心中有沒有一些抱怨,一些不滿,一些對錦衣玉食的向往?沒有。他就是這樣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自己的生活之中的,好像他就得一輩子過這樣的生活一樣。做了天子,錦衣玉食,鼓琴為樂,還有堯的兩個女兒在一旁服侍,他卻沒有一絲一毫驕傲自得之色,仍隻是平平常常,就好像自己本來就有這些享受似的。為什麼?因為他有聖人之心,不以貧賤而有慕於外,也不以富貴而有動於中,隨遇而安。正如《中庸》第十四章所說:“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

原文

孟子曰:“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然則非自殺之也,一間耳。”

譯文

孟子說:“我今天才知道殺戮別人親人的報複之重:殺了別人的父親,別人也會殺他的父親;殺了別人的哥哥,別人也會殺他的哥哥。如此看來,父親哥哥雖不是自己殺的,但和自己殺的也差不多。”

解讀

自古殺父之仇必報,那為什麼孟子在這裏說“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呢?大概是受戰國時代仇殺事件頻繁發生的社會風氣影響吧?從語氣看,是有為而發。在今天的法製社會裏,既不允許,也沒有必要這樣冤冤相報了,因為國家會懲治那些殺人者。

原文

孟子曰:“古之為關也,將以禦暴;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

譯文

孟子說:“古代的設立關卡,是用來抵禦強暴的;今天的設立關卡,是用來實行強暴的。”

解讀

古代各國設立關卡,派兵把守,是防止敵人和壞人出入的,其他人員出入,隻檢查,不征稅。關卡在保衛國家安全上,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即使上層人士也是不能隨便出入的。古代過關之難,通過伍子胥過昭關和孟嚐君過函穀關的故事,就可以略知一二。

但是,到了戰國時代,有的當政者借助關卡征稅,禍害百姓,無惡不作,所以孟子才深有感慨。

原文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

譯文

孟子說:“本人不依道而行,道在妻子兒女身上都行不通;使喚別人不合於道,就連妻子兒女都使喚不動。”

解讀

一個人為人處事不能離開道。假如你不依道而行,勢必會影響自己的妻子兒女,他們也將不依道而行。今天的青少年犯罪,多數是因為受了家庭的影響。你使喚別人不合於道,譬如你好吃懶做,叫妻兒女掙錢養活你,恐怕他們都不答應。妻子兒女尚且如此,那麼你想不依道去使喚別人,就更行不通了。在上者不要因為自己有權有勢就要求別人有令必行,應該好好修養自己,自己首先依道而行,然後才能使人以道。所以,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第六章)

原文

孟子曰:“周於利者,凶年不能殺。周於德者,邪世不能亂。”

譯文

孟子說:“財利富足的人,荒年都不受困窘。道德高尚的人,亂世都不能迷失方向。”

解讀

孟子講的道理是無可懷疑的。但讀了本章後,一個人怎樣才做到“周於利”、“周於德”呢?這是留給我們思考的問題。財富、道德要靠平時的不斷積,積累厚實,用時才有餘。

本章的中心是“周於德者邪世不能亂”,前麵的“周於利者凶年不能殺”是引子,是陪襯。

原文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苟非其人,簞食豆羹見於色。”

譯文

孟子說:“好名的人可以把有千輛兵車國家的君位讓給別人。但是假如不是那種好名之人,就是因為一筐飯,一碗湯臉上也會出現不高興的樣子。”

解讀

好名之人,為了自己的名譽可以做出巨大犧牲。至於那些不好名而好利的人,為了一點小利,比如一筐飯、一碗湯,也要斤斤計較。

孟子這裏說的“好名之人”是指燕王噲。他受人鼓吹,要學習堯舜,在公元前316年把燕國的君位讓給了他的相國子之。結果國人不服,引起內亂,死傷數萬。齊宣王就派匡章趁機攻打燕國,很快取得了勝利。這時孟子正在齊國,親身經曆了這件事(請參看《梁惠王章句下》第十章)。

本章孟子既反對好名之人,也反對好利之人,而主張一個人(包括統治者)應該好德。

原文

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無政事,則財用不足。”

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