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寶玉尚且如此,現在我們就可以理解薛寶釵、林黛玉、史湘雲等人為何能夠年紀輕輕就有如此之高的詩才了吧?那敢情也是下了一番工夫苦出來的。可見,古代貴族子女的教育是相當殘酷和高壓的。賈寶玉的生活,並不如我們想象的那麼輕鬆和愜意呀。
最後,正因為有這樣的高壓式教育,也才會有賈珠的早死和賈璉等人的望而卻步不讀書。
賈寶玉尚且如此,被寄予厚望的賈寶玉的長兄賈珠就更慘了。
這政老爺的夫人王氏,頭胎生的公子,名喚賈珠,十四歲進學,不到二十歲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
大家想一下,賈珠短暫而悲慘的一生。三四歲甚至更小就開始讀書識字,苦讀到十四歲中了秀才,不到二十歲就娶妻生子,然後就累得病倒了,死了。這就是一個所謂貴族公子哥在高壓式教育下的悲慘命運。
由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文官選拔是與文化考試緊密相連的,它促使人們異常重視文化知識(主要是儒家經典)的學習。於是在“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思想支配下,文化知識教育便成為眾多家庭幼兒教育的主要內容。
封建社會家庭對幼兒實施的文化知識教育,主要是教他們識字、學書、聽解《四書》,以及學習一些名詩、名賦、格言等。
識字教育是文化知識教育的重點與起步,在有條件的家庭中,幼兒的識字教育一般在3、4歲時便已開始,並且有的家庭還很注意研究識字教學的方法,如清代學者蔣士銓4歲時,其母“鏤竹枝為絲斷之,詰屈作波(即撇)、磔(音zhé,即捺)、點、畫,合而成字,抱銓坐膝上教之。既識,即拆去。日訓一字,明日令銓持竹絲合所識字,無誤乃已。”(蔣士銓:《鳴機夜課圖記》,《古代家教篇》,青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4頁。)以竹絲代筆合成字,不僅能引起兒童興趣,而且對於兒童清楚字的筆畫結構亦有益處,此外,她的教學方法還運用了教學中的鞏固性原則。又如清代學者崔學古撰寫的《幼訓》一書中,也探討了識字教育中的方法問題,他說:“凡訓蒙,勿輕易教書,先截紙骨(即紙牌),方廣一寸二分,將所讀書中字,楷書紙骨上,紙背再書同音,如‘文’之與‘聞’,‘張’之與‘章’之類,一一識之……識後,用線穿之,每日溫理十字,或數十字,周而複始……”(崔學古:《幼訓》,《中國學前教育史資料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9頁)此外,如清代學者唐彪、王筠都曾對幼童識字教育進行過研究。
封建社會對於用作幼兒識字啟蒙教育的字書教材的編寫頗為重視,秦時李斯著有《倉頡篇》,趙高作《愛曆篇》;漢時司馬相如撰《凡將篇》,史遊作《急就篇》;南朝周興嗣的《千字文》與宋代王應麟的《三字經》,以及無名氏的《百家姓》,簡稱“三、百、千”,則是古代蒙學字書編寫的代表作,它們流傳極廣,甚至為朝鮮、日本所學習。這些字書雖不是專為家庭幼兒教育而編,但實際上許多家庭已將它們作為家教識字課本,原因在於這些教材編得生動活潑,而且均采用韻語,或三言句,或四言句,句短合仄,讀來朗朗上口,便於幼兒記誦。此外,它們雖都按集中識字編排,但並非字的機械組合,而是把它們巧妙地組成富於思想意義的句子,由此介紹日常生活常規、自然科學知識和進行思想教育等。可見,從嚴格意義上講,它是分散與集中識字相結合的教材,這種編寫方法很值得我們借鑒。
古代家庭教育中,由於人們普遍認為幼兒因手骨沒有發育完全,執筆有一定困難,故識字教學與習字教學常常是分開進行的。一般的家庭在幼兒6、7歲時才開始教他用毛筆在紙上練習寫字。教幼兒習字的程序大致是先教幼兒把筆,“蓋蒙童無知,與講筆法,懵然未解。口教不如手教,輕重轉折,粗粗具體,方脫手自書。”(崔學古:《幼訓》,《中國學前教育史資料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51頁)其次是教幼兒描紅,第三步則是教幼兒臨摹名家碑帖,最後才是脫離碑帖習字。不過,古時也有出於種種原因,在幼兒4、5歲時即以蘆荻或木棒代筆在地上教其學書的,如南朝的道教思想家、醫學家陶弘景,“幼有異操,年四五歲,恒以荻為筆,畫灰中學書。”(李延壽:《南史·隱逸傳下》卷76,中華書局1975年版,第1897頁。)又如北宋文學家歐陽修4歲時喪父,母親鄭氏督教很嚴。因家貧買不起紙筆,即以荻畫地教子習字,後因以“畫荻”為稱頌母教的典故。
及早教幼兒識字、習字是為了使幼兒能及早閱讀儒家典籍。在某些家庭中,或山於父母“望子成龍”心切,或由於幼兒特別聰慧,當幼兒4、5歲已能識得一些字後,便開始教授《四書》《孝經》等,北齊的顏之推曾說:“士大夫子弟,數歲已上,莫不被教,多者或至《禮》,《傳》,少者不失《詩》《論》。”(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顏氏家訓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41頁)可見當時的士大夫家庭對幼兒進行儒家經典的教學已很普遍。
由於詩賦是科舉考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故在家庭中亦極為重視對幼兒進行詩賦知識的啟蒙。當時在家庭中主要是選擇漢賦中的某些名篇、唐宋詩中的某些名家作品讓幼兒背誦。最為常用的教材有《唐詩三百首》《千家詩》和北宋汪洙的《神童詩》等。
在學前家庭教育中,當時除重視對幼兒進行文化知識的傳授外,還著意於使幼兒養成樂學、勤學的學風。為此他們常常鼓勵幼兒要從小立下大誌,以此作為勤學苦讀的目標和動力。如三國時的諸葛亮在《誡子書》中曾說:“非學無以廣才,非誌無以成學。”視誌向為成才的前提與保障。顏之推也認為:“有誌尚者,遂能磨礪,以就素業;無履立者,自茲墮慢,便為凡人。”(顏之推:《顏氏家訓·勉學》,《顏氏家訓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41頁)同時他們還經常用許多古今學者珍惜光陰、勤勉學習的範例激勵幼兒勤學、苦學,如顏之推在家訓中就曾引古時蘇秦刺股苦讀,孫康映雪讀書,車武子囊螢照書等事跡教育子孫後代勤奮學習,從小養成踏實勤奮的求學作風。
注重幼兒的身體保健
古代學前兒童的教育內容是以思想教育與文化知識教育為主,但同時在許多家庭中也注意到教養結合的問題,強調注重對嬰幼兒的身體保健工作。明代醫師萬全在《育嬰家秘·鞠養以慎其疾》中認為:“(小兒)能坐、能行,則扶持之,勿使傾跌也。”明人徐春甫要求僮仆、婢妾“不可訓其手舞足蹈,無禮罵人,高舉放倒,猛推閃避。”(徐春甫:《古今醫說·嬰幼論》,《古今圖書集成·藝術典》卷422。)為了提高嬰幼兒抗禦疾病的能力,許多中醫學者反對嬰幼兒過飽過暖。明時許相卿說:“嬰孩懷抱,毋太飽暖,寧稍饑寒,則肋骨堅凝,氣岸精爽。”(許相卿:《許雲·貽謀》,叢書集成初編本,第2、3頁。)民間也有“若要小兒安,常帶三分饑與寒”的諺語,元代的張從政甚至主張:“兒未坐時,臥以赤地,及天寒時,不與厚衣,布而不綿。”(張從政:《儒門事親過愛小兒反害小兒說》,《中國學前教育史資料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55頁)
遊戲是學前兒童喜愛的活動,也是古代家庭中加強幼兒身體鍛煉的一種重要方法。早在戰國時期,《韓非子·外儲說左上》中就有小孩玩“過家家”遊戲的記載:“夫嬰兒相與戲也,以塵(土)為飯,以塗(泥)為羹,以木為?(肉塊)。”古時能起到鍛煉身體作用的幼兒遊戲主要有拔河、跳百索(跳繩)、放風箏、踢毽子、踢球(琢石為球,以足蹴之,前後交擊為勝)等,許多遊戲至今仍為幼兒們所喜愛。
縱觀封建社會學前家庭教育的內容是非常豐富的,它涵蓋了德、智、體等諸方麵,與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內容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體現了教育的連貫性。但古代學前家庭教育的內容又是偏頗的,它過於突出德育與智育,而且許多繁雜的教育內容過於成人化與教條化,使幼兒難以承受,在很大程度上扼殺了兒童的天性。